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场景一换,赵江河进入了龙宫宴会幻境。加WX公众号:无名书坊,看更多小说他穿着青色官服,头戴官帽,坐在大堂中央。
他身旁站的是文武判官,并没有看到王鸿轩等人。
赵江河心念一动,知道他们应该是随机匹配到了其它身份,而自己有城隍神位在,所以自己直接以城隍的身份出现。
不过现在想找王鸿轩等人,他也找不到,只有等龙宫宴会开始了再说,相信他们都会想办法达到宴会场所的。
在赵江河愣神之时,一旁的文判官说到:“大人,大人……”
两声叫唤,赵江河在回神看到台下跪着一小鬼。小鬼身躯弱小,就好像只要被风一吹就会散掉一样。
“台下鬼的是何鬼?有何冤情一一道来。”赵江河将桌子上的惊堂木一拍,将一个城隍老爷演的倒有几分像。
一声惊堂木响,吓得小鬼心惊胆跳,三魂七魄离不一魂一魄。
“小鬼张阿四,本是君县河道村人氏。那日夜晚从县城务工赶回,半路遇到同村的钱老三,他将我害死,夺我钱财,请青天大老爷为我做主。”小鬼先是战战兢兢,后来越说越悲愤。
第一次上班就遇到这样的事,赵江河一时不知怎么办,他转头看向文判官。文判官翻开记录本说到:“张阿四一生老实本分,勤劳朴实,享寿二十有二,死于钱老三之手。钱老三乃君县河道村人氏,欺凌乡里,享寿六十有三,儿孙满堂,无痛无病而亡。”
一听钱老三有六十三年的寿命,那小鬼痛哭起来,世间怎么会如此不公之事?想我张阿四一直本本份份,为何会死的如此之早,那钱老三天天欺行霸市,怎么能活到六十三岁。
小鬼越想就越想不通,身上的怨气越来越浓。
“大胆小鬼,休要心生怨气,大人会为你做主。”武判官一声呵斥,使得小鬼怨气消灭。
小鬼的怨气达到一定的地步就会变为猛鬼、恶鬼,甚至是阿修罗,为了调和怨气,所以才会有阴间与阴间众神出现。
小鬼身上的怨气减退,他盯着赵江河,等待赵江河的判决。小鬼的眼神落在赵江河的身上好像有无比重,只要赵江河没有判得好。这小鬼肯定会化为猛鬼,猛鬼虽然伤不到赵江河,但那小鬼就无法转世,只能进入地狱受苦。
他本就是一苦命之人,自己应当好好判,使他无法生出怨念,然后去转世。
这是责任,在什么位置就应该负起什么责任。
“削去老三的气运,让他在世间受尽苦难,孤独终老。寿满之后再到我处,另作判决。”赵江河沉思了一阵之后说到。
听了赵江河的判决之后,小鬼即刻磕头道:“多谢大老爷为我申冤,多谢大老爷。”
“好了,你去转世吧!”
小鬼化作一道白光转世,一道细微的金光落在了赵江河的身上。
这是功德,因赵江河维护了公道,所以天道特意赐下功德。
天道有缺,神人补之。
接下来的时间,赵江河除了为冤死小鬼申冤之外,再就是躲在房里修行,他发现在这精神幻境中修行有速度加成。
偶尔也会跟文武判官做一些“学术交流”,旁敲侧问打听询问修行方面的知识和这附近的基本情况。
这天文判官突然启禀到:“大人,龙君发来请帖,邀请大人参加龙宫宴会。”
都市少年至尊 我在荒古捡属性 诸天最强肉盾 重启九六 狄仁杰探案 吃货唐朝 斗破之绝世云韵 齐天大圣在漫威 帝国海权 我的同居美女 超越次元的事务所 漫步在武侠世界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进化 我的世界最神奇 青天行动 三宫魔典 民国灵异大师 漫威中的上古卷轴 Steam游戏穿越系统 天才战争少女
重生之魂帝归来不后悔?我自被你创造出来有七万年了吧?这七万年我无时无刻不在心痛你别忘记了,我跟你是同一人成帝位后终身未娶,你告诉我你不后悔!这九天之劫,你过不去!我也过不去,道心不够完美我是你的懦弱你创轮回炼神诀,却没有修行,我却做到了轮回有什么用!我以我身炼乾坤!逆乱轮回!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回来了若我未重生回来,你们会死!!...
从小立志做一名外交官,完成妈妈的遗愿。突然得到穿越系统,接到的第一个任务竟然是杀死一个鬼子兵,可获得系统奖励。看一个满身技能的外交官,如何玩转世界。...
让你将孩子生下来,我秦北潋丢不起这个人!六年前,秦北潋的一句话将余疏桐打入冰冷的深渊。六年后,余疏桐华丽蜕变,携子而归,发誓要将伤害过她的男人狠狠踩在脚下!岂料,那个男人画风突变。秦总,请问您跟余小姐是什么关系?我孩子他妈。秦总,请问您未来有什么打算。复婚。秦北潋大尾巴狼似的将复婚协议捧到余疏桐面前!宝宝爹地,复婚请排队!...
为了游戏里的皮肤,女友竟然背着我百星荣耀王者强势回归,手把手教你上王者!...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飞天貉的经典小说异界神域剑士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少年被系统选中,可却并不是救世主,相反却拥有着毁灭世界的力量!!!...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