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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初遇郑庄公(第1页)

周六的早晨,孟虎难得不用人叫就自己起床了,他飞快地穿起衣服,整理了一下装备,背着书包就要出门。孟虎妈妈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呢,看到儿子居然在不用上学的周末这么早起,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拉住儿子问。「儿子,你去哪儿?」「我去汤小团家,小队活动。」孟虎大声说。孟虎妈妈有一张胖胖的圆脸,看到宝贝儿子就是一脸笑,她说:「乖儿子,你要小队活动也得吃了饭再出门啊,桌上有我昨天买回来的牛油蛋糕,还有果味牛奶,你快吃点,别饿着。」孟虎刚想说我包里塞满了吃的,听妈妈这么一说,立刻跑到餐桌边上,打开书包把桌上的东西全都扫进去,书包被撑得鼓鼓囊囊的,差一点就扣不上了。孟虎塞完牛奶和蛋糕,说了声:「我带在路上吃。」接着就头也不回地跑了。孟虎妈妈在后头追了两步,大声叫:「哎!儿子你什么时候回来?午饭吃不吃啊?」孟虎已经一溜烟跑了,根本没回答。「这孩子最近是怎么了,老往汤小团家跑,家里饭都不爱吃了。」孟虎妈妈气呼呼地回到家门口。「你在门口干吗呢?」睡懒觉刚起来的孟虎爸爸抓着头发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打着呵欠问。「你个懒虫,现在才起床,儿子又出门啦。」孟虎妈妈伸手戳了戳老公的脑袋:「最近儿子每天都往汤小团家跑,哪有那么多小队活动,你也不问问。」与此同时,唐菲菲刚刚完成练习卷上的最后一道习题,她飞快地把拓展题的答句写完,然后交给一直坐在她身边监督的妈妈。「妈妈,我做完了,现在可以走了吗?」唐菲菲妈妈拿起一支红笔,刷刷刷批完了卷子,然后点了点头。「挺好,全对了。」唐菲菲满怀期待地问:「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吗?」唐菲菲妈妈放下笔,说:「去吧,不过最多两个小时啊,下午你还有芭蕾课。」「知道啦!我一定准时回家。」唐菲菲已经拖着书包跑到门口了,对妈妈挥了挥手就跑没影了。孟虎和唐菲菲到达汤小团家的时候,汤小团已经等待他们多时了,三个孩子钻进密室里,汤小团翻开书,转眼他们就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一次,三个孩子落下的地方仍旧是一个王宫。有了老板的事先提醒,他们当然知道这儿就是郑国的王宫。但是相比周幽王王宫的华丽,郑国王宫可简单多了,在汤小团他们看来,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是木头造的大院子。地上铺的也不是玉石,就是方方正正的石板,院子里种着花草树木,还有一座小小的石桥,下面有流水经过,仔细看,水里还有几条肥头大耳的鱼儿游来游去。虽然郑国王宫看上去不如周幽王的,但里头房屋倒是很多。他们三人站在其中一间外头,这间屋子是所有房屋当中最大也是最华丽的,门上雕刻着翩翩起舞的仙鹤图案,台阶上还铺着厚厚的红地毯,里头正有人在激烈地争论着什么。一个略有些苍老的女人激动地说:「寤(wu)生[1],段可是你的弟弟啊,你成了郑国大王,有这么多土地,你亲弟弟却只有那么偏远的一个小小共城,你于心何忍?」接着响起的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母后,我知道您心疼弟弟,那按您的意思,应该给段什么样的土地呢?」孟虎用嘴型对汤小团说话:是郑庄公和他妈妈。汤小团点头,做了一个听下去的手势。「京城吧,我看京城就很好,热闹人多,你弟弟一定喜欢。」郑庄公不说话了,像是在沉思。