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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我,她的父亲是家乡《八卦周刊》的主编,这个杂志我是听说过的,大学快毕业的时候王明伟在招聘会上拒绝了《八卦周刊》副主编的邀请一事,使他几乎成了全校的热门人物,那时候我也曾递过简历给他们,却没有人联系我,这个杂志是相当有名的,据说杂志社的待遇超好,现在有主编的女儿喜欢我,我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把握。从此开始用各种新奇的玩意儿追张若珍,如果把她追到手,将来能进入到《八卦周刊》去,从而开辟一番自己的事业并不是什么难事。
心里这么想着,面对张若珍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不舒服,不过好在从小在我家那样的地方长大,我早已经把所谓什么感情看的很淡了,说什么感情,无外乎相互利用罢了。如果能够选择,我宁愿认识的人们之间只是用利益的纽带连接起来的,这样明码标价该有多省心。张若珍大学毕业的时候她父母要她回去,于是我也就趁机要求去志和杂志社。张若珍喜欢我,就顺着我的意提出要和我一起回去,我只是没有想到,居然能够碰到王明伟,他看样子混得不错。混的不错又能如何,我手中有张若珍这张王牌,任你再有才华,也是枉然。
张若珍的爹张元圣倒是个明白人,我们很能谈到一起去,大约因为都是一类人吧。在他的扶持下,我一步一步的往上走,这时候老天给了我个大大的机会,因为王明伟居然动了宋小剑的女人赵小晴。宋小剑非常看重这个女人,因此只要我稍微煽风点火一下,马上就会怒气燎原。王明伟不愿和我谈生意,所以最终他只有两手空空离开的结局,不能怪我心狠,实在是他做事太不地道,当年怎么可以将李小艾和赵小晴左拥右抱,不就是能写个什么文章,我倒是要看看有什么了不起。
王明伟走后我是一直顺风顺水的走到了副主编、主编的位置。张若珍可没有她的名字那般娇柔,每天都刁蛮任,不讲道理,这时候我认识了小姜。她是刚大学毕业的小女孩,我们在一次酒席上认识,她的老板请我吃饭,让她作陪,她长的很漂亮,更难得的是她有着这个阶段漂亮女孩很少有的那种纯真和懵懂。她完全的相信我,依赖我,信任我。
后来我出了事,辞去了杂志社主编的位置,小姜来找我,被张若珍发现了,然后和我闹着离婚,最终拿走了我的一切。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姜依然愿意跟着一无所有的我,还愿意为我生下肚中的孩子,我非常的感动。我知道,历经这么久,我终于找到了属于我的珍宝,她不计较我的物质条件,只是真心的喜欢着我这个人。于是我带小姜离开了,我要带着她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重新开始,我会好好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给她和我们的孩子一个甜温馨的家。
我叫宋小剑。我知道很多人都不曾想到我会有今天,成为一个大老板,手上攥着让很多人眼红妒忌的产业。或许在他们的印象里,我始终一个没皮没脸的人,没有傲骨没有自尊没有出众的容貌和才华,总之,什么都没有。其实以前的我,确实什么都没有。
我成长于一个既普通又贫困的家庭。母亲是个不识字的家庭主妇,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每个月靠着父亲拿回家的一点点工资,三口人勉强维持着生计。后来,父亲所在的工厂倒闭了,父亲失业了,全家也没有了经济来源。为了有口饭吃,父亲骑着三轮车给人家拉东西,母亲去小餐馆洗盘子,我一边念着书一边在业余时间找各种小零工,这样能把自己的学费赚出来,免得辍学。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滑过,那些鄙视的目光,那些呵斥,那些欺辱我都默默的忍受下来,是的,忍受下来,因为除了忍受,我没有别的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知道在艰难的生活面前,所谓的骨气、自尊、傲气都是太愚蠢的东西,他们除了让你意气用事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心里就充斥着很多的想法,别人都只看到了我唯唯诺诺的一面,他们肯定不曾想,像我这样一个人,居然也会有所谓的理想。这么多年,我始终以一种极低的姿态出现在其他人身边,我没有身份背景和金钱,我只有自己,所以我用尽全力去和每个打交道的人周旋。
好不容易上了大学,为了这学费,我没日没夜的干活儿,脏活累活苦活我都干,只要能挣钱,什么活儿我都干。在大学里,他们都说我这个人很赖,说我经常赖在别人身边,没脸没皮的磨人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想癞皮狗一样烦人。对于这样的说法,对于他们眼中的鄙夷,我觉得根本就没有解释的必要,他们都太幼稚了,没有经历过生活的打磨,他们就像温室里娇的花朵,带着很多的不切实际去幻想未来。可是经历过世事艰难的我知道,只要能吸收到自己需要的营养,即使把自己放低一点又如何呢。
大学实习的时候我认识了赵小晴。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是学历史的,史书读的多,也算阅尽世间悲欢离合,而我又很擅长举一反三,因此我早说过,感情其实是最没用的东西,它除了让人弱,当真就一无是处了。虽然早就这样想,可是遇到赵小晴,我才明白,在没有遇到那个人之前,你所有的一切想法也许都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爱情来了,本就是无可抵挡。
