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雾之下 第177章 直指擎天求月票(第1页)

黑夜之下,擎天堡各个城区都亮起了灯火,如同璀璨的宝石,点缀着这座文明之都。

距离擎天堡上百公里外,这片生长着茂盛植被的荒野,却笼罩在黑暗之中。

在茂密的长草和高耸的树木之间,一团火光正在移动,它经过草地或树木附近时。长草点燃,树木燃火,火焰和黑烟,成了天然的掩物。

火光里,一头怪异的野兽冲了出来,落到一片宽阔的岩地上。

它外形像狼,体型巨大,特别是前肢,令人望而生畏。

更奇妙的是,它的爪子和尾巴,均由火焰构筑。显然,自然界里不会有这样的生物,更何况,它的脖子上还飘浮着一圈发光的须带。

这是神孽,烛狼!

荒野上,神孽是顶端的捕食者。普通人和野兽,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但现在,这只捕食者似乎被什么东西追杀着,从猎人沦为猎物,烛狼肯定不会高兴,这从它冒着凶光和双眼,以及嘴中连连发出的嘶吼,不难察觉。

黑夜中,突然响起了机械运动的声音,一团黑影突然从天而降。

烛狼抬头,一颗冒火的拳头在它眼中不断放大。

它机警的一个横跳,让这颗拳头落空,砸在地面。

这颗套在金属手套里的拳头一接触地面,凭空炸起了一团爆炎!

冲击波将附近的长草连根拨起,然后末等它们落下,便燃烧起来,化成一片片火焰飘往四处。

火光里,他站了起来。

这是个男人,不是特别的高大,却十分强壮。

他的肩膀很宽,仿佛能够扛起一座山峦。

手臂和腿都要比正常人粗壮,肌肉线条在火光下十分清晰。

这个人身上穿着一套非常奇特的盔甲,这套盔甲某些部分的边缘或表面,有光芒流淌。

在盔甲外部,分布着传输能量的管道,以及传递电子信号的排线,它们让盔甲各个独立的部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

烛狼不会知道,在人类的世界里,这样的盔甲被称为【外骨骼动力铠】!

通常,它是用以辅助士兵进行高强度的作战,不过此刻穿戴着动力铠的男人,身上却有明显的职阶纹章。

元素之心!

是的,这个穿戴着动力铠的男人是元素之心的升华者,那刚才冒火的拳头,似乎是烈焰能力的一种变形运用。

烛狼如同面对生死大敌般,低声嘶吼,爪子和尾巴上的火光,颜色浓郁三分。

“冷静点,我并不想杀你,但你到处乱跑,会扰乱我的计划。”

元素之心如是道,并且从身后摘下一把手斧,这把适合单手使用的斧头,在他手上开始冒起白茫茫的霜气。

看起来,他是打算用物理的手段,让这头烛狼冷静下来。

烛狼感觉到什么,一声嘶吼,奋力扑来。

爪子和尾巴火焰喷吐,这头巨大的狼形神孽化成了一颗火球,砸向元素之心。

男人身上的动力铠响起能量轰鸣的声音,他奔跑起来,和火球擦身而过。

仙女叫我来修仙  妖牛家族发展史  探秘者笔记  从枣子哥开始梦幻阵容  逍妖法外  我老婆超凶  从灵石矿开始进化  缔造我的第一豪门辰逸苏紫萱  永暗星空  服装大师从做旗袍开始  最强王者之上  诡秘之上  这就是真理  我为神树代言  河神新娘楚夕颜冥北霖  重生之无尽深渊  猎无道  咱家宗主有点懵  武道医王吴东周美珠  末世NPC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