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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雪白的瓷碗,纸笺在碗中燃烧,燃成黑灰,最终灰烬消散,化作乌有。
“好了。”七叶对着眼前人点点头。
“谢谢。”眼前人嘴角扬起和煦的微笑。
“请问,这附近是否有茶楼或者茶馆?有些渴。”温文尔雅的男子礼貌地问。
“扑通”的声音不间断地传来,而且一声比一声响亮,甚至还夹杂着撕扯破布的“刺啦”声。七叶假装听不见,转身从货柜底下取过一个纸包,拿在手里。
“以前斜对面就是茶楼,可是现在没有了。”她笑笑,摇动手中的纸包,“不过如果你只是为了解渴的话,我这里也有茶水。”紧接着她皱起眉头看向铺子里面,“不过你怕是得稍微等上一会儿。”
男子亦笑,随和地点点头。
想着可能是铺子里面的扇童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七叶有些不耐烦地循着声音快步向后面走去。穿过中堂,中堂没人。声音似乎还要更远些,看样子应该是从园子里传来的。但她没走几步就看见一个穿着一身暗红色破烂长袍、披头散发的人伏躺在地上。
这样的场景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人会打架,鬼自然也会,况且鬼死都死了,打起来也就更肆无忌惮。但是突然出现这么个鬼倒在自家的驿缘阁里,七叶就算是心大得没边儿也着实是吃了一惊,她连连后退,一直退到门槛,一不留神被绊了一下,栽倒在地。
光滑的青砖面,摔得很痛,痛得七叶龇牙咧嘴:“扇兄。”
“阿扇。”
“老不死的扇精。”
她痛苦地歪坐在地上,嘶着嗓子想叫扇童来看,叫了半天却没有回应,死孩子,又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七叶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踉跄两步,拍着袖子上的尘土。发髻本就松散,这一摔就彻底散了开来,长发全都披散下来。
“叮。”长簪不留神,掉在了地上。簪端的青珠随着木炳转了两转,闪动着柔和的青色微光。她特别喜欢这根簪子。所以“叮”的一声,虽然很轻,但她的心肝还是不由得颤了颤,连忙弯腰去捡。手一伸,正抚上另一只血迹斑斑的手。
“啊!”七叶的手条件反射地一缩。不过七叶毕竟是七叶,常年做鬼生意也被吓出了门道,她脸色一变,毫不犹豫地伸脚,狠狠地踩了下去。
草鞋,底面满是坚硬的草茬儿,这一下必然很痛,但对于魂灵来讲却是不会留下创口的,有效又人道。可是这次,七叶等了半晌也没有听到尖叫声,受了她这狠狠的一脚,那手动也不动。她抬起脚,只见整个鞋底已经鲜红一片,再看那手也已经血肉模糊。
不是魂灵!她一个激灵跳开,只听见从地上传来一阵压抑的清咳和粗喘。
七叶惊得一抖,那只手会流血,他是人?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七叶眯起眼,小心翼翼地上前一步,蹲下。
裸露的皮肤上露出脖颈洁整的颜色,七叶将他翻动了下。鼻息尚存,但毫无挣扎,显然已经晕了过去,长发遮面看不出容貌,唯有一身红衣在胸口撕裂开,露出微有些麦色的皮肤,配上隐隐约约看得见的挺拔的鼻梁,显得很是英气。再向下看去,只见那人腰间的衣褶中插了几根长长的小木条,很是显眼。小木条上刻着符文。尽管血迹斑斑,七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一把卦签——他是之前那个想要她性命的算命人。
“冥大人,你在附近吗?”
没有人回应,她记得之前的确拜托过冥大人帮她找到算命的人的。可是,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七叶皱起眉头将那人一推,将他遮脸的长发撩开。只见眉眼凌厉,脸型消瘦,下巴隐有未刮净的青楂儿——竟是个男子。她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早已被沾染的血糊了一片,血腥味冲鼻,让人想吐。
这人身上并无血迹,却为何?难道是?七叶下意识地捏了把那嫣红的衣角。
血珠滚滚而落。血衣。
还不到申时,街道上很是冷清,又是近秋的时节,这时候来一杯热茶很是得当。
“只喝茶不聊天儿,好像总是让人感觉缺点儿什么。”七叶瞥他一眼,素手执壶,高抬微倾。清泉入林,花香四溢。
男子拈起茶盏,微笑道:“舒州天柱剑豪,虽不峻拔遒劲,但最是芳香甘美,是燕北难得的好茶。”
“行家啊!”七叶赞道。
“我少时便住在舒州,那里没有严寒,叶四季都绿,花四季都开,很美,和这里景色完全不同。”男子的眸光无比温柔。
“的确很美,我幼时也曾经在天柱山那里住过一段时间,那里的风景让我留恋过很久。”
“是吗?”男子饶有兴趣,但却很是有礼貌地打量着七叶,“说不准,我们当初还曾碰见过。”
“或许啊。”七叶嘴角一扬不置可否,拈起茶盏小口轻抿。
二
舒州堰定城。
葫芦街南头有一间破瓦房,瓦房里住着姓顾的老两口儿。老婆子是个典型的泼货,前些年骂街的时候太激动,一口气没喘匀早早地去了,老头儿是个很出名的酒鬼,堰定城里凡是有个骰子的赌坊,无论大小,里面的伙计都认得他。这老两口儿有个好儿子,大名叫顾三金,小名八两,模样清瘦白净。
老两口儿年轻的时候便忙于各自的那摊“营生”,很少回家。小八两通常出门一玩儿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的一次是十二岁的时候,去了整整一年,回来之后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却得了五本书和一手好字。同年,他凭借一手好字和笑盈盈的脸儿,向一家小书画坊赊了二十两银子,然后凭借这二十两银子报了县试,两个月后又参加了府试,又隔了几个月参加了院试,出人意料,连考连过。不但连过,成绩还极好,竟中了禀生。要知道在大燕,禀生虽然没有官职但却同样是吃公粮的。消息一传出来,羡煞旁人。
儿子的粮自然就是爹的粮,他爹什么德行,邻里街坊都是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除了骂骂自家儿子不争气,没有谁不感慨老顾家祖坟青烟冒得旺,旺得简直蹿火苗。八两那糟心爹对他,除了日常醉酒打骂出气,一顿饭最多只给他一个饽饽,其余无论生死去哪儿都是不管不问。
模样俊俏,每月带公粮回家,没准儿以后还会当上大官接老两口儿去京城享福,这等好儿子简直就像白捡的宝。大家伙儿议论着、眼红着,转眼过了两个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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