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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历六年六月十九,云城林府,气温正好。
林府炸了。
倒不是有贼人扛着火药把府邸给炸了,而是林焕这个大胖子蹦蹦跳跳,动静闹得老大。
“这当真是我儿牧云所写?”林焕拿着一页白纸,反复向丫鬟小宁确认,白纸之上正是林牧云昨夜所写的《将进酒》。
“回老爷,小宁亲眼所见,正是少爷亲笔所写。”
小宁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家少爷四书五经都没看过,写自己的名字都费力,却可以写出这么好的诗词来。
小宁虽是丫鬟,却也看过不少诗词,扪心自问,当真还有比这首还要好的诗吗?也许天下会有,但是以小宁阅读那么多的诗词来看,暂未发现。
“我就说嘛,我林家怎么可能全是铜臭味儿,我儿这不就是个有文气的主儿嘛!”林焕别提有多高兴,他没有多大文采,但是也读过不少诗书,那些诗句怎么看都比不上自家儿子这首。
天生我材必有用!
写得太好了,林焕一直以为儿子在自暴自弃,没想到其内心还有这么大的志向。
林牧云还没睡够就被老爹吵醒,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原来是林焕为了庆祝儿子写出绝世好诗,准备大开宴席,宴请四方,整个云城一起庆祝个三天三夜。
“别,爹,不要这样。”听了林焕这个夸张的计划,林牧云立刻阻止,“这不过是我昨晚脑子灵光一闪所作,只能说偶得,还不至于文气爆发,你若是大张旗鼓告知天下,别人再让你儿子作诗,作不出来,岂不是很丢人?”
“……言之有理。”林焕沉思片刻,点了点头,又看了看这首写得极好的《将进酒》,想着这么好的诗不昭告天下真的太可惜。
林牧云似乎并没有打算把这首好诗发布出去的意思,林焕没办法,只能尊重自己儿子的选择。
“昨天千味坊的李掌柜找你,说云隐山作坊的石磨坏了,更换需要请示,你记得处理。”林牧云并没有忘记这事,相反,他还对千味坊特别有兴趣。
“哦,对对对。”林焕突然想起了什么,就先不管诗词了,“千味坊,我得去看看。”
林焕说着,就打算离开林牧云的房间,看样子是要出门。
“诶,你是打算去铺子看看?”
“去作坊那边看看。”
“那我也去。”
林牧云不管那么多,起身马上就换好了衣服,兴致勃勃地准备同林焕出发。
林焕惊喜,随即安排马车,带上洛氏兄妹出发了。
坐于马车之内,感受夏日的热浪。七八月的农忙尚未到来,所以田地之中少有农人的身影,不过放眼望去,还是可以在田间地头看到几个形单影只的农人。
他们头戴破旧草帽,撸起裤腿,背着锄头,看到马车上的人,也不管是哪位大人物,他们见到了就得毕恭毕敬的站在路边,低头恭送,如果看清这是自家地主,那就得跪拜相送。
林牧云是小地主,本该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些佃户的跪拜,但是两世为人,思想并不一样。地面滚烫,那些农人还要跪在地上,等地主过去了才肯起身,难免让人心生怜悯。
马车继续向前,很快便离开了农田大道,来到一座翠绿山岭脚下,进山只有一条路,以巨木所制山门为界。
“这就是云隐山,也是我们家的地。”林焕从马车上跳下,肥胖的身子左右摇摆了一下,摇摇欲坠,好些时候方才调整好身形站好,“这里离云城很近,不过却少有人到来,你娘生前特别喜欢这里。”
说着,林焕示意车夫在此等候,他带林牧云和洛氏兄妹一起进山。
林牧云跟随老爹进山,山里气温果然比外边凉快不少。
“这荒山野岭的娘亲为何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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