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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够他们吃上一两天的,不过狼末和狼越似乎还带有在极地时养成的囤积食物的习惯。
这是的确是好习惯,但极地之所以能够长时间储存食物,是因为那里的环境寒冷,积雪中的微生物也少,食物变质得慢。
在枝繁叶茂的大兴安岭,无数的生物生存与此,自然也包括微生物们。
加上这里的气候还不到零下,食物保鲜的能力远不如极地,肉放在这里过不了几天就臭了,还有可能引来野兽,很不划算。
汪白犹豫许久,没有将这一系列后果告诉狼末,他觉得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也是适应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他和狼末一起,将早上和中午吃剩下的野猪肉埋入了地底下。
可怜的野猪肉,他会找机会把它翻出来,只要让狼末认识到储存肉类的方式在大兴安岭行不通就好了,完全不必等到肉完全坏了再说。
浪费可耻不是?
吃过午饭,狼末和狼越决定再出门狩猎。
他们打算让小狐狸自己呆在栖息地,北极狐已经四五个月大了,尽管没有亲狐教养,在汪白的悉心教导下,它也拥有了足够的生存能力。
狼末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将她带在身边,那会分散掉小狗的注意力。
汪白以为狼末认为小北极狐到了该自立的年纪。
他看了一眼小北极狐,这种动物的体型就这么大,不像他和狼哥那样可以长到百斤。
所以他总觉得小狐狸还没长大,总想着把她带在身旁。
在艰难的抉择中,汪白还是认同了狼末的建议,让小狐狸留在栖息地,锻炼她的自理能力。
小北极狐眼泪汪汪地看着汪白,她不想当留守狐狸。
却不得不屈服于狼末的威压,默默地趴在了地上。
“狼末,你要是那么讨厌狐狸,不如让我去咬死她,反正小狗也不知道。”
狼越跃跃欲试。
狼末警告他:“你要是敢咬死她让小狗伤心,我不介意让你也尝尝被咬死的滋味。”
狼越打了个冷战,嘴里嘀咕道:“明明你也想这么做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虚伪了?”
狼末不以为然。
虚伪?他这不叫虚伪,叫爱屋及乌。
森林有一点不好,气味太杂乱,影响判断。
尤其是对狼末这种嗅觉很强的动物来说,庞杂的气味带给他的信息太多了,他很难从千丝万缕中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好在,森林里不缺猎物,有时候甚至不需要仔细去闻,就能偶遇一餐佳肴。
几乎是狼末进入警戒状态的一瞬间,汪白也闻到了一股属于狼獾的味道。
只是……选择狼獾作为猎物,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汪白对狼獾的习性一清二楚,这种生物也叫貂熊,毛被棕褐色,体型介于貂和熊之间,奔跑时的姿势也更像熊。
但它却是鼬科动物,而且是体型最大的陆生鼬科动物。
这种生物非常聪明,也特别凶猛。
它们善于攀爬,在密林中可以自由地在树木之间移动,身手敏捷,故而也被称为飞熊。
捕猎到食物,一次吃不完的情况下,它们还会在猎物上撒尿,以此来保存食物,警告其他动物远离他的所有物。
遇到危险时,它们还会从肛。
门附近的臭腺散发出恶臭气体,然后在臭腺分泌出的臭液中打滚,让浑身上下布满恶心的臭味,这样敌人就无从下口,它们便趁机逃之夭夭。
汪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他已经预想到了貂熊的把戏。
那种臭味对于他们这些靠嗅觉吃饭的动物简直要命,汪白见狼末已经准备动手了,连忙咬住狼末的尾巴:“不行!”
狼末以为这家伙又不能吃,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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