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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芒对王薪的救助,是心血来潮,是临时起意,但效用意外的好,十分显著,可以说立竿见影,没几天王薪体内残留的毒素就被清理干净,身体复原了七七八八,眼睛重获光明也指日可待。
这消息一传到第三城,立时就引起第三城代理守备长戚老头的注意,专门着人召他过去,要求他当着众人的面,展示以运气之术帮助中毒者消解毒素的神秘手段。
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见多识广,因为他们是从科学昌盛的时代生存至今的,这些个人认可的是医学,哪里会相信这种几乎等同于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没多少人把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真正当回事。
加诸红崖山人不久前经历了极为残酷的灾劫,上万人的大城寨一下子失去十之七八的同胞,任何人的心情都是沉痛的,而白鹤城在大战之中的不作为,以及勉强接纳他们后的冷漠、吝啬,引起了很大的不满,甚至滋生出了仇视情绪,讽刺的,嘲骂的,说风凉话的,大有人在。
不过,第三城中毒的人实在太多了,白鹤城的医疗资源有限,纵然尽力尽量,也做不了太多事情,许多人在蛇毒的折磨下日渐病弱,瞎了眼的人比比皆是,使得本就捉襟见肘的第三城愁云惨淡,看不到希望。
正所谓病急乱投医,在危难时刻,与其干等着让人死掉、变瞎,还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多做点努力,是以那些正在承受苦痛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不约而同将传闻中的神奇少年当成了救星。
宋芒身怀绝技,之前又成功治好了王薪,本该是自信满满的,可当他被许多双期盼的眼睛注视着的时候,心里又未免忐忑,惴惴不安……
他的确在王薪身上花了许多功夫,本来病情险恶的他也的确好起来了,或许那是医生的功劳,而非他的努力所致,谁又能确定呢?万一治不好人,人们升起的希望再次摔碎,那可怎生是好?
不管怎么说,宋芒还是答应试上一试,他已是第三城的人了,遵从守备长的命令是他的本份,更遑论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尽己所能,也是本份。
三个被确定无望、病危待死的人成为试验品,他按已有的经验,对三人一一进行救治,直到内息耗尽,方才罢手。
第二天,有两个人活着,还有一个,死掉了,是个比宋小雨稍大些的孩子,中毒太深了,身体幼弱,根本无力回天。
虽说那孩子早就被下达了死亡通知书,可宋芒是本该救她的人,无法排除这样一个想法,是自己治死了她……
而且,不但他这样想,孩子的母亲也是这样想的。听闻噩耗,他慌慌张张跑去看那具小小的尸体时,悲苦的女人饿虎扑食般扑上来抓住他,撕扯着他的衣服,哭天抢地,放声痛哭,要他把女儿还给她……
前来围观的人很多,挤得屋子水泄不通,他们有说不完的话,一个个七嘴八舌,指指点点,好不热闹。
“噌”一声,宋芒抽出刀来,在徒有四壁尚还无顶的房子里,明晃晃的刀身映着阳光格外刺眼,包括孩子母亲在内,所有人都吓得呆住,不知道这个面无表情的少年想要干什么。
他提着刀,一步步走近尸体,看着那张幼小的脸,苍白中泛着黑色,表情中仍遗留着痛苦之色,仿佛想哭,却永远也哭不出来了。
不管什么人,死亡之后必会尸变,哪怕是个孩子。
她是安静的,长长的睫毛下,眼睛闭着,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一动也不动,但宋芒隐隐感觉得到,她的身体中,血肉里、骨头里、脊椎里,脑子里,有无数虫子在侵蚀着,发出微不可查的声波。她是死了,但很快就会醒来,变成另外一种生命形式,没有记忆,没有感情,饥饿、干渴,向往血食,爬起来开始游荡,开始追逐,成为被尸虫操控的嗜血鬼怪。
宋芒是在灾难后的废土世界中诞生的,从小在白鹤城长大,耳濡目染的是人类和丧尸的战斗,他第一次杀丧尸,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不经意间就做了,现在都想不起来了,简直跟玩似的,让宋九重和田莞都痛悔不已。
有生以来,面对一只丧尸,他第一次下不了手,举起的刀居然在颤,怎么也斩不下去。
“孩子,心放宽,让我们自己处理就好!”
