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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这里的山民比较懒,小孩也脏,脸都不洗,你也分不清他是黑还是脏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孩子跟牛羊一样散养,大人根本不管,他们住在大山里,小孩上学要翻山越岭的走三四个小时,都是自己走,大人也不送。
“我还要上学?我都这么惨了还要上学?我在家的时候都天天逃课,在这里学什么?”
陆庭霖从节目组嘴里得知自己还要上学,气的不想说话,坐在床上发呆,“褚裟,你们这里要怎么上学?”
“他们走路,我有自行车,是我大姐给我买的。”
“我跟你一起吧,一个人上学太无聊了。”
陆庭霖在这里没手机没电脑,什么东西都没有,连个能一起玩的小伙伴都没有,不,这里有个憨子,破屋那里还有个泼妇。
葛春花的家里倒是有一个彩色电视机,但它的调台权掌握在褚裟手里,而这个二愣子只喜欢看猫和老鼠,其他时间葛春花都不让开电视,为的是省电。
“可是……”褚裟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陆庭霖连拽带拉的离开了屋子。
“只有一辆自行车,三个人怎么骑?”沈梦苒抱着胳膊,“我可不想走路去,你们赶紧想办法,出一个人骑自行车载着我。”
“没人想载着你。”陆庭霖迅速上了自行车骑走,“褚裟,快上来!”
“啊?”褚裟愣了一下,赶紧追陆庭霖,跑了一段距离后才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我来的时候没带课本。”
“我可以跟你看一本。”褚裟抓着陆庭霖的球衣,“你衣服摸起来真舒服。”
“你请我吃肉,我就把它送给你。”
“可是我从小没穿过别人的衣服,阿妈都是给我买新衣服。”
陆庭霖低头看褚裟放在自己腰上的手,褚裟的手很好看,皮肤很细腻,不像是做过粗活的样子。
葛春花在丈夫死后总觉得小儿子可怜,其他人都见过父亲,被父亲抱过,享受过父爱,小儿子却只在刚出生的时候,被夜里赶回来的阿爹瞅了一眼。
于是她对小儿子要比对其他孩子娇惯很多,别人家的孩子可能七八岁就要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了,而褚裟长到十四岁了也只做过一些简单的小活儿,从未下过地。
他们家有一个茶树园,葛春花的丈夫死后,她就是靠着卖茶叶养家,门口的菜地打理的极好,各种时令蔬菜都有,家里鸡鸭都长得很好,每天都有新鲜的鸡蛋吃。
他们虽然住在大山里,家家户户都穷的叮当响,但葛春花竭力让小儿子过着比其他山民更幸福的生活。
“我带了一件新衣服,用新衣服跟你换,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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