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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的时候,就生活在北郡修道院,早晨早起帮忙做早餐,饭后,修女教我们基础的知识,神父教我们基本的生活技能,之后帮忙做午餐,饭后休息半小时,然后洗衣拖地打扫卫生,偶尔也外出给神父办事,晚餐肯定也要帮忙做了,饭后收拾一下准备第二天早上的饭食,熄灯后睡觉,我没有朋友,我很不喜欢这里,在这里的感觉像监狱,而我们这帮孤儿等长大后,出路只有参军、外出闯荡或者留在这里当杂工,本以为生活就像流水账一样这么继续下去,直到我16岁的那一年。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早起,在给土豆刮皮的时候,修女把我叫了过去,她说神父让我去闪金镇的镇长送信,好吧,饭都不给吃就让送信,我骑着马往闪金镇赶去。
“嘿,小鬼!”正赶路间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叫住了我。
“谁?”勒住马我往四周看了一圈,并没有看见人。
“回头,往树上看。”不能说我笨,这家伙藏的太好了,我认真的看了这棵树的所有角落,依然没看见。
“得,我出来吧。”不知道他从哪里走了出来,一个懒洋洋的人出现在我面前,他长相很普通,很普通的脸,普通的衣服,普通的身材,属于扔在人群中你瞬间就找不到他的那种人。
“有事?”我感觉被他戏弄了,没给他好脸色。“小鬼,你是北郡修道院的孤儿?”“你咋知道的?”我感到很好奇,而他并没有回答我:“捎我一程,闪金镇旅馆,5个铜币。”钱我倒是想赚,但是一匹马俩人骑太挤,而他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跳在马脑袋上蹲了下来。“走吧小鬼,别愣了。”这个懒洋洋的人又开了口,而我被他这奇怪的行为搞的很诧异,“你蹲在马头上我怎么看路?再说离镇子还有十多里,你能蹲一路?”
“习惯了。”他嘿嘿一笑,拿出了1o个铜币,我没再吱声,就这样往闪光镇赶去。
路上,他就像一根钉子一样牢牢的固定马头上,奇怪的是他仿佛没有一点重量,马也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然后,消失了?!我往前一摸,“别乱摸,我一直蹲在马头上,你看不见罢了。”好吧,我知道我遇到的不是普通人。正赶路间,耳边传来嗖嗖嗖的几声,我感觉背后一热,几秒后,钻心的一阵刺痛袭来,我眼前一黑,从马上掉了下去,之后啥也不知道了。
“呲……”背后火辣辣的伤把我痛醒了,我趴在路边,这个懒洋洋的家伙往我后背涂着不知名的药膏,一支射伤我的破甲箭随意的扔在地上,上面占满了我的血迹。
“小子命真大,幸亏是锥形的破甲箭,常规的箭头就射伤肺你就玩完了。”我打量四周,看见地上躺着6具尸体。“他们是谁?为啥要杀我?居然有劫匪?”背后的伤让我说话都不利索,疼得我呲牙咧嘴。
“迪菲亚劫匪,一帮不值得可怜的可怜人。”他随意的口气就像捏死了几只蚂蚁。
我问:“他们是不是要杀你?”“我?他们若知道我在的话,根本不敢露面。”他一脸不屑。
“不知为啥,我看你很顺眼,认识一下,我叫肖尔。”
“我叫洛川。”
“呵……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他问我。“好!”回想起来,我也不知道为啥回答的这么干脆,可能腻歪了修道院那类似监狱的生活。而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除国王外让所有贵族官员都畏惧的大佬。“等我送完信,向神父修女们告别,再去旅店找你。”“送完信之后你跟我走就行,其他的我给你处理。”说完,把我扔马背上,牵着马向闪金镇走去。送完信之后,我跟他来到了旅店,他对我说,“洛川,我出去下,你今晚在这住一宿,明天继续赶路。”“你去哪?”而他并没吱声与夜幕成为了一体,得,懒得管了。我第一次躺在如此舒服的床上,很惬意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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