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轰
一块巨大的石头,从山涧上滚下,轰然砸在水潭中,掀起大片水花。
陆长青眼皮眨了眨,地面剧烈的震颤,让他清晰感知到这次地震的幅度有多强。
而对于风未决口中那句“又来了,他不由好奇“难道之前也发生过地震”
风未决脸色难看的说道“近几年,沧溟山脉以北,已经开始频繁地震,只是一直没有传过来而已。这一次我去龙渊那边,是受到宗门命令,前去查看界碑。界碑倒是还在,但这地震,都传到这边来了,可想而知”
“地震界碑二者有何关联”
看着陆长青,风未决犹豫了一下,目光闪烁。
陆长青知道其中定有隐情,也不催促。
如果对方不想说,他也不会强求。
半晌,风未决忽的说道“我看你在刀法上颇有天赋,与我对战时,似乎在模仿我的刀路,并且有模有样。而且你得到了我刀宗的短刀,说起来,也算与我宗门有缘。长青兄弟,有没有想法,加入我刀宗”
陆长青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种邀请。
心念一转,陆长青便想到,或许加入对方宗门,就能知道所谓的地震,与他口中的界碑,存在什么关联。
而且模仿终究是模仿,一时半会儿难以领略真谛。
自己在攻击手段上,颇为贫乏,若是加入刀宗,自己就能更进一步。
“此地已毁,不再适合清修。长青兄弟如果想回安阳村,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而此地,距离我刀宗,也不过三日路程。不妨上门,参观参观。”
见对方盛情难却,陆长青也就不再推辞。
二人离开山涧,在地势复杂的丛林中,一步步朝着沧溟山脉前进。
实际上,此地已经进入沧溟山脉范围,只不过刀宗的山门所在,却要更加深入。
一路前行,陆长青也有疑惑。
按理说,越是深山野林,强大怪异存在的可能性就越高。
为何刀宗要把山门,建立在如此危险之地
对此,风未决给出了令人热血的回答。
“我辈想要更上层楼,岂能只靠苦修唯有以妖邪磨砺,以怪异为刀,才可窥视通玄天元大境”
“沧溟山脉,就是我刀宗磨刀之地”
或许是看出了陆长青对加入刀宗的倾向,风未决透露出了不少刀宗密辛。
譬如刀宗分三脉,他所在的是神啸一脉,擅长元气炼体,且掌握有偏向诡异险峻的小碎刀步。
而另外两脉,则是霸刀与封灵。
现如今刀宗宗主,就是霸刀一脉的。
倒是封灵一脉,已经多年未有传人,只是听说有一位长老,潜藏在山门中静修。
“怪异为恶此界,人族生存范围越来越小。我辈武道中人,抛头颅洒热血,只求开辟一条生路。”
“只可惜,除了大夏王朝扶持的钦天监以及佛门之外,其余宗门,越发凋零。”
“往前数两百年,刀宗剑阁一时无两,七大派横跨三山六海。到如今,刀宗困居沧溟山脉,剑阁凋零。七大派更是名存实亡”
风未决停下脚步,叹了口气,“这也是我见到你天资不凡后,起了代宗收人的心。如果再这样下去,就连我刀宗,可能都会慢慢消亡在深山之中。”
“怪异真有这般强大”陆长青思索着说道“虽然怪异难以琢磨,但我看武道强者,依旧能够对付。再加上人族的强大繁衍能力,按理说,我们应该越来越强才对吧”
风未决摇头,“那些能够对付的怪异,虽然诡异,但我们都还能对付。游怨凶煞,说到底,也是我们摸透了他们实力,才得以定级。但是在煞级以上,还有更为厉害的存在。这种存在,才是威胁人族生存空间的东西。”
柠檬解忧屋 刀枪破胡尘 八卦悟炼爱 重生都市之我是仙王 狼人杀之夜尽天明 我真不想当恶魔 剑压人间三百载 我能穿越去修真 逍遥小军侯 仙朝神捕 无限制空间 木叶之完美植物 王一来到异世界 相爱就不要离开简芷颜沈慎之 重生七零娇美人 洪荒之时空之主 我们师兄太老实 御龙修神传 美漫里的盘古族 一生的怦然心动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