赵小晴并不算多漂亮,她甚至没有我们同来实习的李小艾漂亮,可是赵小晴身上有种很清亮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去珍惜她,去呵护她。我向她表白了。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喜欢了,就说出来,听听她的意见,若是一直都憋在肚子里,实在是太闷得慌。表白之后,迎接我的,是她告诉我,她喜欢的人,是王明伟。
那一刻我恨王明伟。非常恨。因为我知道他和李小艾也是不清不楚的暧昧着,现在又来赵小晴,这样脚踏两只船的人,我最是看不上眼。特别是在返程的途中,王明伟和李小艾坐在后面搂搂抱抱,真是让人恶心。我就不明白了,他王明伟究竟是哪里好,引得别人这么喜欢。我不会气馁的,我会继续追求赵小晴的。
实习结束回到学校后,我听说小晴的家庭遭受了变故,我就去看她。你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实话告诉你,去实习时候和小晴一起来接我们的顾惜惜早就被我用零食贿赂好,有什么事情她会告诉我,这样我可以随时了解小晴的近况。等我到小晴家的时候,看到她比以前瘦很多,那个样子真的让我心疼,于是我就想让她喝一点酒,来暂时忘却烦恼,好好的睡上一觉。酒醉后的小晴,在那里哀哀切切的哭着,我只好把她揽在怀里,当时我也喝了酒,没有把持住自己,事后小晴反应很激烈,我很后悔。我是真心喜欢小晴,因此我向她保证会供她读完高中,上大学。我知道她心里想着的始终是王明伟,所以我不惜用“上王明伟读过的大学”这一点来让小晴燃气生存的斗志,其实那时候,当看见小晴眼睛里重新焕发出的光彩的时候,我的心,是如此的难受。
为了供小晴上学,我头一次借了债。我给小晴足够的钱,我不愿意让她吃一点苦,受一点委屈。大学毕业,我去找工作,为了还债,为了让小晴过更好的生活,我什么都肯做,只要赚钱。我对外面说是去给亲戚打工,其实我哪里有那么好的亲戚,我借的高利贷不是正常去上班就可以还清的,况且小晴上学还不断的需要钱,我只能拼命的干活。后来放高利贷给我的大哥看中了我的拼命劲头,让我替他管一处小生意,就这样,我慢慢的有了点钱,再后来我自己出去单干,成了所谓的商人,可是我没想到,小晴居然又跑去和王明伟在一起。
被我拉回来的小晴一度很抑郁,我知道她恨我,所以当她亲手把我送进监狱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怨她,我始终不能忘记那一夜带给她的伤害,因此我愿意用一辈子去补偿。出狱后好不容易找到她,等进到屋子却看见原本病弱的她寻了短见。好不容易把小晴抢救回来,我发誓要好好守护她。我洗掉了那些不太正当的生意,把自己彻底漂白成一个正经的生意人,日复一日亲自照顾着小晴,终于有一天,小晴像是彻底清醒了一般,接纳了我。我很高兴,这么多年,仿佛一场噩梦终于醒了,睁开眼看见心爱的人朝自己微笑,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
但凡熟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爱不爱江山”的人,也许他们的意思是说我对小晴太过宠溺吧。想想也没错,如果真要我在这些产业和小晴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一定会选择小晴。因为我爱她,很爱很爱。然而再想一想,现在没有人会让我做出如此的选择。所以在为小晴带上结婚钻戒的时候,我说:“我不是英雄,你也不是,亲爱的,江山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一对平凡夫妻,我只想在每个日出日落与你相守,此生已足。”
再后来,我们有了小志。虽然我知道小晴为小志取名“怀志”,是怀念王明伟在志和当主任时他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这么隐晦,小晴以为我不会明白,其实我又怎么能够不明白,爱她爱了这么多年,她心里在想什么我最清楚不过。可是我不会戳穿她,每个人都有年少轻狂时候印在心里的人,即使这个人万般不好,记忆里总会将他美化。如今小晴在我身旁,还为我生了小志,我已经很满足了,至于那些陈年往事,我知道他早晚会在小晴心里慢慢淡化,直至最终消失不见。
他们是不被注意,却也是不能被忽视的一个群体。他们好像离我们很远,却又很近。但若是探访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可能就是我们的亲人,无法割舍。也可能是路人,装饰我们的来路与归途,我们或悲怜或嘲弄,他们还在那里。无论如何都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也不能无视他们的生活,因为他们也属于我们,他们也是我们。
如果生命中没有你,我的亲人啊,生活将是怎样?我的亲人,你是我的生命,我的血液,我的灵魂,我的残缺的躯体,但若是没有你们,我的亲人们,生活将是什么样子?不幸和孤独是他们生命的旋律,悲伤的流浪也许是最好的归宿。可,不。上帝篡改了这一切,也纠缠牵扯上了别人。无上悲悯的上帝赐给了他们家,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的孩子,将怎样面对自己独特的人生呢?
