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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八章 优势与劣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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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金字塔形的巨山,兀立在广垠的平原之中。巨山之巅,便是一座沐浴在光辉之中的宏伟城市。

那光辉柔和,淡然。然而即便以李丁的超视力,也不能穿透那层笼罩着城市的光辉,看到城市的真貌。只能勉强看清,那高大巍峨,渲染成淡紫色的城墙。

那便是神王城,驻立在巨山之巅。神王城下,直到山脚,再没有一处建筑。只有一条条螺旋向上的白色阶梯,自山脚直通神王城。阶梯两旁,便是郁郁葱葱的茂密丛林。

林中奇花遍地,异果满树,珍禽异兽,自由往来。常可见飞瀑流泉,自山上奔腾而下,越过陡崖,溅起漫天碎玉,在阳光下画出道道虹桥。

山脚下的平原,有数条清澈的河流,纵横交错,彼此交汇,把巨山围在中央。每处河流交汇处,便有一个巨大的城市。好像一个个卫士,拱卫着中央的巨山。

从空中看去,平原上,河流交汇处的那些城市中,正熙熙攘攘,人流如梭,车马往来不绝。那繁荣景像,简直不逊于李丁前世地球上的大都市。

不过李丁清楚,这只因战争征召令产生的临时繁荣。无数蛮荒异族,前来神王城集结,汇聚于山下的一个个城市之中,造成了这繁荣景像。而当军队开拔,这短暂的繁华便会消失,直到下一次战争的来临。

城市外,是条条宽阔的大道,水面上亦架着许多大桥。大道两旁,一块块田野整齐地分布着,直至肉眼不可见的地平线外。亦有大群牲畜,在一片片牧场上悠悠啃草,闲闲踱步。

“真是一处难得的好地方!”

这一月旅行,李丁等人见惯了蛮荒的穷山恶水,像神王城所在这般悠闲宁静的地方,还真是首次看到。难怪阿尔芭说。仅有几处安居之地,都被强族占据了。眼前这块大平原,可不正是大力神族的领地?

已至大力神族领地,接近了神王城,李丁等人便不再乘灵兽飞行。

之前遇上空中巡逻的高手时,便有人照惯例提醒李丁:以神王城为中心,半径五百里的圆形范围内,除非是神王城的巡逻队。或者得到了神王特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在空中飞行。一经发现,只警告一次,不从者立刻击落。

李丁仔细回忆了一番自三只灵宠处得来的情报,发现那原版李察哈尔灿,虽然在神王城中有不少熟人,甚至很得大力神王,及大力神王的小女儿欣赏,但也没有特别到能使大力神王给他特许飞行权。

所以李丁三人在距离那驻立山巅的神王城还有五百里时。便向着下方的大道降落。落到地面后,李丁便收起灵宠,与灵儿、吕剑柯一起。徒步向着神王城方向走去。

脚下的大道,乃是石质。且还不是石板铺成,而是一块块长宽高都是一丈的大石块,整整有九丈宽。大路两旁,开着排水渠,每隔百步,便植有一颗参天古树。两边十里之外,又各有一条同样宽阔笔直的大道,大道之间。夹着一块块规划整齐的农田,植满了各种作物。

方才李丁他们在天上已经看到,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方都有九条同样的大道,延伸至千里开外。

这样的大道。自然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大手笔。不过以大力神族的神通手段,铺设三十六条千里石道,也算不了什么。

便是让李丁出手,一条千里长、九丈宽、一丈厚的大石道,以他如今的神通。也最多只需一个月就能干得妥当。

李丁三人降至大道上时,大道上面人可不少。甚至邻近的每条大道上,也都行进着一列列全副武装的队伍,全都是前来神王城集结的蛮荒部队。

现在李丁他们前方,便是一支“夜叉族”部队。

夜叉族人,五官与人族没有区别,黑发黑眼,有丑有俊。但每个夜叉族人,头上都生着三支黑色小角。一支在眉心,另两支分别在眉毛两侧,看上去十分怪异。且都有着一双蝙蝠似的膜翼,不过那对翅膀翼展不够,不能支持长途飞行,只能短距离滑翔。

夜叉族也是一支强族。其种族天赋,乃是“食灵术”。能吞吃鬼魂、神念等灵质。号称猛鬼克星,对念修士,亦有极大的克制。因为他们的种族天赋“食灵术”,能集体发动。汇聚众人之力,发动一次威力极大的“食灵术”。

念修士稍有不惧,附着于法宝上,用来操纵法宝的神念甚至分神,就会被他们一口吞掉。不但法宝会被夺走,连分神都可能损失掉。

所以如果战场上出现了夜叉族时,人族修士无不是小心翼翼——其实跟夜叉族争锋的话,无论哪一族的念修士,都必须小心翼翼。

除“食灵术”这个种族天赋之外,夜叉族的炼神天赋也非常强大。甚至连体质都天生强悍。一些天赋突出、实力顶尖的夜叉族人,甚至能达到小神级大力神族的层次,徒手硬撼灵器级法宝。可以说,夜叉族在蛮荒之中,是能力非常全面的一个强族。

该族实力既强,其地位也极高,比三眼、羽蛇、血獠等强族,都要稍高一些。不过仍然处在大力神族、狂怒神族之下,仍只能算蛮荒百族中的第二阶层——事实上,只要有大力神族和狂怒神族在,任一蛮荒种族,无论有着怎样强大的天赋,都不可能超越那两大神族,跻身第一阶层。

除非他们实力强大到了能与大力神族、狂怒神族比肩。

然而那显然是不可能的。真有那样的种族的话,也不可能被大力神王一纸征召,就派遣军队前来参战。好像狂怒神族,从来就不鸟大力神王的命令。大力神王也从来都很识趣,从不向狂怒神族发号施令。

因为实力强大,夜叉族秉性之高傲,比起三眼、羽蛇等族,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丁骑着独角龙马从天而降时,拉风得不得了。可那些夜叉族人,愣是没一个抬头看他的。最多有几个年轻好奇的,用眼角的余光。斜睨了他一眼。

倒是扮成天族的赵灵儿,吸引了更多的夜叉族人们的眼球,不过眼神却是相当不善——天族亦是一大强族,地位、实力与夜叉族在伯仲之间。但天族的翅膀,可生得比夜叉族好看多了,还能在天空自由飞翔。所以向来被夜叉族敌视。两族之间,经常发生摩擦。

倘若是在荒郊野外,大队夜叉族人。碰上一个落单的天族人,肯定是毫不犹豫将之干掉。如果那天族人是个女子,遭遇就更加悲惨了。

而天族遇上夜叉族,差不多也是同样的作派。只是天族高傲,不屑侵犯夜叉族的女子。所以夜叉族女子落到天族手中,倒也能落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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