一位戴着老花镜的白胡子老人捉住他的手,轻轻拍了拍,简单的言语中暗含着安慰之意。
不似白鹤山的凶蛮残酷,红崖山林场人多素质也高,保留了许多文明时代的珍贵遗产,人们的日常生活依然像是文明人,注重仪表,穿干净衣服,经常洗澡,早晚还要刷牙,情趣高的甚至常常听音乐,跳舞,间或组织看电影。城寨中办有学校,教孩子们认字读书,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力图建立起一个废土之上的文明社会。他们的做法比较复杂,同时也比较人性化,用专用的铁钎在后脑勺上交叉打了孔,破坏其大脑,百分之百避免尸变的可能性,而正面看上去几乎没有对她造成伤害,然后清洗干净,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化了妆,妥善安葬了。
治死了人,当然不再受人信任,宋芒自己也受了莫大的打击,失魂落魄的回家,心乱如麻,久久难以平复。
然而,蹊跷的是,有一个人固然死掉了,还有两个人活着呢!而那两个人的病情居然有所好转,其中一个年轻力壮的都能吃能喝了。
如此一来,戚老头做了主,第二次着人来召宋芒,宋芒心情复杂无比,硬着头皮过去了。
结果喜人,在他的努力下,两人的病情愈来愈好,呈现出痊愈的趋势,证明他的治疗是有效用的。
事情就此反转过来,原本视他为瘟神的人们争相来请求救助,在戚老头的合理安排下,他投身于不是医生胜似医生的工作,整日整日带着宋小雨徘徊于一个个毒气患者的病榻前,整夜整夜不好好休息,敛息服气,聚集能量。
那个孩子的死,归根结底是他下手的晚了,对此他耿耿于怀,生怕有第二个人因此而死,是以干得很拼命,一天工作结束,身体简直如同掏空了一样,四肢无力,气血匮乏,需得有人开车送他回家。
好在他的努力是有回报的,一点儿也没有白费,半个月内,绝大多数人都恢复了健康,只有少数几个人得了较为严重的后遗症,或哮喘,或视力不佳,幸运的是保住了性命。
与此同时,宋芒不知道,由于频繁的运气,一日内多次损耗,又多次修炼回来,白日间消耗至枯竭透支,夜间吸收到充盈饱满,他的功力进步飞快,足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却也因过度修炼而埋下祸根……
……
宋芒的功绩,赢得了第三城的尊重和好感,连带着他的伙伴也受益,在一起正式报到的时候,受到守备长戚老头的亲自接待。
王薪身体好了九成九,因为卧病在床,憋了太久了,精气神饱满,干劲十足,见戚老头的时候是笑着的,离开时则脸色铁青,鼻子都快气歪了,一副想找个人揍一顿出出气的样子。
“该死的四眼老头,看上去和和气气的,像个慈祥长者,心思恁的阴险狠辣,居然让我们去对付尸狼群,还他·妈限期一个月。尸狼群啊!尸狼群哪里是好对付的?不是让我们去送死么?说到底,他还是把我们当外人啊!是死是活,才不在意哩!”傻大个子骂骂咧咧的道。
“嘿嘿,你这话说得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呀!想你们白鹤城把剿灭尸狼群的任务交给第三城,应该也是存着同样的心思吧?”一个长着两颗兔儿牙的少年吊在一行人的最后面,冷笑着接口道。
少年名叫姬红月,是原红崖山人,比王薪大个两三岁,身材不高不矮,长相也算得上英俊,只可惜两颗门牙像兔子一样是龅出来的,还长着一双尖尖的招风大耳,严重破坏整体美感,其乃戚老头特意指派给他们的伙伴,唯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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