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写书,对于秋风来说,一直感觉是件挺高大上的事情。写到现在,四十多万字,个中酸甜苦辣大概也只有自己能知道了。
秋风最喜欢的两个时代,一个是三国,另一个就是明末。三国是豪迈的,它讲的是一群躁动不安的人在乱世之中,勃然一击,以各自不同的选择成就了一个精彩的时代。而明末则与之完全不同,是当时的时代成就了一个个的人。崇祯帝内心欲中兴大明的悲苦,李自成百折不挠的豪气,杨嗣昌无力改变大明的绝望,卢象升孤军赴死的凄凉,吴三桂犹豫而又无奈的选择,李定国苍凉悲怆的英雄泪,郑成功杜鹃啼血的不灭志……
在乱世,生易死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至于他们的选择在当时是对是错,只能假设自己处于那个时代,从他们的角度设身处地的重新考虑。如果站在结果的后面,来反过来看待一切,得到的结果未必不对,但难免有失偏颇。
秋风崇拜英雄,而英雄这个定义又太宽泛,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标准。
在秋风看来,崇祯帝算是一个英雄,他的性格缺陷使他中兴不了大明,但他尽力了。李自成算是一个英雄,从一介驿卒而起,最后称王称帝。他向天下之人,再次鉴证了陈胜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卢象升、孙传庭算是英雄,战死沙场,为国效力,本就是男儿一生所愿。杨廷麟、黄道周也算是英雄,坚持已见,面对君王亦丝毫不折其腰。史可法、李定国也是英雄,明知不可为而尽力去为,以一身傲骨去践行诺言。
或许有人看到这些,会觉得有些人根本不配称为英雄。但秋风认为人活一世,总得坚持写什么。
是,秋风也知道,像史可法,他并不知兵,很多时候所做之事,不仅没有起到丝毫的用,反而起到相反的用。但这丝毫不妨碍秋风依旧把他当成一个英雄。王朝更替千秋事,不灭傲骨气永存。
秋风一直觉得,华夏为什么能一直传承至今,只因为在炎黄子孙存在着那股骨气、傲气和豪气。这个不会因一时得失而有所涣散,反而在危难之时,更能焕发出难以估量的力量。
秋风也讨厌那种“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士大夫,对崇祯年间的东林党也没多少好感。但不会因为讨厌他们,就以为阉党有多好。在那个时代,明朝灭亡,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长期存在的党派之中,都有一些特有的人才。不全面否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可使情况得到真正的好转
说了这么多,再回归到本书之中。秋风所塑造的周显这个主角,不讨喜。他没有太多棱角,心不狠,没想过利用别人来成全自己的什么。也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将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棋子,随意摆布。他更愿意依照自己的心性行事,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出一些该有的改变,尽自己的力量却帮助一些人。
但这样说,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的坚持。而实际上,他的坚韧心志远比任何人都更加强悍。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只是现在还没有人能触及到他的底线。而一旦那样,他能爆发出的力量会使所有人感到恐怖。
这是明末乱世,总有一些人,一些事来促使他不断做出改变,从而成就一个完整的主角。而秋风想做的,就是将这个过程表现出来。这个,后面自会慢慢展现出来,他的杀伐果断,他的坚韧如铁,还有他内心的那股温存,定不会令大家失望。
秋风不愿轻易开金手指,因为觉得同样是人,人为什么要那么小瞧自己,非要觉得自己要占着金手指的优势才能比别人强?而且,穿越难道不就是一个最大的金手指吗,占着这一个难道还不够吗?爽文的意义是让读者看起来爽,而不是自己随意降低副本难度,让自己沉浸在自我意淫的暗爽中。
秋风固执,所以文不讨喜,但从未后悔过。
再说一些吧!第一次写书,对文字的掌握存在诸多问题,在情节的设计上也有很多不足。例如第一卷写剿匪就写了近二十万字,虽然因为在那里埋下了很多伏笔,但用的笔墨还是太多,应该在十万字之内解决的。
但秋风会慢慢改进的,争取将后面的情节凝练之后,一步步的展开出来。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秋风。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感谢一下各位书友。
秋风自写书以来,迷茫过,也失落过,不是没有过放弃的想法。但看看支持自己的书友,一句评论,一张推荐票,一点打赏,都让秋风感受到莫名的温暖,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并不是踽踽独行的一个人。
人生之幸,莫过于有人一路陪伴。秋风再次拜谢,真诚说一句。有你们,真好。
然后,就这样结尾吧!
嘴角上撇,咧嘴笑。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差一点就无敌了 天下有难事 画魂 重生之民国名媛在现代 兵器大师 爱若曦微 容楚 诡诚杀 先婚厚爱:徐少请走开 觉醒在龙珠世界 废柴王妃的修真路 赛亚人时代 重生之我是大富豪 袭城 变身萝莉的荒野食堂 重生之梦境具现 第一尸界 天若有情,王妃别离开 穿越空间修仙记 肆拾奇谈
白胡子老头,你把吃道吹的天花乱坠,我们该如何成道?佛说杀一人者一地菩萨,杀十人者二地菩萨停!我们是吃道!吃一人得小道,吃百人得中道,吃万人得大道哇吐!师兄!吐完了没有,吐完了过来帮我鉴定下这个美女!吃道鉴定术!柳青,人类,中阶食材,匹配食谱有几率可以获得特殊体质‘流云水体’!死色狼!吃老娘一剑!师弟,快帮为兄拦住她!...
...
伊诺作为准新娘,即将嫁入豪门,却因为一场蓄意迫害,与陌生男人欢度一夜,事后事情曝光,她被抛弃,远走他国,七年后,她带着IQ超高的儿子归来,萌宝一心想给她做媒,凡是长得帅,有钱,素质高的,他都不放过这不,前男友,现任上司全被她的宝贝儿子招惹来了,一个愿为她赴汤蹈火,一个可给她如画江山,他们到底谁才能入宝贝儿子的法眼呢,谁又是他的亲生爹地呢?...
亿万人中,总有一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考古系的方言在秦朝的龙门遗迹中,被恩师带入了难以想象的漩涡之中,被龙门遗迹的法阵带入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后,古老的传说,惊人的神话都在方言面前转变成了难以置信地事实!...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
我是一个窝囊的上门女婿,在公司被欺负,在家里也被老婆岳母欺负直到一天,父亲突然给我打电话,我家在南非有九十九座金矿,于是,我逆袭了! 儿子啊,怕你穷太久了不会花钱,先给你三千万玩玩?少了?那就给五千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