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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前的十月二十七日,一个不着寸缕的小婴儿从自己妈妈的肚子里呱呱落地,响亮的啼哭代表他蓬勃的生命力。
他是他父母仅有的儿子,没什么文化的他们翻看字典,却给他取了这样一个连起来没什么寓意的名字。
自此他就在那样一个多山的城市长大,从学会了翻身到学会了站立,从学会叫爸爸妈妈到学会数明白一二三四,从五十厘米左右的婴儿长到一米五,再到一米六一米七,最后超过一米八。
他成为了家里最高的那个。
孩童时期的程筝成长迅速,要补钙补铁补充蛋白质,要吃肉喝牛奶才会长得高。
他的母亲偶尔会想起去为他买整箱的蒙牛或伊利,他在青春期就逐渐显露出大人的模样。
这种飞快的身体成长,在他心理成长的映衬下,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他在那个村庄游走,在山间游走,在彼此相隔没有几公里的小院、小学学校、初中学校游走。
他的母亲说要好好学习,学习好才能过上好日子;他的父亲说要好好学习,学习好才能不被别人欺负;他的班主任说要好好学习,学习好才能迈进重点高中的大门。
于是,对未来的期望就此展开。他在那个小镇,尝试与自己浅显粗鄙的思维作对。他依靠自己而不是他人,踉踉跄跄而不是一帆风顺,从自己眼中挖掘出有关这个世界的本质。
原来一个孩子的零花钱可以全部花光而不是要存下;原来一个孩子可以在周末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围绕在那一亩三分地;原来一个孩子可以选择跟着爸爸妈妈一起郊游,而不是被他们教训要好好写作业否则就不要出去玩——
原来一个孩子可以肆无忌惮并且将爱说出口,而不是会顾忌许多事情仅仅是因为没有试错成本,并且不能良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更严重的是,原来一个孩子也会品性低劣而不是尊师敬长,原来一个孩子也会满口脏话而不是懂得礼貌,原来一个孩子也会思想肮脏而不是积极向上。
还有最让他迷惘的:原来这个社会上还有太多他不知道的事,他对它们望尘莫及,认为是他挖空了心思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他不认识几个汽车品牌,不知道几款网游名字,不知道还有韩国菜法国菜的餐厅。
起初不知道怎么坐火车,后来不知道怎么坐飞机,不知道刀叉要怎么拿,西餐礼仪是怎么样的,不知道人尴尬时举止如何得体,不知道如何说漂亮话做漂亮事。
也不知道如何在上等人面前收起自己的卑劣,在下等人面前收起自己的高傲。
简而言之,他是一头在这一片草原上找不着方向的小狼,上天没能优待他,父母帮不了他,而他唯一的办法是,向狼群靠拢——被同化,但是余生都会安然无恙。
他知道自己有些想法是不对的有些想法又是对的,可更漫长的时间里,随着他的成熟,他跟着一起长大的观念也渐渐走了形。
他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呢?是乐观开朗,还是沉默寡言?是青春阳光,还是高冷耍帅?是当老师,飞行员,还是大街上的清洁工?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刚正不阿正直善良,还是阴险狡诈,成为一个圆形人物?
他曾经坚信的,还会一直坚信吗?
他曾经不信的,现在又是否品出了几分歪曲的道理来?
这一点直到他接近成年,才算真的搞懂。他在高中的政治课本中学习,开始明白世界是多元的,人类是多样的,是需要兼容并蓄的,他的迷雾也因此被完全解开,他心中有了答案,差劲的人会一直差劲下去,他会活在自己狭窄的人生中;含蓄敏感的人也会一直敏感下去,因为改变很难,除非他真的厌恶自己的样子。
他该在未来的日子里学会接纳很多不同,放弃每一个死胡同,每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不必拘泥于世界和社会的规矩,不必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不必总认为自己的举动都遭受他人的解读。
他要按照自己的标准,积极乐观的走在那条属于程筝的阳关大道上。
——
夜已深,贺衡恩下床,在黑暗中凝望程筝熟睡的面庞,他佝着身体,抱着被子,睡的正香甜。
贺衡恩出门,把准备的所有东西带回房间。
十二点整,一道鬼影凑到刚睡着的程筝耳边。
“嘿……”
“妈呀!”程筝恐惧地睁眼,魂儿都要被贺衡恩吓飞了。
“吓死我了……”他爬起来靠着床头,给自己顺气。
“这么害怕?不会是心里有鬼吧?”
“才没有……”程筝懵懵地揉揉自己的眼睛。
“宝贝生日快乐。”贺衡恩按亮小夜灯,把一大束花送到他手上。
这束花颜色过于丰富,各种品类的鲜花混搭在一起,主基调是白玫瑰,还有几束粉色、蓝色、淡黄色……的,程筝也不了解的花朵在其中,虽然杂糅但并不刺眼,并不违和。
程筝揉着眼睛的手缓缓停下,平常的唇角慢慢勾起,欣喜地抱着花束翻来覆去的看,香气也扑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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