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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手死命摁住我的胳膊,我转头向他胳膊上咬去,他惊叫一声,用膝盖往我腰上揣去,我刹那间喘不过气来。但我已经把想说的话基本上说出来了,所以心里还是很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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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的一天我接到一封磨损得像已经拆过的信,这封信从北京发到福州我原来的单位又转到北京我现在单位,布满了惨不忍堵的邮戳。两天后我和这封信的作者在北师大东门有了第一次约会,约会的内容包括吃饭、登香山、互相聊一些自己的经历,中间夹杂着文学的话题。5天后她冒着沙尘暴来到我家吃饭睡觉,成了我的新女朋友。她叫兀秋花,我嫌她的名字难听,叫她小兀。
约会之前我刚从医院出来。我的同事、医生以及我都怀疑我的脑袋有问题,在住院的十几天里,医生给我做了全面的检查、诱导,用各种问题来试验我,结果发现我不仅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智商比常人要高。由于这个结果,我与医生成了朋友,出院时医生送我出来,鼓励我说,好好干,不论你是做生意还是搞科研,都会很有前途的。我握着他的手说,你是我见过最棒的医生。出来后我把这次约会当成一次试验,看看我的脑袋是不是真的能经受现实的检验。事实证明,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成功的约会,通过几个资料可以说明:我和她见面到上床只花了五天时间,碰两次头,花了不到两百块钱,省略去了以前常用的鲜花、情书、挑逗电话、泡吧等等烦琐的细节。当然,这次经历幷不能证明我在经商或搞科研上一定能成功,但至少说明我在恋爱上确实是高智商的。这就够了,朋友们,样样都出色会遭到天谴的。
我的同事们没有想到我会从被女友甩掉的的悲痛中抽身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找到新女友。他们得知这个消息时,幸灾乐祸的表情还没褪去,又增加了诧异或醋溜等表情,脸上的肌肉相当难看,像堆积在纸篓的卫生纸。许那那让我说说新女友和旧女友有何不同,这是个一言难尽的问题,我只能在细节上略加比较,比如说,小兀的鼻梁比邓丽丽要高。孙巍巍插话说,李有钱,你要完蛋了,鼻梁高的女孩那个能力强,邓丽丽你都对付不了,还敢要个鼻梁更高的。许那那说,你不要自己不行就说别人也不行。孙巍巍说,你怎么知道我不行,是不是试过。许那那厌烦地说,你别老用这一套占便宜了,一看你那肉乎乎的样子,就知道是个软蛋。田恬说,你们不要吵了,听李有钱继续说下去。我说,小兀的三围也比邓丽丽要棒,个儿也高一点,还有,脾气好象也要好。田恬说,别老说好的吧,说说比邓丽丽差的。我说,小兀叫兀秋花,名字比邓丽丽更俗。田恬说,名字又不能当饭吃,俗一点算不了什么,还有呢?我说,小兀的皮肤要黑一点,但她一直在擦美白药品,已经有很大改善。孙巍巍说,不会也是个研究生吧?我说,小兀究竟什么学历我也不知道,好象还没上过大学。孙巍巍说,你看,这个就差一大截了。我说,差个屁,学历又不能给你做饭陪你睡觉,我才不在乎呢。中午我请同事们吃饭,席间有孙巍微许那那、田恬、毛大发。周小悦上次跟我吵过,所以没请。本来也要请主编林建设,顺便跟他说一声我的脑袋没问题,可以继续工作,但许那那说,主编对你的私生活很有意见,早就想找个机会训你一顿,你这不是找骂吗!所以林建设也没请。席间同事们将我的新女友与旧女友进行了综合评比发现没有什么进步且有倒退的嫌疑后,大家的情绪都好转起来,争着跟我干杯,恭喜我的一米六大床又有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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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的,我和小兀的生活将从日常细节开始,这样有助于我对她的了解,也有助于满足读者朋友们的窥私欲。