他们是疯子的孩子,流淌着世俗为之羞愧的血液,任什么都不能冲刷洗净那胎里带来的羞愧,也抹不掉
父爱,是不可置疑的词。无论是残疾,还是痴傻,甚至死亡,都毋庸置疑它的存在。只是他们表现得不能和正常的父亲一样罢了。可这爱,没有比正常的少哪怕一丝一毫。甚至,痴傻的爱,更为美丽和真挚,不掺杂俗世的灰尘,淳彻至极。
1
“我不是疯子,我爹才是。”赵小东奔跑在麦穗疯长的田里,若隐若现的蛙声淌过墨绿色的麦田,刺入赵小东耳膜。裂嘴的白球鞋猛地吃了满满一口土,几束狗尾草耷拉着脑袋,看着赵小东的鞋慢慢地往外冒泥土。
夏天就快到了么?赵小东张大嘴巴,四下里瞅了瞅。
近处,远处;远处,近处。麦穗,麦穗,全是麦穗!赵小东觉得有些眩晕。麦田里汹涌着疯长的麦穗。疯长,疯长,都在疯长!赵小东一时间找不到出路,到处都是出路,就是没有方向,赵小东被困在里面了。
抽穗,抽穗,刺刺,刺啦刺啦,抽穗,抽穗,到处都忙着抽穗。翠绿坚韧的麦秆,刺刺抽着叶子,刺头儿穗子各个扯着脖子往云里钻,啪啦啪啦,嘟嘟,啦啦啦啦!整个麦田都在唱着疯长的赞歌。
赵小东被这疯长的麦穗搞得心发慌,那从天际淌下来的绿毯子一直延伸,延伸,绿了,墨了,赵小东什么也看不到。风吹过,把赵小东的耳朵揪出了黑暗,也唤醒他一丝意识。对了,还有耳朵。
“呱--呱”渺远地一丝蛙鸣挤进疯长的黑暗,赵小东懵了,到底青蛙有没有叫。刺刺的声响又藤蔓般在赵小东耳朵里攀爬,肆意扎根,挥舞着张狂地爪牙把那似有似无的蛙鸣挤得一丝不剩。
“啊——啊——啊”赵小东急了,夏天就到了,麦子抽穗,青蛙一叫,坏的事情就躲不过去了,“啊”赵小东带着哭腔呼出了最后一句,到底就要来了。
泪,流了出来,缓缓地沿着赵小东青白皙的脸滴落,一滴,一滴,滴落。滴在地上,滴在麦穗上。黑,淡了,浅了,消失了,天明朗起来了;蓝天,白云,渺小的赵小东立在麦田。
“我爸是疯子,我不是。”赵小东擦干眼泪,又嘟囔这一句,没有回应。翠色的杨叶在天空抹出深深浅浅的变色调基底,灰蓝色的天空继续玩着它的填色游戏,白的云朵,蓝的天空。麦穗仍在卯足劲生长,抽穗,等待成熟。那句话,赵小东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也只会对不会说话的东西说。赵小东等了一会,没有回应,大概赵小东也觉得无聊了,回家。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呢。
那一年,他十一岁。从范老五家门外,赵小东跑啊,跑啊,跑啊。没什么目标方向,只是逃离,逃离可怕的议论,可怕的人。
范老五家的是个大嗓门,赵小东放学回家就从墙头外面听到她的声音了。她向来这样在家里吵吵个不停,赵小东不想多停留,继续往前走。迷迷糊糊听到她提到范老头子,也就是赵小东的爷爷,村子里年轻点的人都这么叫赵小东的爷爷。赵小东停下来,听听是什么事?他悄悄走到范老五家门口,从门缝里窥探。
“范老头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干了什么缺德事?这辈子老天爷要惩罚他。”范老五家那口子坐在院子里嗑着瓜子,冲着正在垒猪圈的她男人说。
“你就吃你的瓜子吧,别人家的事,不要瞎议论。”范老五最是讨厌女人把说别人家长短当成自己的工作,冷冷地说。
范老五家的可不是吃素的,蹬地从凳子上坐起来,指着天说,“我瞎说了么?我要是说瞎话,让我不得好死。”脑袋弹簧似地左右晃着。
“看你又说的这是什么话,发毒誓干什么,有这个必要么?”范老五直起身子,冷眼看着他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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