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九章偷鸡不成蚀把米(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随着萧天和李秋水交上手,大殿里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大战一触即发。

事情的变化,让乌老大他们应接不暇,本来萧天的出现,他们还以为这次逼宫失败了。

哪里知道现在又跑出来一个神秘的女人,而且看样子还是和萧天同门。

李秋水的出现,更是把乌老大他们吓得肝胆俱裂,还以为今天死定了。

但事情的变化,让他们有些措手不及,后面来的那个神秘女人,居然是童姥的死对头,而且还和萧天交上了手。

这让乌老大他们又看到了希望,只要李秋水拖住萧天,他们就有把握能短时间抓住童姥,这样一来他们的目的也算是达成了。

所有的人,全都关注着萧天和李秋水的交战情况,见李秋水和萧天斗得旗鼓相当,一时半会儿肯定不可能分出胜负,全都面色不善的看着童姥。

在萧天和李秋水交手的瞬间,童姥的心中就有了不祥的预感,现在萧天就是灵鹫宫最大的底牌。

但是,李秋水的出现,让这个底牌没有了用,乌老大他们可能会趁乱攻击灵鹫宫众人,到时候肯定抵挡不住。

现在看到乌老大他们的神色,马上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大喝一声:

“灵鹫宫众弟子听令,结阵御敌!”

在童姥的一声令下,九天九部的弟子,全都结成阵法围在她的身前。

而梅、兰、竹、菊四大婢女,也全都站到童姥的身边,严防有人偷袭。

见灵鹫宫的人有了防备,乌老大他们当即不再犹豫,他们也怕萧天和李秋水分出了胜负。

如果是神秘女人赢了还好,他们还能可能有一条活路,但是如果是萧天赢了,他们就真的只能束手待毙了。

所以,他们全都向童姥所在的方位进攻。

破釜沉舟、放手一搏的乌老大一行人,群起向灵鹫宫弟子杀去。

霎时间,就短兵相接,鲜血四溅。

虽然灵鹫宫的弟子,有阵法相助,战斗力提升了一大截,但是面对乌老大他们的攻击,一直在节节败退。

要知道在大殿中的人,基本上都是各洞各岛的首领人物,再不济也是各个门派的精英,实力强大无匹。

半个时辰不到,灵鹫宫的弟子死伤惨重,渐渐露出败像。

见此,一直躲在人群中的慕容复,大喜过望,只要他能抓住童姥,击败灵鹫宫众人,他就可以得到三十六洞、七十二岛的效忠,对他的复国大业绝对大有帮助。

“姑苏慕容复在此,魔头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想到这里,慕容复大喝一声,宣示自己的存在,瞬间从人群中脱颖而出,风驰电掣般向童姥冲去。

“尊主,小心……”符敏仪虽然身上多处受伤,但是在慕容复冲出来的瞬间,就发现了,吓得花容失色,声嘶力竭的吼道。

“大胆……”一直在童老身边的余婆婆,身为灵鹫宫除了童姥最厉害的高手,也是最先反应过来的,加上离童姥也比较近,大吼一声,挡在慕容复前进的路上。

“老妖婆闪开!”慕容复现在心中想的复国大业,见一个老太婆挡住去路,哪里会客气,立刻施展出成名绝技“斗转星移”,向余婆婆笼罩而去。

缠绵无休:黎少的头号宠妻  窃读甜点  万道主宰  绝品弃主  天道摘星  前线兵造  重生欢喜军婚  将血  我的镀金时代  萌宠娇妻:厉少放肆爱  一念相思许流年  神医小蛮妃:病娇王爷轻点宠  蜜爱总裁,100分!  主神的幻想游戏  绝世毒尊:纨绔大小姐  你是我的药  军痞农女:山里汉子,不限宠!  生来英雄汉  快穿之孩子他爹  每天都在劝姐姐放弃男主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