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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是以前的自己,沈煜才不会去在意这些,可是他重生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得了和前世不一样的生命体验,一场天灾让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何上一辈子手握重权,国士无双受天下老百姓爱戴,却仍旧觉得人生里短缺了什么。
现在他知道了,自己上辈子缺的是什么了。
而现在恰恰自己全都拥有了。
心里有了在乎的人,要顾忌的地方多了,心也变得软了起来。
他有些觉得好笑,但又喜欢现状。
明玥听到他说这话,一双眼睛里不由自主还是生出了些敬佩之情,心里忍不住感慨,坦白地说沈煜还真是好男人,可惜自己只是本书的无名小配角。
自己能改变命运,让自己活下来,而不是像原主那样落那般凄惨下场已经算不错了,再去想那有的没的,多少是有些太贪心了。
想到此,眼里不免是有些落寞。
这让沈煜有些云里雾里的,实在不知道明玥心里在想什么?明明刚才那目光还如此灼灼如桃花,怎么眼下又好似那秋霜打过的野花,没了半点生气。
便以为明玥是担心自己,只朝她宽慰道:“不必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也不会耽误考试。倒是你在家里,莫要累着自己,若是觉得人不够使唤,再雇两个也一样,就是孩子们这里,要劳你多费心思。”
说到这里,才想起来自己找人雇的两个护院,“我托人雇了两个护院,原来是镖局里的,八角已经见过他们了,到时候你给安顿在外院就是。”说罢,将那两人的契约拿出来交给明玥。
明玥拿着契约看了看,瞧着那工钱有些肉疼,“竟要这么多银子。”
“银子哪里有命重要?那杜鹏虽流窜到其他州府了,但过一阵子西北那边搬迁至此的老百姓断断续续就到了,说不准他就混在其中,我又不在,若是不找两个会真功夫的护院,我如何能放心出门?”
“既如此,你怎么不教孩子们学武?”明玥觉得自己学可能没机会了,但孩子们正好年纪小,完全符合从娃娃抓起。
沈煜也是有这心思的,只是实在腾不出功夫,“等我这一次回来吧。”只要把这条商线安排好了,下一次自己就不用跟着出去,只等往后再开辟新的商线,自己亲自去,其余时间都可以留在家中。
那时候便有大把的时间。
明玥听了这话,也没当他糊弄自己,“那好,要不要先准备什么?比如梅花桩什么的?”沈煜向来言而有信。
“也行吧,给鹿哥儿用,咱家闺女们,学些轻盈的便是。”内家功夫合适鹿哥儿,至于杜子规自己想想,实在不行等往后找个机会,叫他学些奇门术数,能防身自保就好。
夫妻俩说了半宿的话,第二天明玥自然起晚了,沈煜已出了门去,她有些懊恼,只朝孟婆子叹道:“嬷嬷也不叫我一声,他与商队第一处出行,我该去送一送才像样子的。”
孟婆子只笑道:“老奴是有心叫您,可是爷叮嘱莫要吵你休息,他自己都是轻脚轻手的,生怕把您吵醒。”
起晚了,露哥儿和杜子规已经上学去了,沈老头也拄着自己的新拐杖去桥边看自己的老友们给人测字写信。
转眼过了七八天,听说西北那边搬迁来的老百姓们,第一波今日就到,他又自带了一个小马扎去城门口看热闹。
至于三个女儿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玩耍,明玥在墙根下种的那些菜,大部份吃过一茬就已经被花给代替了。
她本来还想去后院开垦,但孟婆子把她劝住了,说节俭是一回事,可是如今沈煜生意做得宽广,有时候不免是要请了客人来家里,叫人家瞧见了满院子的菜,总不大好。
明玥一想,别人家院子开轩便是红梅古树,好不雅致,唯独自家开了窗是浇了大粪的蒜苗菜苗,的确不像一回事,于是就断了这心思。
转眼城中西北老百姓越来越多,沈老爹见天都去城门口看热闹,回来就绘声绘色给孩子们说。
这几天明玥其实也出去过几次,遇着了那些端在在城中歇息的西北人,大部份人都和自己脑子里出现过的影子一样,身上还未脱去他们在西北的服饰,许多女人都裹着头纱,或是背着帏帽。
这让她不免是开始怀疑,莫非原主是西北人被拐骗到此处的?
不过也是奇怪,她只要往这方面想,头就会疼。
如此她哪里敢再继续想?
这日天不错,莺飞草长,听说城外已经是花红柳绿一片了,正好宋嫂嫂来邀她明日去城南的石头庙烧香。
石头庙里供奉着一尊送子观音,听说很是灵验。
明玥猜想宋嫂嫂是想求子,于是便应了。
正巧下午那两位签了契约的护院到了,是兄弟俩,一个就庞龙一个叫庞虎,瞧着人高马大,一背着□□,一背着一柄重剑,刚到家就把家里五个孩子的目光都给吸引了过来。
尤其是鹿哥儿,看着庞龙庞虎兄弟的武器,眼睛都在发光,当天晚上就和明玥商量,“玥姨,我觉得我不是读书的材料,要靠读书光宗耀祖可能有些难,但如果学武的话,兴许有机会拿个武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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