比如说星期六,我们醒来的时候,阳光和窗外透进窗帘,把我的大床晒得很舒服,这是难得的好天气。我说,你看看几点了。她把桌上的电子钟转过头来,说,差一刻12点。我说,起床吧。她唔地一声。我闭上眼睛,打算等她起床后再起床。但等了几分钟,发现她没有起床的迹象,我睁开眼睛,看见她又睡着了,但睡得不深,我碰一碰她的睫毛就醒了。我说,起床吧,多睡会发胖的。她说,唔,就起来。又说,我又不胖,多睡一点也没关系。我摸摸她腰上的肉,说,就一周时间,你腰上的肉已经多一圈了。她说,胖是有胖了一点点,但没有你说得那么吓人,一圈是什么概念,一个汽车轮胎?我抓了一把她腰上的肉,说,都抓在我手里了你还感觉不出来,不是汽车轮胎,至少也是自行车轮胎,我刚认识你的时候这儿一点肉也抓不起来。她想了想说,你是不是因为我身材好才喜欢我?我又一次抓了抓她腰上的肉,说,你认为你这个身材好吗?她说,不是现在,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说那时侯我腰上一点肉都没有。我说,我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她说,你应该说过吧。我说,我真的没有说过,我从二十岁开始就不用这个词了。你想想,我在哪个地方说过?她说,我也想不起来了,但是你喜欢我吗?我说,你不要问这种很复杂的问题,说我喜欢你吧,好象不是,我不喜欢你,更不是,我总觉得喜欢这个词不准确,和我内心的感受有偏差,所以我不爱用。她说,那你喜欢用哪些词。我说,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用的,只要能准确地表达,我就用,比如说你第一次到我这儿来,我说,我要你,这是比较含蓄的表达,但意思基本上到了,到了床上,我说我要干你,这个就比较准确到位了。
她坐起来时,肩膀和胸部裸露着,我怕她感冒了,拿了件外衣将她兜祝她说,你如果不喜欢我,怎么会和我上床。我摇了摇头,说,这个不构成因果关系,相反,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可能就不会去干她,而会好好去保护她不让任何人干她。当然,我这个只是一种假设,这个假设也幷不能说明我不喜欢你,只是喜欢这个词不太准确而已。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你越说我越不明白了,喜欢她又不去干她,这是什么心理,我犯胡涂了。我说,所以我们以后就不要讨论这么复杂这么深奥的问题,人的很多心理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一表达就有误差,甚至就完全错了,只有你的第一感觉最正确,感觉到了就去做,这就对了。
她对着阳光打了个哈欠,呆了一会儿,用手摸摸我的下体,问,我们昨晚是不是没做。我说,是呀,我太累了。她说,我不想起床,我想做。我说,今天晚上吧。她说,我现在想。我说,你看我们上次是星期四做的,你总要让我休息两个晚上吧,我不是西门庆,我只是李有钱。她有点扫兴,把手从我那里抽开,说,真没用。我等她手一拿开,就站起来穿裤子,说,你不要把男人想象得太厉害了,美国人比我们强壮吧,人家一周也才弄两到三次,这是很严格的调查资料,你不要不相信,我觉得我已经很不错了。
我的牙缝里夹着一根青菜的纤维,昨晚就发现了,但我想在今天早上一定要刷出来。我用的是波浪型的佳洁士牙刷,但那根纤维太细了,根本没法弄出来。我不得不用一根牙签来抠。那根又细又硬的牙签接触到牙床的时候,牙床全都痒了起来,牙齿的每一个缝隙都希望牙签去捅一捅。自从有一次在饭局上学着剔牙以后,牙齿上的洞一个比一个大,有一天我照镜子发现牙齿像溶洞,我知道一口好牙就这样毁了,剔牙也成为饭局的必要步骤。现在我用牙签将每个洞都捅一遍,在左侧一个洞里还掏出一小堆未被发觉的肉末,放在鼻子下闻,会有一种腐烂的异味,这种异味让我有一种庆幸的喜悦。当你把一堆恶心的东西从身体里排除掉,都会得到这种喜悦的,比如说掏出一块耳屎,一堆鼻屎,拉下一泡恶臭的大便,等等等等,类似的事情很多,只要你细心观察,你就能发现这些会给生活带来不可思议的乐趣。最后我把那根青菜纤维也弄出来了,它没有异味,但我将它放在掌心里细细观察,也有相当的满足感。大概花20分钟,我把口腔清理干净,全身上下都清爽起来。我走到房间把窗帘拉开,阳光迫不及待地扑到小兀身上。她斜躺着,还没有起来的意思,大概还没有从被我拒绝的不快中缓过来。我说,起来吧,早晨都从中午开始了。