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是那种见识浅薄的蠢货,”朗基努斯说:“虽然我也不是很聪明,但我知道,任何牵涉到宫廷、教会、贵人的事情都不会如给你看到的那样简单。”他低头看了塞萨尔一眼,将钱袋里的金子捏得嘎巴作响:“以前我会选择远离是非,但这次大概不行,至于我为什么会站在你这边——因为我不相信他们,如果那些人可以无视神明,也不畏惧法律与道德,我怎么能相信他们会对一个没有姓氏的骑士恪守诺言?”
“可惜如您这样的明白人实在是太少了。”塞萨尔平静地说,“那么,如果您愿意等上一些时间,您可以帮我做件事情吗?”
“请说。”
————————
这件事情并未掀起多大的波澜。
无论朗基努斯,还是塞萨尔都心平气和,没有一点愤慨,他们身上最为珍贵的地方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一个流浪骑士,一个麻风病人的侍从……虽然阿马里克一世时时都在重申自己对鲍德温的态度不会改变,但几乎所有人都在观望,都在等待——也就是之后的拣选仪式。
鲍德温若是被选中,一切障碍(至少大部分)都能迎刃而解,若是不能,他最好的前途也不过是成为一个无名的苦修士。
阿马里克一世将这件事情交给了希拉克略去调查,可惜的是最终的结果也只能落在那桩可笑的赌局上,除了那两个雇佣兵,也没有可追究的人,一来是因为没有证据,二来他们也能矢口否认对王子的侍从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甚至可以说,只是想要和塞萨尔开个玩笑,最后,这个人为的意外确实没有造成什么无可挽回的后果。
作为安慰,塞萨尔得了很多赏赐,丰厚到他若是能够离开亚拉萨路,足以在某个贫瘠的地方为自己谋取一块小小的封地,当然,他不能。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塞萨尔虔诚的修行借着这桩恶行被更多人知晓,人们再说起他,不再说是“那个幸运的奴隶”,而是说“那个虔诚的侍从”。如希拉克略所期望的,人们看见了一个衣着糜丽,容貌端庄的人就会说“好一个贵人!”,因为塞萨尔了这样的愿并完成了沉重的工作,就有人认为,有着这么一个侍从的王子鲍德温不应当是个受到天主责罚的罪人。
在塞萨尔做工的最后一天,圣墓教堂周围的阶梯、道路与街巷到处可见前来拜望他的人,其中固然有身份尊贵的人,但更多的还是身着褴褛,面容枯槁的穷苦之人,为了朝圣,他们可能耗尽了一生的积蓄与最后的一点精力,末了却因为低估了教士们的贪婪而被拒绝在圣门之外。
他们仅有的希望就是遇见一个慈悲的老爷,或是夫人,又或是和现在一样,遇到一个可敬并且有德行的人,把他当做圣人来朝拜,借着他来打开通往天堂的大门。
陪同塞萨尔的骑士看见这个状况,不由得一咂舌:“要我去叫些仆从把他们赶走吗?”
“他们会把我撕碎吃掉吗?”
塞萨尔不是在开玩笑,但骑士认为是,他大笑了一阵:“不,”他说:“但他们脏透了,还会偷走您的花边和饰带。‘’
“如果只是这点损失,我还承担得起。”塞萨尔说。
在金星升起的时候,塞萨尔已经见过了那些不得入门的可怜人,但那些徘徊在圣门之外的人居然不能算作最穷苦的,拥挤在阴影中的褴褛衣裳中只有充满渴望的眼睛还在闪烁,伸出来的手犹如犹大山地中的枯枝,他们几乎不出声音,或许是没有力气,或许是担心被斥责,他们也不敢大胆地近前,直到一个勇敢的母亲双手举着还在襁褓中的儿子,膝行到塞萨尔身侧。
“大人,老爷,”她用几乎无法分辨的土语祈求道:“摸摸他吧,摸摸他吧,让他好起来吧……”
比声音更快袭向他们的是一股臭气。
在这个只有罹患重疾的权贵才有可能每日沐浴的年代,穷人不管是出于囊中羞涩,还是出于教会的要求,他们毕生都只可能洗过一次澡——就是在受洗仪式上的那次,更不用说,他们的木盆、衣服也都是一份值得传承子孙的珍贵遗产,绝对不能白白折损,所以,浑身臭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塞萨尔低头看过去,因为缺乏营养,又或是生了病,就算是只有几个月的婴孩,看上去也和猴子一般的丑陋,他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
母亲继续说了几句话,塞萨尔不太能听懂,“等等,”他说,示意那个母亲从自己这里拿走一块海枣,“给你的孩子。”
