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 黑龙之心(第1页)

十分钟后,陆奇收剑入体,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这孽龙剑都已经被他打服了,斩龙剑意也没有一点出现的迹象,白白高兴了一场。

“我怕不是在想屁吃,没有系统的辅助,想凭空放出剑意,这得多高的契合度?”

“理论上有可能做到,现实几乎为零。”

“不过,我就算是只复刻出那些剑法的特效,似乎也挺有意思的,这种特效虽然没有属性加成,但是……他帅啊!”

望着空中化作被彻底打服的孽龙剑,陆奇咬破手指,朝着孽龙剑弹出一滴血珠。

血珠落入孽龙剑上,孽龙剑并不抗拒,血液顺着剑体流动,最终隐入内部。

‘叮,你降服了孽龙剑,孽龙剑认你为主。’

‘叮,孽龙剑认主,无需二次炼化。’

这时,太鸿化作人形,穿着一身金黄道袍祝贺道:“恭喜大方兄喜得神剑!”

陆奇笑着冲他回了一礼,后把手一招,孽龙剑化作一道黑光飞入掌心之中。

他将化作一寸的孽龙剑扣入掌心,随后向着下方一弹,HLJ立刻化作一条黑龙飞入太沧江中。

太鸿好奇道:“大方兄这是为何?”

陆奇笑而不语,静等片刻,孽龙口衔一颗跳动的心脏飞出。

孽龙不敢吞下心脏,来到陆奇面前向他请示。

‘叮,是否允许孽龙剑吞噬黑龙之心?吞噬后孽龙剑将觉醒黑龙剑魂,具有成长性。’

陆奇眉毛微微挑动,暂时拒绝了孽龙剑吞噬黑龙之心。谁知道这家伙吞噬后,还会搞出什么幺蛾子,他现在无法全力出手,只能暂时压下,等到了四下无人时,再做决定。

孽龙将挑动的黑龙之心吐到了陆奇的掌心之中,被他收入‘须弥手镯’之中。

他既然要改头换面,自然是一点漏洞都不能有,之前用过的一切物品,全部收了起来,连金刚镯也给换成了灵阶的须弥手镯。

太鸿望着大方真人将孽龙剑收入体内,心中只觉得有些肉痛,这家伙到现在都没表示出要明确加入他妖神殿的意思,真是让人火大。

“大方兄,得此剑相助,更是如虎添翼,真是可喜可贺。”

“如此大喜之事,自然要珍馐美酒,好好庆祝一番。大方兄,咱们走,我在天河之上有百余条红船,请的都是国宴级的大师傅,咱们还喝这桂花佳酿,今日不醉不归。”

陆奇也不客气,太鸿仗着如今东皇太一之子的身份垄断了整个天河的红船,想要在红船之上吃一顿,最少也要百万灵石起步,不吃白不吃。

这红船也算是《鸿蒙》档次逼格最高的酒楼,另外,下船不问船上事,这红船还有另一层意思在里面。

当然,陆奇为人正直!肯定不会同意就是了。

其实吧,陆奇也是有色心没色胆,另外也怕万一以后被太鸿识破了身份,再拿此事要挟他。

荒野大镖客之黎明  全身而退  我家猫咪嫌我太菜,带我打穿惊悚游戏!  诛天破界  傅总,夫人又闹离婚了  养兽十万亿,我的神宠踏碎诸天了  福宝三岁半,她被八个舅舅团宠了  嫡女毒妃  冥界大佬黑化了  暗黑破坏神之天启  崇祯的网购系统  我真没想过妻子是女帝啊  了不起的宗门模拟器  觉醒吧!纹星师大人  将门嫡娇  网游之最强团长  埋葬大清  天赐神机  修仙最重要的当然是安全了  我是末世蛮王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