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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死了。父亲被捕。据懂法律的老韩大叔说,父亲罪行严重,最轻也要判个死缓,弄不好就要枪毙。我和妹妹,成了真正的孤儿。
大和尚,我永远忘不了父亲被捕那一天。那一天是十年前的今天。那一天头天夜里也下了一场大雨,上午也像今天的上午一样cháo湿闷热,阳光也像现在这样毒辣。九点多钟,市公安局的警车拉着警笛开进了村子,许多人跑来观看。警车停在村子办公室前,镇派出所的民警大老王和武金虎把父亲从办公室里押出来。武金虎把派出所的手铐从父亲手腕上卸下来,市公安局的警察用他们自己的手铐把父亲铐起来。
我和妹妹站在路边,看着父亲浮肿的面孔和一夜之间白了的头发。我感到心中并无痛苦,但眼泪却哗哗地流下来。父亲对着我和妹妹点点头,示意我们过去。我和妹妹犹犹豫豫地走上前,在距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父亲抬了一下手,似乎想抚摸我们,但是他没有。亮晶晶的手铐在他的手腕上闪烁着,照花了我们的眼睛。父亲低声说:
小通,娇娇,爹一时糊涂……你们俩碰到什么难处,就去找老兰吧,他会照顾你们的。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抬头朝着父亲双手指点的方向看去:老兰站在路边,垂手肃立,醉眼蒙。新剃了一个光头,头皮坑坑洼洼。刚刮了胡须,突出了结实的大下巴。那只破耳朵,格外地丑陋并且还可怜巴巴。
警车远去,路边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开。老兰摇摇摆摆地走到我和妹妹面前,哭丧着脸说:
孩子们,从今以后,你们就跟着我过吧,有我老兰吃的,就有你们吃的,有我老兰穿的,就有你们穿的。
我晃动着脑袋,把纷乱的思绪甩出去,集中了全部的精力,想了一会儿,说:
老兰,我们不会跟你一起过的,许多问题,我们还没有想明白,但无论如何,我们不会跟你一起过。
说完了话,我就拉着妹妹,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看到,黄彪的小媳妇,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脚蹬一双白色小皮鞋,头上别着一个黄色的蜻蜓形状的发卡,提着一篮子饭菜,已经站在大门口等候。她的目光躲躲闪闪,不敢和我们对视。我很想把她轰走,因为我知道她是奉了老兰的命令而来。但是我没有这样做,因为她把篮子放在我们面前的地上,自己先走了。扭着屁股急匆匆地走了。连头都没有回。我很想把篮子踢翻,但篮子里散发出的肉香使我难以抬脚。死了母亲,走了父亲,我们心中悲痛,但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饥饿毫不客气地折磨着我们。我可以不吃不喝,但妹妹还是个小孩子,一顿饭不吃,脑细胞要死好几万,饿瘦了,还是小问题,饿成傻子,我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能对得起父亲和野骡子姑姑?我想起了几部看过的电影,还有连环画,那上边,革命的人,缴获了反革命的行军锅,锅里煮着喷香的肉,蒸着雪白的馒头,连长兴高采烈地说:同志们,吃!我提起篮子,进入家门。将饭菜从篮子里端出来,放在桌子上,像连长一样,对妹妹说:
娇娇,吃!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
狼吞虎咽,一会儿工夫,肚子就鼓了起来。休息片刻,开始考虑问题。一切都像一场梦,转眼之间,命运发生了重大变化。是谁造成了这场大悲剧?是父亲?是母亲?是老兰?是苏州?是姚七?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我很迷茫,我很犹豫,我的智力经受着空前的考验。老兰的面孔,在我的眼前晃动。他是我们的敌人吗?是他,就是他。我们不会接受父亲的建议,父亲的建议是混账的,我们怎么可能去他家寄养?我虽然年龄不大,但我领导过洗肉车间参加过吃肉大赛,让那些高大汉子在我的面前低头认输,我早就是一个男子汉,现在我更是一个男子汉。婆婆死,媳成娘;爹爹死,儿称王,我爹虽然还没死,但也跟死差不多了。我称王的时刻到了。我要报仇,我要带领着妹妹,去找老兰报仇。我对妹妹说:
娇娇,老兰是我们的仇人,我们要去杀了他。
妹妹摇着头说:哥,我觉得他挺好的呀!
娇娇,我严肃地说,你还年轻,没有经验,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老兰是只披着羊皮的狼,披着羊皮的狼,你懂吗?
我懂了,哥哥,妹妹说,我们去杀他吧,要不要先把他送到车间去注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太长了一点,现在就去,太匆忙了一点。我们不用等十年,但我们也不能现在就去。我们要先去弄一把快刀,瞅个空子,把他干掉。我们要伪装出很可怜的样子,我们要让他们都感到我们是两个可怜的小孩子,使他们丧失警惕,然后我们才能伺机杀了他。他力大,硬拼我们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身边还有武艺高强的黄豹。我深思熟虑地说,至于注水,看情况决定吧。
哥,我听你的。妹妹说。
不久后的一个上午,我们应邀去成天乐大爷家喝骨头汤,骨头汤很有营养,含钙,对于我妹妹这种正在长个子的小孩很有好处。一个好大的锅。锅里有许多骨头。我对马牛羊驴犬豕骆驼狐狸的骨头很熟悉,成堆的牛骨头里混上一根驴骨头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但面对着这锅骨头我却发了蒙。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骨头。那发达的腿骨、粗大的脊椎骨和那钢鞭一样的尾骨,都让我联想到凶猛的猫科动物。我知道成天乐大爷是个好人,对我很有感情,他决不会害我,他让我吃的东西,绝对是好东西。我和妹妹坐在锅台旁边的一个小方桌旁喝骨头汤,喝了一碗又一碗,喝了两碗喝三碗,喝了三碗喝四碗。成天乐大爷的老婆手持着一柄大勺子站在锅旁,看到我们的碗空了,一勺子汤就撇了过来。成天乐大爷在旁边关切地说:孩子们,多喝点。
我们从成天乐大爷家顺手弄了一把生锈的牛耳尖刀。大刀我们不要。大刀没法随身携带,这把牛耳尖刀正好,可以藏在身上。我们把一块磨刀石搬到屋子里,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关好门,堵好窗,磨刀霍霍,准备去杀老兰。
那些日子里我们兄妹似乎成了村子里的贵客,家家都用最好的饭食招待我们。我们吃过骆驼的驼峰‐‐彻底就是一块脂肪‐‐吃过绵羊的尾巴‐‐纯粹是一块板油‐‐吃过狐狸的脑髓‐‐完全是一堆狡猾‐‐我们吃过的好东西不能一一尽数,大和尚,但我必须告诉您,我们在成天乐大爷家除了喝了许多骨头汤之外,我们每人还喝了一盅子碧绿的苦酒。尽管成天乐大爷不告诉我们,但我已经猜到了,那是用金钱豹子的苦胆浸泡的酒,而那口大锅里的骨头,是一副完整的金钱豹子的骨架。我和妹妹,都是吃了豹子胆的人,即便我们原先胆小如鼠,吃了豹子胆之后,就是胆大包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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