母后的声音尖锐起来:「气死我了,你现在连我的话都不听了是不是?你这个不孝子!」「扑通」一声,好像是郑庄公跪下了,他说:「儿子怎么敢不孝,好好,一切都听母后的。」门开了,郑庄公独自走出来,他是个十分高大的年轻男人,穿一身简朴的衣服,看上去不像个大王,倒像是个读书人。汤小团又比了个手势,示意唐菲菲和孟虎跟上去,郑国的王宫里人并不多,一路上只有几个宫女,看到郑庄公退到一边向他行礼。汤小团三个人跟在他后头,一路很顺利的到了另一间屋子。郑庄公走进去,里头已经有个头发花白的老伯等着了。「大王,看你满脸愁容,是不是夫人又要你给段送什么东西了?」郑庄公摇头:「祭(ji)足[2]啊,如果是送东西就好了,这次母后可是要我把京城送给他。」「什么?!」祭足一听,捶胸顿足,白胡子都气得吹了起来:「这怎么行!京城可是我国最热闹的大城市了,地大人多,段本来就是夫人心爱的小儿子,要是把京城给了他,这不是成了另一个大王了吗?不行不行,到时候一定会有大祸的。」郑庄公紧皱眉头:「可这是母后的主意,如果我不同意,她就说我是不孝子,我怎么敢拒绝呢?」「大王!」祭足趴在地上,眼泪都流出来了。「别说了,你先出去吧,让我静一静。」郑庄公挥手。祭足哭着出去了,屋子里安静下来,站在屋外的三个孩子互看了一眼,然后很是兴奋地点了点头。终于到了我们出场的时候了!这一次汤小团的出场可是经过了精心设计的,有了经验的三人组配合默契,唐菲菲负责燃放烟雾,把老爸的音乐播放器都偷出来的孟虎负责制造声响,汤小团则换了一套全新的行头,头戴圣诞帽,身穿红色带闪光的夹克,脚上还穿了双一落地就会会发光的最新款带伸缩滑轮的运动鞋,要有多闪亮就有多闪亮。说起这套行头,那可是他们三人集体策划的结果。圣诞帽自然是唐菲菲准备的,夹克是孟虎的,也是他最心爱的一件衣服。孟虎虽然有时候脑子会慢个半拍,不过天生就喜欢来个闪亮登场,这件夹克是他爸爸去美国比赛的时候给他带回来的礼物,里头配有电池,一按胸前就会有代表音量的彩色灯柱上下跳动,还能配上相应的摇滚音乐,别提有多闪了。孟虎从来都不舍得让别人碰一碰,这次为了他们三人的冒险大计,当然也为了他心心念念还藏在书里的「宝贝」,他才忍痛贡献了出来,还顺带给汤小团配了一双最新款的闪光伸缩滑轮鞋。至于这双鞋,那就不得了了。闪光伸缩滑轮鞋是这阵子男孩子当中最流行的新鲜玩意儿,谁要是有一双,那可真是让人眼红的事情。孟虎曾经穿着这双鞋到学校里来出过一次风头,当时就引起了好多人的围观。虽然后来被王老师叫来家长批评了一顿,但孟虎每次说到它都是得意洋洋的。汤小团作为一个对所有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与尝试心的男孩子,当然也很想要拥有一双这样的运动鞋,但他也知道,这双昂贵的运动鞋对他来说太奢侈了,他甚至没有动过对爷爷奶奶开口的打算,而是找了两块木板子,又从旧铁皮汽车玩具上拆了几个轮子下来,自己动手做了双轮滑鞋。汤小团很满意自己的创造发明,因为虽然他的自制轮滑鞋没有像孟虎那双那样在学校里引起围观,可在他所住的老式小区里,可是掀起了好一阵模仿风潮。好几个跟着他玩的孩子都回家吵着要爸妈也给做一双一模一样的跟汤小团pK一下,结果当然是汤小团大获全胜。因为有过经验,所以当孟虎把他的宝贝鞋子贡献出来的时候,虽然汤小团穿上有点太大了,但他还是不到十分钟就掌握了边走边滑行的窍门,还能在刹车的时候原地转上三百六十度,引得唐菲菲连连鼓掌,就连它原来的主人孟虎都妒忌了。所以这一次汤小团的出场,真是名符其实的闪亮登场,汤小团在音乐和烟雾中出现,闪闪发光,从天而降滑行到郑庄公面前,最后还三百六十度转身,单膝跪地一手撑住额头摆了个很酷的姿势,就等郑庄公趴下来大叫神仙了。可是让汤小团没想到的是,等待着他的,却是郑庄公冰冷的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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