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四章 给你个机会(第2页)

空气爆裂,耳边轰然炸响。

鬼童丸意识的最后,是和其它死者一样的走马灯。

短暂时间里,回顾了自己的过往,后悔的事,错过的事,成功的事,应有尽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鸣人那被九尾查克拉覆盖,增长的指甲,直接将鬼童丸给撕成了五段。

丢下一颗小型尾兽玉,把鬼童丸的尸体给气化,断绝他被秽土转生的可能。

“咦,好像大蛇丸的研究基地里,有这些人留下的部分身体组织还是血来着?似乎并不影响秽土转生,那”

鸣人暗叹,为浪费掉的一颗尾兽玉感到可惜。

查克拉多,不代表就能肆无忌惮的去浪费,浪费可耻,应该养成节省,节约的良好习惯。

不光是电,水,纸,这些东西,查克拉也是一样。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心里发散式的胡思乱想,很快,追到了第二个人,左近。

说是左近,其实不准确,这是一个古怪的连体生命,弟弟左近,哥哥右近,合起来就是左近右近。

随便什么都好,对自己无益的家伙,鸣人毫不留手,追上就是和对付鬼童丸一样的手段,送他们兄弟俩去见列祖列宗。

至于尸体,直接丢小型尾兽玉气化。

节约什么的,下次再说吧。

回到一开始的地点,鸣人同样丢一颗小型尾兽玉,气化掉次郎坊。

到这,就只剩下多由也了。

“记得她貌似是精通幻术来着?”鸣人若有所思,动作不慢,飞速朝多由也逃离的方向追去。

跑动过程中,发现四肢着地会更快。

效率那当然是越高越好,鸣人毫不犹豫的选择四肢着地,宛如发狂的野兽,又如那疯狗,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鸣人的眼睛跟不上,动态视力看不清楚,遇到障碍物,根本躲不开,也无需去躲。

一路不知道撞毁了多少树木与石头,从河上趟过,所带起的水浪,炸上了二十米左右的半空。

在树上纵跃,用最快速度奔逃的多由也,听到后边传来的动静,心冷,身更冷。

知道跑不掉,她干脆停下来,转身面对。

残影,从身边掠过,沿途轰砸出百多米远,好不容易刹住车,鸣人掉头回来。

九尾查克拉剥离,收回进体内,逐渐消失到一点不剩。

稍微有点习惯了四肢着地时的高速奔袭,这又变成两脚着地,一时间没能调整过来,歪歪扭扭的差点摔倒。

“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给你个机会。”鸣人道:“使出你的浑身解数,能在一小时以内,让我倒下,我放你安全离开,不行的话,你就去冥界净土,见你的列祖列宗,还有那三个同伴吧,随时可以开始。”

多由也沉默,心里权衡着利弊,杀死鸣人,以及撤退逃跑,这两个选择的成功率。

“说话算话?”

“当然。”

得到鸣人的确定,多由也取出她的忍具,笛子,想也不想的直接进入咒印二状态。

形象巨变,身上多处地方长角,皮肤黑化,头发变长,肉眼可见的强大气势从其身上迸发。

此状态下的她,整体实力是平时的数十倍。

吹奏笛声,幻术,悄然发动。:..

凤羽千年  罪欲无痕  都市最强药师  超奇异事件  来自地球的无敌修士  农门凤女  穿越艾泽拉斯的道士  福运相公养不起  开局成了二世祖  朝如青丝莫成雪  清清甚我心  未来狩则  我有一座藏武楼  王者荣耀之最终进化  元极典当行  倾城谋妃  溪虚梦  开局就是神豪  濒死天堂  我和空姐荒岛求生的日子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