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启动战术电子眼的夜视模式,天阳调整距离,远处模糊的景象立刻被拉近,并且变得清晰起来。
士兵所指,是公路上一架汽车残骸,在那架只剩下个框架的车子后面,突然跳下来一道身影。
是疯犬!
那有着人类面孔的可憎之物,低伏在汽车上,朝着营地的方向看来。
更多的疯犬出现在公路上,它们绕过汽车和障碍,吐出满面肉刺的猩红长舌。如同噩梦之神的杰作,这种具有人类部份特征的爬行生物,开始小跑。
“发生什么事。”
听到警报的韩树,从车里跳了下来,往警戒线的方向跑来。
老徐放下一个望远镜,神色紧张:“是犬群,数量在一百左右,正往咱们营地冲来。”
突然一道黑红色的光束从公路的黑暗里射出,正中旁边士兵的胸口。士兵甚至还没有觉察到,过了片刻,才低下头,然后捂着血流如注的胸口。
他跪了下去,朝韩树的方向伸出手,可能想要呼救。但头盔里的脸,只有血从嘴里涌出。
韩树诅咒一声:“全员警戒,有射手!诡秘射手!”
天阳已经趴在地上,将突击者步枪的支架撑开,把枪架在地上。战术电子眼搜索着光束来源处,然后就看见了一只诡秘射手,那长着山羊脸的东西站在一架汽车上,对准了营地的白骨枪管继续开火。
瞄准那异化之枪上的眼珠,天阳还以颜色,一道深蓝色的光束划破公路的黑暗,轰破诡秘射手的意志囚笼。
更多的黑红光束正朝营地射来。
苍都躲在战车后面,端着枪指向黑暗中的敌人,一边开火一边叫道:“重炮优先解决那些射手,不然咱们麻烦就大了!”
战车里的士兵操控着车上搭载的星素重炮,把炮口指向对面的火力点。充能的嗡鸣响起后,蓝色的能量炮弹破空而去,在黑暗子民的火力阵地上引爆了一颗颗蓝色火球。
而这时,犬群已经发动了冲锋。
近百只疯犬手脚并用,飞快缩短着与营地之间的距离。
就在这时,营地里突然爆发一股绝大的气场,接着一蓬箭雨冲天,抵达最高点后,才朝着下方抖落,射向冲向营地的犬群。
顿时,犬群的锋线倒下了一大片,那些蓝色的箭矢在命中怪物后,猛烈爆炸,制造出一个个巨大的伤口。
纵使没有炸碎疯犬的意志囚笼,也炸得它们血肉横飞,一时难以动弹。
发出这一阵箭雨后,放下星质长弓的霁雨从腰包里摸出一支试管,拧开塞子,把里面泛着微光的蓝色液体一口饮尽。
那是星蕴补充液。
可即使灌入一瓶补充液,霁雨体表外显的星蕴光芒,也异常微弱。
看上去刚才那一波箭雨,消耗了她不少星蕴。
这时,天阳眼前一亮,身周多了层星蕴屏障。
旁边老徐小声道:“这是队长的能力,不过你别指望它有多结实,至多挨上几发诡秘射手的光束。”
老徐已经抽出了剑,身周同样星蕴外显,然后和苍都一同上前,将冲上来的零星几只犬魔放倒。
他们两个战神职阶的升华者,手腕开始绽放豪光,身上气场缓缓上扬,长剑挥使时,生出沉闷的破空声。
没有犬魔能够抵达他们一剑!
至于韩树,体表先是有光芒勾勒的盔甲一闪,接着手上多了把由星蕴凝成的长枪。
他站在老徐两人中间,长枪或扫或挑,将扑上来的犬魔尽数屠戮。
在两架战车的重炮压制下,诡秘射手被打得节节退后,这让营地的防线压力大减。
即使这样,仍有疯犬不时冲进营地,这时就需要天阳和霁雨扑杀了。
片刻之后,一名新兵承受不了这种心理压力,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从枣子哥开始梦幻阵容 仙女叫我来修仙 最强王者之上 从灵石矿开始进化 末世NPC 这就是真理 缔造我的第一豪门辰逸苏紫萱 咱家宗主有点懵 河神新娘楚夕颜冥北霖 永暗星空 猎无道 逍妖法外 妖牛家族发展史 武道医王吴东周美珠 重生之无尽深渊 诡秘之上 我老婆超凶 我为神树代言 服装大师从做旗袍开始 探秘者笔记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