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病了,但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很多穷苦之人的不适都是因为缺乏营养,鲍德温给他的蜜渍海枣是一种昂贵的食物,含有大量的糖,而糖就意味着能量,这些犹如野外的麦草一般顽强求存的平民,或许只要这么一点慰藉就能活下去。
塞萨尔可以感到身边的骑士有点紧张,这些人对他们来说是连仆役都比不上的牛马和野兽,温顺的时候是牛马,狂暴的时候是野兽,他们可能还会在心中暗暗责备,何必多生变故呢,但塞萨尔很清楚自己的碰触对疾病和饥饿都无济于事——国王在抚触仪式上还要额外赐给病人一枚金币,好让他能去吃喝或是治病呢,更别说一个小小的侍从了。
一粒海枣不过让他甜上一会儿,却有可能救了这孩子。
母亲紧紧地将那粒海枣捏在手里,“您会得福的,圣人,”她坚定地说:“天主会给您报偿的,如果我能,我的孩子能,我们也会回报您的。”
塞萨尔听到身后的骑士出一声嗤笑:“这就足够了。夫人。”他说,他继续向前走去,骑士担心的骚乱没有生,不断地有人向塞萨尔伸出手来,但只要塞萨尔碰碰他们的指尖他们就能满足,没有人拉扯,也没有人叫喊,更没人试图偷走他的钱囊,十字架或是其他小饰品。
朗基努斯跟随在塞萨尔身后,他知道有人嘲讽他说是奴隶的奴隶,但他根本不会在意,他一直紧紧地盯着黑男孩,以及那双向那些穷苦到盗贼也懒得看上一眼的朝圣者们伸出的手,那些手摇摆着就像是被风触动的草,只要有一两个人因为冲动或是心怀歹意,他就会跌入人群,陷进那些污臭腐烂的皮肉与破布之中,他可能会受伤,也有可能会残疾,或是染上瘟疫。
可直到他们踏入了曾经矗立着圣十字架的小丘,在教士们推动圣门,将朝圣者隔绝在殿外之前,那双手也没收回去。
(本章完)
打工,但丧尸来了[末世] 星际头号宠妻狂 我在异界当领主[基建] 穿书后我被美惨强反派掰弯了 女Beta不想谈恋爱啊 路人甲拥有万人迷光环后 小娇妻不乖[重生] 所有物 当万人迷进入快穿世界 开局一铲子:山田旅馆天灾经营 崽崽们都嗷嗷待哺[系统] 快穿:万人迷愚蠢,但反派们爱 囚金枝:皇兄有点疯 从机甲变回人以后 好O友变A了 末世魔女异闻录 全民海岛求生,她有旅行鲨鲨 亲他一下五百万 僵尸缪斯 异界列车
东越神洲,南黎蛮洲,西秦太洲,北斗灵洲天下以势力为单位,群分天下,分天地玄黄四个等级步铮本是一个不入流势力的山村小土鳖,在山里捡到两个绝世无双的老婆,小土鳖要开始搅乱整个天下了...
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的小保姆正在和陌生男子壁咚,我威胁她和我青春在热血中绽放,在肆意中张狂。哪有青春不年少?哪有年少不轻狂?若干年后,当我回忆起那第一次亲密接触,心中早已熄灭的热血,亦随之燃烧。...
亿万人中,总有一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考古系的方言在秦朝的龙门遗迹中,被恩师带入了难以想象的漩涡之中,被龙门遗迹的法阵带入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后,古老的传说,惊人的神话都在方言面前转变成了难以置信地事实!...
公元前221年,六国一统,华夏归一。此时的大秦国很需要一位贵人相助。于是,败家子蒙毅挺身而出?是的,败家子,身为大秦第一败家子的蒙毅,当仁不让,开始了他没羞没臊的人生。...
她随身那么多花花绿绿的TT亿万身家的他将她当作那种女人而她将他当做了鸭鸡鸭缠绵,悱恻难离...
跟着师父去种田魂穿到偏远山区的婴儿身上,身边跟了长得好啥也不干的便宜师父,还有三拖油瓶师兄,为了生活只能挽起袖子辛苦种田养家。师父坐在房檐下摇着蒲扇乘着凉,等待小徒弟回来给他做饭。小徒儿,好好种地,我们家就靠你了。大师兄呢?进山修行去了,十天半个月出不来。你不怕他被野兽吃了。那就看他个人造化了。那二师兄呢?逛窑子去了。穷乡僻壤,哪里来的窑子?三百里外总该有吧。那三师兄呢?在后山砍柴玩木头疙瘩,累了就会回来。所以这到底是谁养谁啊?这怎么和当初说好的不一样?家里三个宝贝疙瘩,就她一粗糙泥巴,苏汐南心里苦但她不说,她要努力种田努力赚钱努力撬了师父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能让它扼住自己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