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二发生在去年五月,也是距今时间最近的一起案件。消息的发布者是一个大学女生,她在体育馆后面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猫,尽力救治但没成功。气愤之余,她在校内论坛上呼吁找出凶手。当时跟帖的人很多,群情激愤。结果仅三天就不了了之,互联网的记忆力就这么短。
我若有所悟,打开地图软件,把五起案件的案发地与丢猫面馆的大致位置标注在地图上。一个半径五公里的圈就可以覆盖所有地点,并与大学城的范围大致重合。我把地图给其他人也看了。
“就是说,凶手也是个大学生吧?”刘北安恨恨不已,“斯文败类。”
我点点头,“我也这么想。凶手应该是附近学校的大学生,男性,一米八以上的高个子。有驾照,有自己的车或是能通过熟悉的渠道借到车。”
其他人惊诧地望着我。
“根据现有线索猜测的,不一定对。”我补充解释道。
“怎么推测出凶手身高的?”刘北安问。
“装尸体的垃圾袋,被发现时挂在桥柱外露的钢筋条上。我现场检查过,那位置不矮。恐怕是防止无关闲人——比如环卫工人与顽童——意外发现吧。考虑到草坪上找不到垫脚石之类的东西。凶手的身高起码和面馆老板差不多,也就是一米八以上。”
“那凶手持有驾照的推断呢?”
“去年五月开始,再没有新的尸体出现。考虑到凶手作案的频率,很难认为他会突然良心发现,洗手不干了。何况刚刚发生了一起。结合面馆老板在垃圾袋里发现的泥土,恐怕凶手是怕影响扩大,改变了作案手法,增加了埋尸的环节。毕竟只要藏好证据,谁也不会关心一只野猫的消失。”
我顿了顿,喝了口咖啡。
“没有私人车辆做工具的情况下,埋尸非常困难。死猫肯定有一股腥臭味,不管走路还是搭乘公共交通都太过招摇。”
“你是凭作案的范围断定凶手是大学生的吧,会不会武断了些?”苏颖说,“大学城周边,也是有居民区的。”
“最后一起的尸体是在大学内被发现的。”
“我有时去找姐姐,门卫根本不会阻拦。不少老头老太常年在校园里散步。”苏颖说。
“非要这么说的话,有没有想过凶手为什么自去年五月突然开始埋尸了?刚才也说了,显示是怕影响扩大。可五月那次其实不算危险,毕竟没有任何线索指向凶手。相比之下,前年公园那次可是有人直接目击了他的脸。为什么突然担心起来了?因为在学生圈里引发了广泛讨论。如果凶手本身不是学生,根本不会关注校内论坛的舆论,更不用说担心露馅了。”
我摊开手,“以上就是推理的全过程。”
“很厉害呢。”苏喻赞叹道。
“有什么用,知道了那么多,一样找不出凶手。”刘北安不服。
我多少有些生气,不过他说得也对。我的推理若是参与考试,应该能打个七十多分,起码及格没问题,可放在现实中,没结果就是没结果。
“你又有什么高见?”我咽不下这口气,把问题抛还给他。
“我?那个……按照常规,作为侦探的角色,先要听一番错误结论的推理,才能有进一步发现。”他狡辩道。
倒是给自己留了个不错的角色定位。
不过,刘北安也知道自己在强词夺理。他一边拧起眉头苦思,一边喃喃自语,“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件、血字的研究……”
听起来,他似乎正向看过的侦探小说寻求帮助。其实我很少看那一类闲书,小时候倒是常看……
“你们几个,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四签名》吗?”他突然问。
我们都摇摇头,竖起耳朵。
刘北安大失所望,“那是福尔摩斯故事的第二篇,很出名的。最初发表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时,作者柯南·道尔没有写成系列的意愿,他更中意写长篇历史小说,觉得自己在历史方面更有天赋。可书商不这么认为,求他无论如何再写一个续篇。这才有了《四签名》。”
“别岔开话题,”我急切地追问,“这篇故事与签名有关?”
“没错,之所以叫四签名,因为故事围绕一张藏宝图展开,图上有四个人的签名。而且,故事里每发生一起杀人案件,案发现场就会留下纸条,上面写着四签名。”
我一下子打起精神,两个女孩子也好奇地睁大眼睛。
“你记得故事内容?”
“多多少少。大部分书我看了就忘,福尔摩斯的故事却牢记在心,总觉得有种令人过目不忘的魔力。可据说柯南道尔本人倒是厌恶侦探小说,甚至在给母亲的信里写到:‘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我不耐烦起来,“讲重点,四签名到底是怎么来的?”
