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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青春野蛮成长(..)”!
前面说过,我没事的时候,喜欢写写说说,并且,喜欢上了在网上发表让人看到。
呃,也不是纯粹说是为了赚钱,其实在网上发表小说,对于一个不出名的我来说,赚不到几个钱,纯粹就是赚个兴趣。
网上写小说赚钱,并能养家糊口,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我也想,不过,至少现在,我还没有那些大神的功力,随便写写,都能月入几万甚至几十万、几百万的都是大神。
最近,对于长篇小说腻歪了,不过,又改不了想胡说乱写的毛病。
所以,昨晚,我在起点短篇里,开了另一个新卷。
这个新卷,名字叫:不可能的故事。
这特么的,名字很怪,本来,想叫我若为妖的,可是一想这名字太惊世骇俗了,不符合我低调的风格,况且现在又不是大神的身份是吧。
因此,还是用一个平常的,就叫不可能的故事。
在这个新卷里,我写了一个挺怪的故事。
本来是随手而作,用的还是第一人称。原本以为,十几二十分钟就可以写完一个小故事的,可是写了半个小时候,突然又情不自禁地认真构思起来了。
这泥马,又是想要写得好,写得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节奏,这很累的,不符合我写这个分卷的初衷。
于是,立即停指。
是停指,而不是停止,也不是停笔,因为,我是用键盘敲的,而不用笔写的故事……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已经发现了,我这个人的毛病。
那就是写起文来,滔滔不绝,经常一写就不可收拾。说话嘛,现实中我倒是挺惜墨如金的。
惜墨如金,沉默是金啊。
不过,换了个环境,我就滔滔不绝了。
难怪,刚有互联网之初,有人说,网上一个人,网下一个鬼。
啊不,是网上一个人,网下另一个人,两重身份。
那时,互联网还挺特殊挺神秘的。
现在,谁不知道互联网啊,泥马,拿了个手机就能上网,如果这个手机不能上网,还特么滴不正常了。
那个新开的分卷里的第一个故事,我写的是一个怪人,遇上了一个小鸡,呃是萌萌的小鸡。
开始,是这个想法,想要写一个小鸡成为了妖怪,与怪人互动来着。
不料,写着写着,我的想法就变了。
变成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
小鸡有故事,怪人也有故事,而且,故事还发生在一条烟花柳巷里。
可是,我都没有去烟花柳巷里光顾过她们的生意,于是,写到这里就光荣地卡壳了。
有人会说,你是不是想去体验了一把之后,回来再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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