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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薄荷烟的气味也很清新,凑近还能感受到男人张扬的硬朗之气包裹在轻柔的薄荷味中,两种完全相反的气息竟融洽地包容着。

沈凌吸了一口,以往瞧不上的味道,现在竟然觉得很是不错。

“对吧,很不错吧?”淮之恒注意到沈凌在吸了一口烟后舒展的眉目。

沈凌在想,他喜欢,以后自己倒是可以多买些这样的烟,口中夸赞道:“是很不错。”

“哎,能不能把你的小说给我看看?听说你喜欢的是武侠,好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武侠,十年前那部《天剑传奇》我看了不下十遍,主角的话我倒现在还记得‘这把剑,不单单是杀人的剑,更是守护的剑’当时我就觉得主角帅呆了。”

英气勃发的男人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是十分可爱的,尤其是他本来就有一种少年气,露出这种神态只会让人会心一笑,而不是装孩子气的做作。

沈凌自然也是喜欢武侠的,不然他怎么会将古龙金庸的作品都记住,还能够抄下来。

“你看看,我最喜欢《楚留香》里的这句台词,‘山若不肯到你面前来,你就走到山前面去’。这句话是不是很有哲理?哦对了,你就是作者来着,这不就是你写的嘛,咳。想不到你的文笔都这么老练了,你真是个武侠小说的天才!”

淮之恒看着沈凌笔记本上的《楚留香》,双眼发亮,话也多了很多,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看向沈凌也多了憧憬:“要是让你那些读者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见到的作者就在我面前,该是多么惹人嫉妒的事情啊。”

在淮之恒提到“天才”两字的时候,沈凌原本升起的骄傲又熄灭了下去。

他不过是抄来的,他不是什么天才……若是让对方知道,只怕是会讨厌自己吧。

但看着淮之恒认真钻研思索的表情,沈凌觉得,他以后可以自己写写。

不是那种前世自己写的那种三流小说,而是一篇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巨作!

一时,沈凌的心中又燃起万丈豪情。

淮之恒对沈凌的情绪变化挺疑惑的,他一直在沈凌家中呆到半夜,才仿佛从小说中清醒过来,想到自己的家里还没收拾呢,便向沈凌告辞:“我还得回去收拾收拾东西,都已经在你家这么晚了,我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

“没事,你住在这儿也挺好的。”沈凌脱口而出,待说完后看到淮之恒惊讶的表情,心里又复杂了几分,不知为何就慌忙解释了起来:“那啥,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与其选择收拾,不如等明天天亮了再做。”

“噗,拖了一天后我说不定就懒得动弹了。今天的事情就要今天做完才行。”淮之恒耸耸肩,坚硬的肌肉喀拉响,显示他这副身体的力度。

沈凌听到淮之恒的拒绝,内心生出了连自己都无法忽视的遗憾来:“那好吧,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啦。”淮之恒摆摆手,走到门口才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啊”地大叫了一声,吓了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沈凌一跳。

“糟糕!烤箱里还有蛋糕来着!本来想说要当饭后甜点。你记得把它吃掉哦,这可是我特意做的。实在吃不完放冰箱里,也能放个一两天。”

沈凌不禁失笑,合着就是这样的事情让他这么紧张吗?不过想不到这样的男子汉也会做甜点。

出了沈凌的房门后,淮之恒的神色蓦地冷淡了下来。

读完小说后,他便深谙沈凌的心理:前世是一个三流小说家,父母早逝,已过而立之年但依然没有成家,内心孤独寂寞,渴望家的温暖。因此他会对热情的周欣然还有其他或温柔或娇艳的女性比较容易产生好感。性格不太坚定,但在感情方面尤其优柔寡断,不然就不会在小说里有大开后宫了。同时也容易做出偏激的事,为了维护他心心念念的家。

如果沈凌只是一个普通男人,而非小说男主角的话,他或许会交到一个性格积极的女朋友,而不是大开后宫。沈凌的性格并不是那种适合开后宫的男人,他只是单纯想要一个家,想要人陪伴。

纵览全文,沈凌其实在感情方面一直都处于被动。他无法拒绝他人为他产生的爱意和善意。

而淮之恒,并未主动出击,而是一直在试图让沈凌主动。

裴少阳的身世和他的前世今生都一样,父母早逝,这给沈凌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因而在裴少阳面前,沈凌不会自卑。

其次,淮之恒展现的性格,是沈凌最为欣赏的。

最后,淮之恒给沈凌展现出了一种温馨的感觉,无论是厨艺还是擅长家务,都吸引着沈凌的目光。

至于淮之恒为什么不想要走逆袭打脸路线呢?

沈凌也只是个被作者操控的傀儡而已,纵观全文,他经常做出ooc的举动,可以看出作者笔力有限,逻辑也漏洞百出。

哪有前世还是四十的大龄宅男,一朝穿越就极端高调,到后来广开后宫的行为?

可以说,小说从一开始便犯了逻辑错误。

而在淮之恒与沈凌接触后,这种感觉就更甚了。

沈凌和小说中描写的,在性格上有着本质的差异。

小说中的沈凌,在穿越后的确在内心戏里,说自己应该放下自卑这种话,但行为可不是如此。一边说着放下自卑,一边就脚踏多条船?一边说着谦虚,一边又高调地拿着抄来的歌词打人脸打得啪啪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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