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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江季珩为了配合她,主动地歪腰靠了过去,任由气息扑朔迷离,晕染上暧昧。
他笑,净澈的眉梢淡出一丝无奈,“大小姐,如果你见到以前的我,也许就不会喜欢了。”
没人知道,他的过去,活在一度靠近黑暗的自我放弃里。
不是她所期待的桀骜张扬,也不是现在对她的温柔无度,而是暴戾到毫无伪装,对任何人都浑身带刺,差点也被江老放弃的存在。
豪门世家这种地方,想毁掉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用肮脏流言的潮水淹没他,让他知道,没有自保就极有可能碰壁牢狱之灾。
江雁临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在十几岁就悟出了这个道理。
但他最失败的,是碰到了江季珩这个对手。
那个关于江净汐的梦魇是可怖。
但她还是让江季珩咬着牙寻遍证据,撕下杀人凶手的标签。
之后那件事之所以能够不了了之,纯粹是因为郭进权犯病了意识不清,而江雁临身后也有江老顶着。
弃一保一,江老不会再让自己另一个孙子再陷入舆论风口。
而原先被寄予厚望却一朝跌进泥潭的江季珩,无疑就是弃一保一中被舍弃的对象。
即便江老从头到尾都知道——
当年把江季珩锁在酒窖,任由遗传了郭进权神经分裂的郭霁芸断药后,上到江季珩房间发疯的人,是江雁临。
所以啊,宁汐的到来,对于这个“天骄之子”而言,是多么羡人的惊喜,莫大荣幸。
他早该知足的。
宁汐心疼地望着如沐春风含笑的江季珩,莫名鼻子酸涩。她抚了抚他微皱的眉梢,说得艰涩:“江季珩,不会,你还有我的。”
“你不要忘了。”
“好,”他淡笑着把她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帮顺着呼吸,“我还有我们大小姐,我记住了。”
这世界上哪有绝对温柔的人。
却偏偏,宁汐觉得江季珩是。
他有傲于众人的家庭背景,有放纵的资本,却在遍体鳞伤中一遍遍学会自愈,学会在压抑中变得温柔。
他该生活在阳光下的,他该前途明媚似锦的。
宁汐越想越难受,第一次手臂主动环住他腰际,紧紧抱住,脸颊埋在他怀里,弱不禁风流露风中的,都是她颤抖的呼吸。
“江季珩。”
“嗯?”
最后一次吸气,她的嗓音很轻。
轻到只够他一人听清:“我很喜欢你。”
江季珩被她这么认真的态度逗笑,低头埋脸在她细腻的颈窝间,前所未有的满足充盈他的心脏。
“大小姐,我也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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