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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离的手指滑过轮椅手把上的花纹,轻轻摇了摇头:“在下也不知。这是属于你的空间,只有你才可以控制。至于为什么出不去……也许是因为你的想法不够强烈吧。”
付明缨听得更加茫然。
不够强烈吗?
要怎么样才算强烈?付明缨实在琢磨不透,只好在心里努力想着一个念头: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然而过了一会儿,一男一女还是待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付明缨沮丧着脸,觉得这会儿身上流下的汗更多了。浑身又腻又黏,让向来爱干净的她不舒服到极致。
她不明白为什么只有自己汗如雨下。要说起来,青年比她穿戴得更多,还套了件外衫,整个人看起来却清清爽爽的,一点汗迹都没有。
付明缨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瞅了厉离一眼。这一时半刻出不去,她的身体像是洗了个汗水澡,越来越腻糊,她实在忍不住了,奔到溪边把水伸进溪水里。
凉丝丝的溪水带给肌肤一阵难以言喻的舒爽。付明缨顿时把要出去的事都忘了,忍不住俯身到溪水上方,捧起双手将水泼到脸上。
大小姐爱洁,她仔仔细细地将脸上的汗迹洗去,让脸蛋恢复到之前的干爽。
人变得清爽后,整个人都变舒服了。
付明缨吁了口气,来来回回地洗完了脸和脖子后,往回看了厉离一眼,挽起袖子,把水也泼到手臂上面,一路洗去那些已然干涸的血迹。
红色的血入水即化,本应该被血染红的溪水清澈见底,没有落下一丝痕迹。
付明缨颇感神奇,抹了一下身上残留的血块。指尖染了红,她顺势又把手放到溪水里,再凝神仔细一瞧——
那指尖的血不曾晕开便瞬间消失,被溪水吸收得干干净净。
乖乖,这么神奇!
她瞪圆了眼睛,忍不住扯起长袖沾湿,姿势有些别扭把被怪物抓裂的衣裳扒得更开,擦干净从肩膀流至锁骨处的血。
残留的痕迹被逐渐拭掉,露出一片瓷白光滑的肌肤。付明缨摸了摸之前明明被抓了三道伤口的那处,又把那拿来擦拭的袖子放到溪水中,上面沾血的地方瞬间恢复到原本的纯色,血迹全被吸收掉了。
付明缨眨眨眼,感叹连连。
这个世界真是太玄幻了。
伤一下子就全好了,血也不能在溪水晕开,实在太神奇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付明缨总觉得自己的肌肤用溪水擦拭之后,比起之前好像变得更细腻一些,也更白了。
这溪水难道还有美白的功效?
付明缨好奇极了,下意识抡起手掌翻来覆去地看。
突然她眉头一皱,发觉自己手背上原本有的一个淡色胎记,居然也不见了!
她一瞬间以为这幅身体不是自己的。
她傻乎乎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把手掌摆到眼前一看,再凑近溪水看倒映,提起的心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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