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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第1页)

黎若森。

黎家的二少爷。

手绢他一直留着,跟着他离开影视基地,跟着他住进了公司给他租的公寓,再到他自己买下的房子,因为一直妥善保管的缘故,手绢也没怎么脱色,沈霄偶尔也会想起自己在几年前遇见的小男孩,再然后,黎家再也没了关于二少爷的消息,这个人仿佛失踪了。

沈霄的性格也原来越沉稳,年少时的荒诞不羁似乎也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梦,有时候他也在想,如果是现在的自己,遇到黎若森会如何,起码不会只招待他在出租屋里吃一碗泡面和火腿肠,也不会那么不耐烦。

但这些就是属于20岁的沈霄的。

沈霄一直以为,自己和黎若森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某天,自己的经纪人张林对他说,黎家的二少爷想见他一面,问他是否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呢?

见面前一天,沈霄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在他书房的书桌上,就放着那条手绢,自从那个电视剧之后,沈霄的演艺之路突然顺畅了起来,很快他就被一个导演看中,演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林三。

虽然只是配角,但这个角色让他正式走进了电影圈。

而相中他演这个角色的导演,也不过是因为看过他演的那部谍战剧里的反派配角。

从那之后,沈霄有时候也很好奇黎家,无论是黎铮英还是黎若宇总是有数不尽的新闻,唯独黎若森,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能够找到的,也只有他少年时代,一张不清楚的偷拍,然后很快也被删除了。

似乎没人知道黎家还有个二少爷,也没人知道这个人二少爷长什么样。

沈霄回忆着自己十多年前见过的小男孩,脑补着现在的黎若森是什么模样,他觉得按照黎家遗传的好相貌,长大之后的黎若森,可能会和他的弟弟黎若宇有些像。

却没想到黎若森远比他想的还要惊艳些许,他和黎若宇像,又不像。

相较于黎若宇的英俊,成年后的黎若森,用漂亮来形容,似乎更恰当一些,他不女气,只是有种高贵又矜持的漂亮,就像奢侈品柜台里,最昂贵的高定珠宝系列,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见证的美貌。

然而穿得却十分简单,对方穿着一件浅驼色的大衣,里面是米白色的高领毛衣,略微带些棕色的发丝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

他的手上居然还拎着一双儿童布鞋,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让他的漂亮更加惊心动魄‐‐

&ldo;沈老师,我来还鞋子了,我以前丢你这儿的手绢还在吗?&rdo;

&ldo;我以为你不要了。&rdo;

&ldo;我这不是拿来了……欢迎我进去坐一会儿吗?&rdo;

-番外完-

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一旦心安  Black Sugar  皇嫂  惯性下沉  强者无敌  私奔[娱乐圈]  快穿之男二是我的  摸黑  半川烟雨半川晴  饲养邪神  被迫嫁给霸总以后  替身上位后白月光回来了  华灯初上  和离后我选暴君  莫若非友  师尊奶我  为了活命被迫海王  虐文女主的亲妈重生了  上神种的西瓜成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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