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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沙漠中的一汪泉水
项毅在准备开庭的同时也和对手时有接触,那个张蓉的过去还是不乏令人同情之处的:在懵懂无知的十八岁就轻易的相信了、并且许身于一个轻薄的男人,在生下了女儿之后就遭到了无情的抛弃,那样一个众叛亲离的景况中,她所选择的也是抛弃,抛弃孩子、抛弃这个城市独善其身去了,方才遗留下了后来的这一场纠葛。她当初的选择是有些冷酷,但也可谓是正确的,因为对孩子的遗弃恰恰成就了她现在的香港富商太太的身份,而且是那种地地道道的正室,并不是什么二奶或小蜜之类的人物,比起以前生活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又加之她那个六十岁的阔丈夫自己并没有子女,也就很支持她把双胞胎女儿要回去共享天伦之乐,她就更加名正言顺和理直气壮起来,显然是要志在必得的。不过,她虽然是很有些富贵逼人的张扬,对宁可还是相当的低声下气的,在正式开庭之前的几次调解中,她不仅一再的向宁可赔礼道歉,并且提出了三十万元的补偿,可以说还是挺有诚意的了。可是,宁可的表现却非常的倔强,说什么就是不愿意放弃孩子,那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别说是三十万了,即便是有一座金山堆在她的面前她也是不眨一下眼的。
当时在场的小王事后就不止一次的痛心疾首了:“她怎么就那么不开窍呢?两个小孩养了八年最多也就花费了十来万吧,现在给她三十万也划算得很啦!她还不拿着?”
项毅没有反驳他,反正他这种人是不可能明白宁可的,如果她是一个那么看重钱财的人,当初就不会自找麻烦地收养两姐妹了。要知道,这些年来宁可所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金钱和心血,还有她的青春。这正如那个酒吧老板娘蓝梅感叹的那样:
“宁可十九岁在这里工作的时候就有好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对她有意思了,可直到她现在都已经二十七八了还没有嫁出去,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她有那两个孩子拖着?一个女孩子最好的时光就这么完了,多少钱也弥补不了啊!”
对这件事情持有她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有很多人都是如此认为的,其中也包括了项毅的父母和妹妹。
项毅并没有对他们说到过这件案子,他们是从报纸上得知此事的。至于这件事情是怎么见报的,那是因为蓝梅,她酒吧的常客中有好几个是作记者的,听她说起宁可的这桩官司后,都觉得这是新闻的好材料,便大写特写了一番,几乎就登了晚报的一版,弄得很多不相干的人都知道了宁可的故事,并且议论纷纷的,成了一个众人注目的焦点。
宁可的官司见报的当天,项毅刚下班回到家,还没有来得及换鞋子母亲就拿着报纸迎了上来:“这报纸上说的宁可是不是就是那个宁可?”
项毅瞟了一眼报纸上那行大标题“双胞胎的争夺战争”,叹了一口气。“是她。”
母亲怔了一下,“这么说来,那两个孩子就不是她的了?”
“怎么不是她的?”项毅现在和宁可一样敏感了。“不是她生的,但的的确确就是她的孩子。”
“这个情况你早就知道了吗?”父亲问道:“所以才对她那么……”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项毅又悔又愧,“否则……”
他的话被卧室传出的一阵电锯声打断了,那是正在装修新房的工人所弄出来的声响。这提醒了他什么,就下意识地住了口,再说,他又能“否则”什么呢?难道说是宁可没有自己的小孩才值得他去追求吗?心怀着这样的标准,还是一种真爱吗?他还有说爱她的资格吗?
父母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她竟然一点都没有对你提过?!”
项毅摇了摇头。“从来就没有,我还一直以为金星和水星就是她亲生的孩子,她是那样的爱她们啊!”
