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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了刚才说过什么了?睁开眼睛看着我。”华黎被他逼着仰头看着他,金熙问道:“爽不爽?”“很爽。”华黎羞耻地回答。金熙显然不满意这么简单的答案,咬着华黎还没缩回去的圆圆虎耳,抚弄着华黎虎纹尾巴,引起华黎高潮余韵中的身体一阵阵颤抖:“都哪里爽,怎么爽?说说。”华黎被逼着睁着眼看着金熙说:“乳头被吸得很爽,下面射的也很爽,被,被插得最爽。”

金熙满意地摸摸华黎的头发,看到华黎已经疲惫到极点,安抚地亲了他一下:“这才乖,好好休息吧。”华黎终于能够逃脱金熙这个恶魔的折磨,他也确实累极了拉过被子盖住自己汗湿的身体,脸上带着红晕睡着。金熙知道他要睡着还有一段时间,只是已经被金熙逼到自尊底线,快要崩断羞耻的弦了,于是就放过了他。在旁边欣赏了一整场的希斯洛,下面早就高高地翘起来,希斯洛咬着嘴唇说:“你一定很累了吧。”

“还可以。”金熙抬着眉看他。希斯洛拿起陶碗里剩下的一个果实:“还有一个没有用。还是不要浪费了吧?”金熙邪笑:“那就要看你想怎么用了。”

38、新的征程 。。。

这仅剩的果实是螺旋果。希斯洛抽出如同小蛇般的果实,细长的果心自动绕旋在金熙再次精神非常的部位。这个果实不碰的时候,过一会儿就会自动脱落,若是被摩擦触碰,就会螺旋旋转,对于兽人和雄性都是巨大的刺激。希斯洛背对着金熙,略略翘起,将粉嫩的部位露出来,慢慢吞进的同时,两个人都感受到了螺旋果旋转带来的剧烈摩擦。金熙双手握着希斯洛的腰,有人形容腰部的肌肉叫“爱之把”,意即女孩子搂着这里会很有安全感,不过金熙此时双手握着希斯洛微微鼓起的腰肌,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希斯洛小麦色的光华皮肤,却发自内心产生一种这个男人被自己掌控在手的拥有感。

希斯洛双手向后撑住身体,被称为蝴蝶骨的肩胛鼓起,恰到好处的肌肉分部,让他的后背看上去特别性感。缓缓起伏律动的同时,肩膀和肩胛随着上下运动肌肉,让希斯洛的身体完全展现在金熙面前。希斯洛动的并不快,金熙的手从后面绕到胸前抚摸他的腹肌,揉捏饱满的胸膛,把玩他已经挺翘着吐出亢奋液体的部位,嘴唇贪恋地吸啜着希斯洛的后背,留下一个个浅色的淤痕,像是麦田上落满了紫色的蝴蝶。每一次摩擦都旋转着同时刺激两个人的螺旋果为他们带来更深的体验,最后终于达到炫目的顶点时,金熙陷入绵长的余韵中,浑身慵懒地不愿意动弹。希斯洛缓缓起身放好丽珠贝,躺在金熙的身边,头贴着金熙的肩膀:“金熙,你想过要一个孩子吗?”

金熙不由一愣,说实话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来到这个世界也快一个月了,他还没见过怀孕和生子的兽人。这让他对于兽人能够生子始终没有直观的概念,也很难相信这个事实。可是现在他已经拥有了四个萨尔,举行婚礼就要提上日程,到时候他也会建立家庭,那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低头看着希斯洛,帅气,英俊,如果希斯洛来到现代,应该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男人,心智成熟,手段出众,会远比金熙的成就大。其实无论希斯洛,还是卡塞尔,纳兰,华黎,如果到了地球,都是会远比金熙更受欢迎的男人。可是在这个世界,他们都成了金熙的萨尔,这是一个相当于女性的位置,在一个雄性为尊的世界,他们收敛光芒,把所有的爱意都投注到了金熙的身上。

