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一十二章甄顺(第1页)

“我师兄超强却太过谦逊(..)”!

风林城,城北,一个十分精致的院子。

苏平安来到这个院子门口,直接轻轻一推,原本紧闭的院门应声而开。苏平安直接进入这个院子之内,立马有两个仆役迎了过来。

“你是什么人,胆敢擅闯我家主人的院子?”其中一名仆役看到苏平安擅闯院子,开口斥问道。

“甄顺可在家中?”苏平安问道。甄顺便是萧道城的义子,虽然他认萧道城为义父,却并没有更改自己的姓氏。

“怎么,难道你认识我家主人?”这名仆役回道。

“不认识。”苏平安说道。

“既然不认识,你也敢擅闯我家主人的院子。”这名仆役听到苏平安不认识甄顺,当即冷下脸说道:“快些给我滚出去。”

一道金色剑光闪过,直接划过这名仆役的咽喉,鲜血从咽喉喷涌而出,随后这名仆役的尸体噗的一声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在一旁的另外一名仆役看到这个场景,脸色顿时变得无比苍白,而且整个身子都在不停的颤抖。

“甄顺可在家中?”苏平安又问道。

“在,在……”这个仆役牙齿打着颤说道。

苏平安闻言,直接走了进去,在大厅中看到一名身穿华服的青年正坐在椅子上。这名青年有着凝气十层的修为,应该就是萧道城的义子甄顺无疑。

“甄顺?”苏平安问道。

“你是什么人,找我有何贵干?”甄顺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苏平安,疑惑的问道。

只见苏平安手一挥,一道灵力直接将甄顺牢牢禁锢。甄顺当即脸色巨变,拼命想要挣扎禁锢,却发现根本是无济于事。

“你是谁?我义父可是太玄门的筑基后期修士,你如果敢伤我,我义父肯定不会放过你的。”甄顺急忙惊慌的喊道。

“聒噪!”苏平安又一挥手,一道灵力又直接将甄顺的嘴巴封住,让他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苏平安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封信,放在大厅内的茶几之上,随后带着甄顺飘然离去。

苏平安走后,之前那名仆役才从惊惧中镇定下来,赶忙去向萧道城求救。

一炷香时间过后,萧道城才心急火燎的赶过来,发现了苏平安留在茶几之上的那封信。他将那封信拆开,很快看完了那封信上的内容,不禁脸上充满愤怒。

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什么人留下的,这封信上说如果他想让甄顺活命,就必须今晚子时前赶到风林城北面五十里外的一个小镇上。信中还特别说明,只准他一个人前往,如果多一个人,便会马上杀了甄顺。

甄顺是他的至交好友留下的唯一血脉,他那位至交好友在和魔道的战斗中,是为了救他一命而死的。在这位至交好友临死前,他答应过这位至交好友要好好照顾甄顺,就算拼了他这条命,他也不会让甄顺受到一点伤害。

而且萧道城抚养了甄顺五年多,两人虽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但是却早已情同父子。

“不管你是谁,如果敢伤害顺儿分毫,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萧道城咬牙切齿的说道。

我在末世捡属性  我有最废剑灵根  武神领主系统  我在打塔防  陆无忧的助理日常  大宇微尘  警察李好  主角又来打我啦  曜天之刃  回首不见君  三万菩提心  傲世女帝之捡漏日常  我的金手指像个智障  极限斗罗开局  凶宅体验官  邪枭皇  电竞爱情故事  都市之逍遥高手  爱你刻骨铭心  妖怪请听好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