刘北安瞪了我一眼。
“好吧,故事从福尔摩斯与华生接到一个美貌女子的委托说起。她的父亲在十年前失踪了。自那之后,她每年都会在同一日期,收到一份来历不明,价值不菲的珠宝。这一年除了珠宝外,还多了一封匿名信,约她去一家戏院外见面。因为害怕,她委托福尔摩斯陪同,并提供一张藏宝图作为调查的线索。图是在她父亲的书桌里发现的。就是我一开始说的,有四签名的那张。”
穿成渣A后把反派标记了 小司农gl 我家君王是石头 大明涉异志:画皮 烂桃花 池边叶影 没有魂技的我,砍翻斗罗 穿成偏执皇帝的炮灰宠后[穿书] 大佬穿成炮灰[快穿] 穆命难违 佟养媳 快穿:恶毒女配自救攻略 锦春 一不小心惹上邪教教主怎么破 王爷吃枣药丸 对点渊鸯谱 赖了个无赖 没有死者的谋杀 [综漫]世界融合后,首领宰跑路了 来岐
随着灵气的复苏,原本三分大陆七分海洋的蓝水星变成了一片沙漠。在沙漠中有种神奇的宝物叫做软木塞,只要找到它,把它拔掉,便能长出一片绿洲!新世纪九十九年,这是蓝星上灵气复苏之后的第一百个年头!一名被流放到南沙海的少年,在这里拔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软木塞,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绿洲。...
作者我是壁纸的经典小说我才不想当声优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前世做了十年配音演员的易华言重生来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漫画业迎来高峰,声优事业逐渐全球化。这无疑是一个声优的时代!然而有前车之鉴的他深知自己不可能胜任声优,因此只把其当做副业。直到他发现自己可以进入角色的身体里面...
为了报复渣男,夏晴天睡了渣男的大哥,然而不成想误惹饿狼总裁缠上身。...
重生之花都魔尊盛夏,江城内外阴雨绵绵。市郊的一个山沟里,磅礴的雨水不断冲刷着一堆沙泥,渐渐露出了一具被藏在下面的年轻的尸体天空闪过一道惊雷,一股紫色的闪电从天而降,生生的劈在了这具尸体上面。这道闪电直透地下,不断在山间爆闪出一连串的恐怖电光,连通了九幽冥域,引来了地府的冥雷降世...
*程牧初见陶夭。灯光流转,觥筹交错,她在跪舔别人的裤腿。程牧再见陶夭。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别人在跪舔她的高跟鞋。程牧一笑,丫头片子有点能耐。边上有人促狭道二爷,听说那姑娘在圈子里拜了个干爹。程牧呵。*陶夭说生活就像吃屎,无所谓今天吃,还是明天吃,不吃得饿死。头颅仰得太高,没用,不如低眉顺眼先活着,活着活着,一只狗也保不齐活出人样了。不曾想她将自己当成狗了,某位爷愣是想将她捧成角。角是那么好当的吗?人前,她像花瓶,香江程二爷重金打造。人后,她像抹布,二爷花样太多,总将她拧成各种形状,晚上白天,死去活来。她不想干了,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得,豪门主母这位子坐定了。*奉子成婚。陶夭小腹微凸,高调入豪门。婚礼上,她眼瞅着对面一向冷峻深沉的男人勾唇含笑,有点眼花,无语道您到底图我什么呢?想给您生孩子的女人手拉手能绕香江两圈了。程牧低笑,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日久生情,这种事,栽了就认了。陶夭翻个白眼,无耻。程牧看着她一脸酡红,笑而不语。他懒,这辈子所有的精力,用来调教一只小野猫已是不易,哪有闲情,再去招惹其他?*世人只知他程二爷在香江一手遮天。却不知,他乐意遮的,从来只有她头顶那片天。他庆幸,他看见了她的好。*本文又名影后成名史,男主强取豪夺,男配统统想上位,一对一结局和,清冷倔强百折不挠型女主,权势滔天冷漠腹黑型男主,豪门婚恋,娱乐圈元素,欢迎跳坑。*推荐阿锦完结暖文已出版影后重生之豪门萌妻,出版书名献给亲爱的邵先生待出版重生娱乐圈之名门盛婚,出版书名待定。豪门暖媳,出版书名待定。搜索作者其他作品或者直接在书院搜索作者名书名均可见哈。*新浪微博浮光锦,求关注么么哒。...
一场代孕,她替一个神秘金主生下一个孩子!男人扔给她一张支票,拿了钱,儿子从此跟你再无关系!她拿着支票,眼睁睁看着他抱着孩子离开!多年以后,再次遇见与她眉眼相似的孩子!她下定决心这次要留在儿子身边,弥补他。怎么,五年前你自愿收钱生下来的儿子,如今又想要回去吗?金主男人在察觉她的身份与目的时,居高临下睨着她问。我只想照顾我的孩子!苏木木卑微奢求他。男人闻言嗤笑一声,照顾他当他的保姆?看着他叫别的女人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