有时候金熙会想,自己何德何能占据了这么多优秀的兽人呢?他们会不会因为和别人共享一个兽人感到难过呢?可是这个问题其实并不现实,在地球,在原始社会,尤其是农耕之后的原始社会,其实是男女最平等的时期,担负狩猎的男性和担负采集耕种的女性生产的食物一样多,甚至女性更强,所以□的地位分外平衡,远不是现代人普遍认为的父系社会男尊女卑,真正的男尊女卑其实主要还是开始与封建社会之后。

而这个世界又有不同,雄性数目稀缺,兽人数量盈余,雄性的比率始终无法提高,为了延续种族的存在,在每一家生出雄性之前,都会努力继续生子。但雄性的生殖能力也并非完全相同,角的颜色等级越高的雄性,能够成功有子的可能越大。金熙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雄性的角其实散发着某种辐射或者波,是促成怀孕的关键,而这种波并不是无限的,会随着年龄,随着后代的数目而减少,所以白角可以有多个子嗣,蓝角却只有一两个孩子。所谓不公,所谓不平等,其实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个世界已经进化到这个地步了。

那么金熙的意义是什么?他在引领部落文明向着城邦文明乃至国家文明,封建社会的转变。他的寿命只有百年,可他能插手的历史,能够影响的历史,却不知有多少年。如果他什么也不做,兽人世界是不是也会发展出封建社会,会不会因为雄性依然稀少,让兽人的身份地位不断降低?就像是现在,如果他有了兽人孩子,他真的能容忍一个不知谁家的雄性小子可以肆意检查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孩子必须对他予取予求吗?

他一面享有现在风俗的好处,一面又深深唾弃这种世俗道德。他看着因为没有等到他回答的希斯洛有些恐慌和焦急的眼神,摸着希斯洛柔软的黄褐色短发:“我们会有孩子的,我们的孩子会过的比我们更好,我们的子子孙孙都会比我们更幸福。”

变易观念,改变社会,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远比发明出烧瓷,制造出弓箭的影响更大,他的一言一行,一个决定,或许就注定几百年后发生的事情结局是悲剧还是喜剧,这是一个何其重要的担子压在肩头,但是他不能不做。为了他珍爱却不能唯爱的兽人,为了他可能甚至必然出现的子嗣,为了让兽人世界减少悲剧的发生,他义不容辞。

洛蒙和比蒙的联合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商定了所有的联合细节之后,两个部落共同的认识,就是要先打垮朔蒙。

朔蒙部落居于干旱草原,环境恶劣,战斗力强,民风彪悍。如果两个部落贸然联合,必然会被朔蒙乘虚而入。而如果想要三个部落都联合,比蒙承受不住是一方面,洛蒙和朔蒙利益分配不均也是一方面。可以说在历史的关口,比蒙和洛蒙选择了彼此,对立了朔蒙。而在残酷的战争中,败者必然会沦为次等公民,社会分出地位高低是部落里所有子民都愿意看到的,不可能因为金熙一个人的先进观念而变易,他所能做的就是确保比蒙和洛蒙能够获胜,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几个部落的融合,不断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为了对朔蒙知己知彼,金熙主动提议要去探一探几个部落都风传已久的圣地,看看最靠近圣地的朔蒙到底得到了什么东西,也看看这个神秘的圣地到底埋藏着什么秘密。

按照白蝉的意思,应该由洛蒙再出一位和金熙地位相近的雄性共同前往。但是金熙拒绝了,他的知识毕竟比这个世界的人超前了几千年,也许还比不上这个世界的制造者,那些自封为女神的人,但是至少有更大的可能去理解圣地里的奥秘。

金熙的四位萨尔必然是要和金熙共同前去的。金熙其实很愧疚,他们连仪式还没举办,就要跟着自己赴汤蹈火了。但是卡塞尔,纳兰,希斯洛和华黎都并没有在意这些,在他们心里,跟着自己的那尔去冒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没有仪式的束缚,他们也把自己的全部感情,灌注在了金熙的身上。