“这样的人真是————”父亲的话没有说完,但神色间分明充满了赞许。
母亲没有说话,又默默地把目光转向了报纸,似乎在研究什么。过了好半晌,她这才用一种办公事的口吻对项毅说:“舆论是一边倒了,可法律并不是以此为准的,这件案子你们还得用点心才行。”
以母亲的个性,这就是在表示关心宁可了。也许,在她心里还不乏有几分后悔吧。
在这之后,母亲时不时的就会闲聊似的向他询问一两句案子进展的情况,并且还会提一些建议。她的态度虽然刻意的漫不经心,但那关切的意思却是相当的明显。由此可见,她是倾向同情和支持宁可的了,这令项毅很欣慰,可也有几分遗憾,如果她早一些对宁可怀有这样的看法那该有多好啊!
何姗姗又不是不识字,这个时候当然也就知道他成天在忙谁的案子了,她倒还没有怎么含酸夹醋的找他闹,只是嗤之以鼻地说了一句:“这个宁可,准是脑子进水了!”
项毅看着她,像是在看着一个距离他很遥远很遥远的陌生人。
远在北方的项婕亦从媒体和在本城的朋友处听说了这个消息,为此还专门给项毅发了封电子邮件过来。但她并没有过多的评论什么,只是简单地写了几行字:
“哥,你看到过甘肃的月牙泉吗?那个宁可就是沙漠中那样的一汪泉水,你怎么就错过了这样的一个女人呢?这实在是一个错误!”
她形容得真是再贴切不过了,宁可这样的女子的确就是如今这个“人情沙漠”里的甘泉,是泥土里的珍珠,是冰雪天的玫瑰……是值得人去追求、去珍惜、去呵护、去关爱的,然而。他却错过了她,失去了她,这不是一种天大的过错是什么呢?
在项毅三十年的生命中,还有一个人也是一个“错过”,那就是林晓露。对她,他也曾经有过遗憾,有过痛苦,却没有对宁可那种悔之莫及、痛彻心肺的感觉。
现在说到林晓露,项毅就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曾有一度,林晓露带着一种很明显的意图和他来往着,弄得他很有些不知所措。刚与她见面那会儿,他对她确实是还有几分余情未了的意思,可随着和宁可交往的增多,他的感情就慢慢地改变了,那段并不成形的情事,不过就只是他青春时期的一个梦罢了;而那个沉静如露珠的她,也不过是他那年少情怀中的一个美丽的幻影而已。原本就没有多少实际上的意义,何况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沉淀,到如今这些早已是物非人亦非了,他们作个普通朋友都已经是有点无话可说的地步了,又哪里谈得上鸳梦重温呢?
项毅一向都不是个善于伪装的人,他的这种心态不可能没有流露,林晓露是何等玲珑剔透的女人,哪里会看不出来呢?她有貌又有财,又是个很见过一些大世面的女人,自然不会表现出那种死缠烂打的小市民女人的做派来,她虽然还是常常会主动约项毅出来见见面、喝喝咖啡什么的,也会有一些暧昧的暗示和流露,但都是在很有分寸及不失身份的范围之内,他的感觉就不太别扭,也不便过于拒绝她,有约还是要赴的。
不过,他因为近来一直在忙于婚礼的准备和宁可的案子与林晓露的见面就少了。有时候,他也会在事务所里遇到她,但她却并不是来找他的,而是为某件事情来见刘榆风的,在他的办公室中一关就是半天,也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气氛很好是可以肯定的,不时有笑声从里面传出就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然后,两个人又会肩并着见地一起走出来,明明是各有汽车却偏偏要坐在同一辆车子上离开了。对此,事务所的同事们说什么的都有,但得出的结论倒是相同的:刘头儿要吃林家豆腐了。
听着同事们的议论,看着种种迹象,项毅也不能不“三八”起来,心里开始有些忐忑不安起来。他这并不是因为嫉妒,而是担心。刘榆风这个人私生活的口碑向来就不是很好,而且还是个有妇之夫,林晓露如果和这样一个男人搅在一起的话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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