她眨了眨眼睛,问,这句话很熟,好象是哪个作家说的。我宽容地嘲笑她,亏你还是文学青年,这是个叫路遥的说的。她说,对了,路遥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你觉得他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就是个写得呕心沥血但没写出什么东西的人。小兀说,什么叫没写出什么东西,你觉得《平凡的世界》不好吗?我说,不好,一点都不好,只要你肯干,你也能干出一部《平凡的世界》。她说,我不这样认为,我没有路遥那个才气。我说,不是才气的问题,我觉得那是个苦力活,只要能吃苦,就能干出来。小兀不信地眨着眼睛说,那你说谁的小说最好。我说,没有谁最好吧,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是最好的,但没写出来。小兀说,我觉得你有自恋倾向。我说,大概有吧。小兀说,所以你不能够客观地评价别人。我说,你说得对,我从来都是很主观的,因为我不是上帝,我只代表我自己。小兀说,所以你说的话都是放屁。我说,你把它当成屁我完全没意见。小兀说,还好你承认了你是放屁,否则我以为我想的都是错的。我说,你没有错,我也没错,错的是你总去认同别人,或者总想让别人认同你。
在争论中小兀觉得自己开始占了上风,情绪逐渐好转起来。她把身子从被窝里拔出来,站在床上欣赏自己的裸体。她双手叉在腰间问:你觉得我胖了,到底胖了多少?我退后一步,以便能够看清体型,同时看见她的阴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说,摸起来是胖了很多,但看起来也没胖多少。她得意地说,所以你尽是胡扯淡,现在我总算认识你了,你说的话里有60%以上是放屁。我说,你知道就好,以后就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了。
她在床上摆弄着腰肢,为自己的体型没有报废感到庆幸。我掂起脚跟想跟她接个吻,她推开我的头说,你的嘴好脏的。我说,是不是有片菜叶,我已经抠掉了。我张开牙齿给她看,她说,是抠掉了,可是你知不知道它在你牙齿里呆了几天了?我说,不是昨天晚上吃饭弄上去的吗?她说,屁,至少是前天的。我说,那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呢?她说,这还要别人告诉,你又不是三岁小孩,个人卫生都不会搞,你要是屁股擦不干净也要我提醒。我分辩说,嘴巴和屁股是不一样的,嘴巴不干净别人会看见,屁股别人看不见,你可以不要提醒我屁股,但你不能不提醒我嘴巴。她说,我看你嘴巴和屁股是一样的,因为你嘴巴尽是放屁。我说,就算我嘴巴是放屁,可是现在我的嘴巴已经很干净了,你到底让不让我吻。她说,你的嘴巴是永远不会干净的,你看你牙齿里面堆了多少黄色的黑色的污垢。我说,人无完人,牙齿肯定也不会那么完美,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的牙齿都没有污垢,肯定就是假牙。小兀说,那我宁可跟装假牙的人接吻。我抱住了她的臀部,吻了吻她的阴毛,她马上挣脱了我,开始穿衣服,说,又不跟我做爱,又要勾引我,简直是虐待狂。
我的工作不算忙,但能够像周六这样糟蹋时间的日子不多。等我们吃过中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这是个很尴尬的时间,想干点什么事总觉得没什么干头,去凑饭局又太早。由于两餐凑成一餐吃得有些过饱,血液涌上脑袋,一时晕乎乎的,我和小兀对着狼籍的桌面发呆。过了一会儿小兀说,真累呀。我怕她说完拔腿就走,我说,你洗一下碗吧。小兀说,菜是我炒的,碗归你洗,这是规矩。我说,这是谁的规矩?她说,以前我跟男朋友在一起都是这样的。我说,你不要把前男朋友的规矩放在我头上,你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一样吗?小兀说,即使不一样,你应该比他更绅士一点才对,你不会比他更差吧!我说,你不要把我和他比,我不想和任何男人比,我也不会把你和我以前的女友比,虽然以前炒菜洗碗都归她,你知道人与人根本没有可比性。小兀说,我不比了,可是我们总得把活儿分开干,你是不是认为女人就应该做家务!我说,我根本没有这么歧视女性,我一向是讲男女平等的。你想想,菜是你炒的,可是是我洗的,哪个工作量大?按照工作量来平均,碗是不是归你洗!