正是这份不知何起,一往而深的爱情,让从“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现代社会来到这个世界的金熙,想要承担起一个身体柔弱的男人,能用他稚嫩的肩膀扛起的更远大更沉重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和同学看电影去,所以写的很少。书评里有人刚好说到了和这章有关的内容,又恰好赶上了这段情节,我就不多做解释了,只能说千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我一个总攻文作者更不敢随意置喙。我写文图开心,大家看文图开心,上升到太高毫无必要。毕竟我是作者,你们是读者,我负责写作,你们则享受阅读,这不是文以载道的大作,只是用来和同好者共同一笑的小说,爱看的人做我的读者,不爱看的请绕路而行。

说这些只是希望不爱看的人能够多多包涵,放弃本文的,喜欢这本书的筒子,就不要理会那些言论了,大家一起看书就好了嘛~~~

39

39、对不起,原谅我 。。。

前往圣地要穿过洛蒙所居住的山脉,然后穿过朔蒙统治的干旱草原在奎河的尽头,就是圣地的所在。看过了乌江大祭司所画出的地图,金熙有了更好的计划,不过要先到达洛蒙部落才能够实施。洛蒙和比蒙要共同征讨朔蒙,自然要先做前期动员和战争准备,而当两个部落准备好,金熙估计就刚好能够返回到朔蒙,可以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

金熙把自己能够想到的部落建设的主意都尽量先提了出来,此时也已经到了三月中旬,他正好可以和洛蒙使团一起返回洛蒙部落。

一路上最尴尬的就是华黎,这货在洛蒙的名声可不好听,拒绝了好多雄性的求爱,让很多雄性都堵着一口气,想看看他到底会找个什么样的雄性。没想到一夜就被比蒙金熙冕下给拿下了,无论兽人和雄性当然都要好好臊臊这个流氓货。

雄性们都亲眼看过金熙的实力,知道这个看上去很柔弱很温和的比蒙冕下,一旦发起狠比谁都凶残,实力也是高的可怕,竟然在近战被牵制的情况下从朔蒙野兽的手里逃生,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战果,所以都认可了华黎的选择,觉得确实只有金熙这样的绵里藏刀的人物才能治得住华黎。金熙也护食极其严重,如果有雄性和华黎说话,他也不会撩脸色或者给人难堪,他只是几句话就把雄性接到自己这边,自然而然地摆明“我是家里的雄性,有事和我说”。

不过兽人的调笑,金熙就不好意思插嘴了。华黎脖子上那枚丽珠贝,就是当初找到的白玉一样晶莹光润的丽珠贝,品相极好,是被金熙的歌声吸引从河床深处钻出来的罕有的珍品。华黎那次用了好多果实,身上都是被人充分发掘过的味道,好多洛蒙兽人都喜欢走到他身边闻闻他身上的味道,然后故做伤心的说“华黎都有那尔了,让我可怎么办”还有的会拿起华黎的丽珠贝,凑到华黎的耳边说一些怪话。华黎当然不甘示弱地说回去“部落里的某某某对你印象就很好啊,别以为我不知道啊”。不过到了晚上,他和金熙是要住一个帐篷的,这个时候兽人们调侃的眼神就让他也挂不住了。

金熙住的是从比蒙带出来的大帐篷,同时住四个身材高大的兽人也够挤的,因此平时都是在外面说话,吃饭,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进去。既然是睡觉了,还都是和金熙已经做过的兽人,自然就不需要再穿皮裙。卡塞尔一向最听金熙的话,所以金熙让他脱掉皮裙睡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希斯洛只是脸色微红地瞪了金熙一眼,就从善如流了。纳兰回到帐篷,准备睡下的时候才想到这个问题,他左右一看,立刻就脸红了,金熙一脸道貌岸然地坐在那儿。纳兰不知想到什么,冲着帐篷外面坏笑一下,脱了皮裙就躲到卡塞尔后面去了,他也知道希斯洛看着很正直,其实和金熙一样骨子里都有点腹黑,所以主动和卡塞尔结盟了。

