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族长口中的‘孩子’陆奇已经开始布置战术:
“多目金蜈蚣的特点就是防御超高,通体宛如黄金打造,号称水火不侵,风雷不入,无惧刀剑兵伤、无畏神力碾压,乃是洪荒有名的不死之虫,就连我都破不了它的防。”
“但是,多目金蜈蚣腹部很柔软,防御很低,算是它的死穴,而且这里也是它的视野盲区,一会儿我负责拉怪,吸引仇恨,你们就卡着视野盲区攻击它的腹部。”
看着两人还有些犹豫,陆奇也不管那么多了,直接朝着多目金蜈蚣冲了过去,当它来到自己的神识范围后,立刻甩出纯阳剑,纯阳剑化作一道金色的匹炼,劈在多目金蜈蚣的后脑之上。
多目金蜈蚣勃然大怒,后背一排碧绿妖瞳一同睁开,数百道金光从碧绿妖瞳之中射出,化作百道金色毫光一齐射向陆奇。
陆奇却是哈哈一笑,若是前世,这金色毫光他绝无躲开的可能,但是对于拥有准圣级意识体的他来说,这上百道金色毫光还是太慢、太少,也太稀疏了。
只见他不退反进,一道道金色毫光从他周围擦身而过,却没有一缕真正的碰到他。
在百余道剑光中穿梭,丝毫不影响陆奇的攻击,他右手并做剑指,操控着纯阳剑不停地去啄多目金蜈蚣的碧绿妖瞳。
纯阳剑打在碧绿妖瞳上面,擦出一连串的火花,虽然未能破防,但是能让多目金蜈蚣感觉到疼痛,进而将仇恨转移到他身上。
多目金蜈蚣眼看毫光对他无效,转过身冲他喷出一蓬黄雾。
这黄雾范围极广,陆奇反应再快,也别想躲开,只能向后退去。
“丫头,御风术!”
小泠鸢应了一声,御风迎上,抬手拉起一阵狂风,狂风将黄雾倒卷回去,许多树木山石沾上这些黄雾,就好像被泼了硫酸一般,花草树木变得焦黑,石头泥土也冒起了白烟。
琦玉惊叹于这两人艺高人胆大,若是让他碰到这BOSS,不喊来一千个炮灰在前面扛着,他是不敢靠近的。
不过,眼下陆奇已经完全吸引了多目金蜈蚣的仇恨,他又得了陆奇的攻略,御剑飞到多目金蜈蚣的腹部视野盲区处,双手之中积蓄雷光,待三秒后,双手朝前一推,一道雷光轰出,打在多目金蜈蚣腹部。
多目金蜈蚣身体巨颤,刚要低头寻找攻击来源之时,陆奇的纯阳剑再度出手,朝着它的脑门劈了过来。
这一剑依旧只能擦出些许火星,但是撞得多目金蜈蚣头脑嗡嗡作响,对陆奇愈发仇恨。
它一时间也不管下面的情况,加速朝陆奇咬了过去。
在多目金蜈蚣的眼中,陆奇就像是一只烦人的苍蝇,一直在它脑袋周围飞来飞去,不时戳一下它的眼睛,弹一下它的脑门。
它是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这家伙飞的不是很快,但是反应速度却快的离谱,它的一切攻击都被他闲庭散步一般轻松躲开,躲开之后还要抽个冷子,气得它十分抓狂。
陆奇现在的感觉就像是斗牛士在斗牛一样,拿着一块红布吸引着蛮牛的注意力。
敌人每一次看似惊心动魄的进攻,实则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小泠鸢和琦玉也逐渐适应了多目金蜈蚣的攻击节奏,他们没有性命之虞,全力攻击着多目金蜈蚣的死穴。
“大哥,你确定这是它的死穴吗?为什么我们根本打不动?”
陆奇向下面看了一眼,随后在队伍频道喊道:“小泠鸢,你用火烧它,它的死穴弱火。”
全身而退 我家猫咪嫌我太菜,带我打穿惊悚游戏! 暗黑破坏神之天启 我是末世蛮王 觉醒吧!纹星师大人 了不起的宗门模拟器 网游之最强团长 傅总,夫人又闹离婚了 嫡女毒妃 诛天破界 福宝三岁半,她被八个舅舅团宠了 崇祯的网购系统 荒野大镖客之黎明 将门嫡娇 天赐神机 养兽十万亿,我的神宠踏碎诸天了 冥界大佬黑化了 埋葬大清 我真没想过妻子是女帝啊 修仙最重要的当然是安全了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