小兀睁大眼睛,说,亏你还懂得这么算,你是不是个男人!我说,这跟我是不是个男人有什么关系,是你说的要把活儿分开,我当然要分清楚一点,我是不是男人可以在床上证明给你看。小兀说,操,真无聊,我要睡觉了。她跑到房间倒头就躺在床上,两脚张开,一副欠操的样子。我想我不能去洗碗,这样以后会形成习惯的。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也躺在床上,我觉得不躺下来会失去男性的自尊。我们眯着眼睛睡了个十分钟的短觉,这种觉是由脑充血而不是真正的疲倦引起的,很浅,眯一会儿就很清醒了。小兀转过头来挑衅地说,你不是说你要在床上证明你是男人吗!我说,你想你就直说,我随时都可以证明。此刻我也有了情绪,我们就开始做了,做了5分钟我的手机响了。小兀说,不要接不要接。我听了她的话,没有接手机,而是认真地做,直到她舌间发凉,手心浮起一团氤氲的湿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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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看未接的电话,原来是老黄的,叫我去参加一个饭局。老黄一年大概要传百来个饭局,包括他自己做东和帮别人传,参加饭局的人五花八门,以媒体和文艺圈的人居多。在老黄的饭局上,有的男人找到了理想的妞,有的女人泡到了满意的仔,有的人谈成了交易,有的人开始大名远扬。也就是说,老黄是某个圈的枢纽。我还可以向你介绍一下我和老黄的交往。老黄其实不老,也就比我大10岁,属兔,当他的门牙露出来后确实很像一只兔子,但是合上嘴巴时却有一张老成的面孔,叫他老黄可能是因为他老成吧。老黄在人们叫他小黄的时候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兼出版社编辑,叫老黄时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做过几本红得发紫的书,这几本书最后成为媚俗的象征。有一个阶段是老黄也叫阿黄,当他在某一天结束了6年零6个月婚姻生活时,就再也没人叫他阿黄了,此时老黄多了一辆大奔,少了一个老婆。
我在福州的时候就崇拜过老黄,不是因为他写过什么牛逼的作品,而是他能把书做得很牛逼,能把一个默默无闻的写作者变得四海皆知。对于想通过写作名扬天下的人来说,老黄无异于麦加圣地,我当时恰恰就是有这种情结的文学青年。我把自己手书的十几万字寄给老黄,在信中恭恭敬敬地写道:老黄老师,文学是我惟一的理想,你是我心目中指引理想的明灯,我的未来,就在你的手上。我的信写的毕恭毕敬又可怜巴巴,想博得老黄的同情,也足见我对老黄的信任。老黄对我也不含糊,他特意挂长途回复我,先是说说我文章的优点,然后是缺点,总体看还没达到出版水平,但潜力还是很大,最后问我,想不想到北京,想的话可以到他手下干。老黄虽然没能实现我一鸣惊人的梦想,但我已经很激动了,最后我决心到北京来不能说与他无关。
我到北京后不但没到老黄手下干,而且把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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