华黎被洛蒙的伙伴拉着说了好多关于夜生活的话题,他一张嘴也斗不过一群人的调侃,又羞又囧,又有几分情热,纳兰刚躲好他就进了帐篷。掀开帐篷的瞬间,他抽动鼻子,眼睛扫过周围,巧克力色的脸就有些羞,偏偏他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卡塞尔纳兰和希斯洛都抢到了睡觉的位置,并排五个地铺,金熙在中间坐着,卡塞尔挨着他右手边,纳兰和希斯洛在最外边,摆明今晚让他住金熙左手边。大家选好了铺位,都把一张轻薄的小被子搭在身体下面,门口堆着三条皮裙,显然就差华黎一个。

华黎僵硬地坐在那儿,挠挠自己的头:“那啥我出去呆一会儿。”“还出去干什么,都这么晚了,等会儿大家都睡了你再进来,吵醒大家怎么办。”金熙义正言辞地谴责他。华黎把心一横,故做满不在乎地解开了自己的皮裙,然后就快速地窜到自己的床铺,扯过被子盖住了身体。不过此时天气越来越热,兽人的被子都是窄窄一条,勉强遮住肚腹。希斯洛将月长石装进袋子里,帐篷中就一下黑了下来。

华黎刚刚安心一些,就感觉到一只不规矩的手碰到了他的腰,然后手掌盖在了他的腹肌上,温热的身体覆到他身上,鼻尖全是熟悉的气息,热热的喷吐到他的嘴唇上。安静至极的夜,连极远方奎河流淌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金熙起身时布料摩擦的声音,在安静的帐篷里清晰无比。但是金熙只是覆在他的身上,呼吸相闻,却不动作,让华黎分外紧张。呼吸越来越近了,温热柔软的嘴唇贴着他的唇角,嘴唇轻轻摩擦着他的嘴唇,舌尖扫过他的唇尖,温热的舌尖慢慢分开了他的嘴唇。上一次和金熙做过之后,金熙一直都没有碰他,华黎的心里其实也很忐忑,他总觉得他仍然没有走到金熙的身边。可是此时此刻,这间帐篷里躺着金熙所有的萨尔,而这个男人用一种征服的覆压姿态凌驾于自己的身体,却让他忽然有了,自己已经是这个男人萨尔的真实感。他第一次接吻,也是第一次和金熙接吻,唇舌交缠,金熙技巧性的深入他的唇齿之间,他只能盲目地迎合,任由金熙灵活地扫过他的舌根和牙齿,带起身上似乎都有些发软了。深吻的声音里有淡淡的水声,在帐篷里清晰可闻,华黎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猛地推开金熙,金熙握住胸口的两只手,极慢地扳到华黎的头顶,华黎不是挣不开,不是不害羞,但是他却无法否认心里的感觉,金熙按着他的双手,自己被他骑在□,羞耻至极,却又,十足情动。

这不是强迫,而是你情我愿的情趣,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这么抓着他的手,让他不敢也不愿挣扎,也只有这个人,会制住了他的手,却绝不会伤害他。金熙亲吻着他的下巴和脖颈,吸啜皮肤的滋啧声比接吻还要清晰。他难耐地哀求:“别”金熙却含着他的耳垂,声音沙哑:“别怕。”

华黎很想低吼一声谁怕,但是,他确实是有点害怕。和金熙第一次的时候,被金熙用各种果实欺负得都哭了,虽然确实很爽,但是却太刺激了,让他觉得都不是自己了。其实,从祭祀落幕他就知道,自己已经离不开这个讨厌的喜欢欺负人的雄性了。他从台阶上走下,身后是潋滟虹桥,衣衫似乎御风而去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已经再也离不开他了,那一刻多么希望,自己是能站在他身边,把他留在这个世界的人。那一天故意挑衅金熙,其实就算是他对金熙的认输。但是在那天之后,他却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金熙,总觉得经常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却又捋不清自己的想法。

今天是那天之后金熙第一次碰他,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反应。幸好这些似乎不用他考虑,金熙霸道地按着他的手,温热的掌心在他的身体上爱抚着,没有鱼唇果的刺激,这种抚摸并不强烈,却让他深陷其中。金熙渐渐松开了他的手,他双臂上举着抓住铺着的兽皮的边缘,感觉到金熙的手拂过自己的手臂,抚摸着自己肩头然后绕到了胸前,温柔的拇指摩擦着他的□,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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