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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草原佳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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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有两宝,一为骏马一为鹰。马之极品当为日行千里、滴汗如血的“汗血宝马”,鹰之至尊当属翱翔九重、全身似雪的“雄库鲁”。传说十万头鹰中只有勇敢、智慧、坚忍者才能得蒙神赐,用九宏圣山上的万年积雪重塑神髓,成为鹰中之神——“雄库鲁”。

”搏风玉爪凌霄汉,瞥日风毛堕雪霜”对神鹰英姿的描述可谓精准传神,雄库鲁平日在青空中飞翔,只有在捕食的一瞬才会疾驰而下,用锐利有力的双爪牢牢地制住猎物,而后双翼一张,重又回到白云之上。百年来竟无人见过有猎物能够从神鹰的爪下逃脱,传说只有拥有天空和白云颜色的生灵可以得到雄库鲁的庇护,拥有自由穿行神鹰领地的资格。

白音宝力格放飞的信鸽很幸运,能够成为白云的一角,是以高高在上的神鹰听任她穿越自己的领地,静静地看着“天边的云”飘向遥远的南方。

当时百姓发信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送至驿站,由驿卒分发至目的地;一是使用信鸽,将信绑在信鸽的腿上放飞。前种方法是寻常人家用的,费用低廉,但耗时长久而且并不稳妥,因为驿站向来以官府的文书和军文为重;后者是富贵人家常用的,一只训练良好的信鸽百分百的可以将信件送到接信人的手上。最关键的是,驿卒晚上是要投宿沿途驿站的,信鸽则可彻夜飞行,直到完成任务。

信鸽可以做驿卒之不能,一方面是训练使然,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是身上并无银钱可以投宿客栈,而且也不能燃起篝火露宿在外,无奈之下,只好用此权宜之计。

天隐等人不能飞,又刚刚经历一场恶战,晚上是要休息的;这一行人身上银钱是不少,但苍云山脚边的小村里没有客栈,为了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安全又不能分开借宿在老乡的家中,是以只能在村边安营扎寨。

露宿在外最重要的就是燃起一堆篝火,既可以抵挡夜里风寒,又可以驱逐暗行猛兽。柴火不缺,旁边就是苍云山脚的林子。可也不能用军刀砍柴吧,至少镇西关的士兵是绝不肯用自己精制银亮的军刀做这种粗活,又自恃身份不肯去问村里的人借砍柴刀;九宏的骑兵一是言语不通,二是进了村子肯定会引起恐慌,总不能让堂堂九宏二王子做这种事吧;阿鱼是在村子里长大的,知道如何跟老乡打交道,刚要进村却被刘大彪拉住了。刘大彪还是对刚刚镇西关的人对天隐出言不逊耿耿于怀,而且现下又身怀从阿鱼那里强抢来的护身法宝“洒金花”,看谁今晚喂蚊子!

天隐看着刘大彪不怀好意地拉住阿鱼就知道他想看戏,可是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就在一旁,而且刘大彪毕竟也是为了自己跟镇西关的怄气。无奈之下,只好摇摇头,一个人去了林子,选了些碗口粗的松树,也不管上面是否有刺,抬腿便踢。

“哐!哗——”,一棵树拦腰折断,如是再三,天隐踢断了数颗松树。有头野猪被突然倒下的松树吓了一跳,没头没脑地向“入侵者”冲了过来,却被天隐灵巧地避了开,“当——”,硕大的猪头结结实实地撞在树上,是以天隐又多了一棵可以做柴火的树和一头晕厥的可以做晚餐的野猪。

天隐看了看自己踢断的树,用手握紧树干,自上而下用力一捋,大大小小的枝桠便纷纷掉落在地上;剥了枝桠,天隐握紧拳头,算好距离,猛出数拳,光秃秃的树干就裂成了长度几乎一致的几段。

这一切,天隐只用了不到两刻钟就完成了,伸手招过了下巴已经掉在地上许久的刘大彪和阿鱼,要他们把野猪和“劈好”的木柴搬走。这次阿鱼和刘大彪倒是极有默契,走进了齐齐瞧向天隐,发现他的手上连一丁点损伤都没有!

刘大彪一边搬着木柴一边后怕,就凭这几手,当年队率要是真被惹火了,自己不是跟那头野猪作伴,就是变成了手里的柴火。不行不行,找机会得问问队率是怎么练的,一般人要么身法快,要么力道狠,怎么队率可以兼而有之?还有,既然队率有这等骇人的武力,怎么从没见过他出手伤人呢,对不怀好意的自己是、对出手狠毒的“黑虎”是、对来路不明的“老鼠兄”也是,就是这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野猪,也是它自己撞晕的,真不知道队率是怎么想的。

觉得后怕的可不仅仅是刘大彪,曾对天隐大为不敬的镇西关士兵也深感震惊,怎么天门关里这么年轻的都有这般能力,怪不得出了一柄空荡荡的刀鞘,没看到他佩带任何武器,这个人本身就能成为凶器!幸好他脾气好,否则自己现在就躺着回云城了。

身上一激灵,镇西关的士兵们也赶忙去帮手。九宏的骑兵要保护世子和二王子离不开,但也在一旁满怀敬意地望着天隐,草原人凶悍、高傲,但也是重英雄的。卡萨巴心情就没那么好了,先前的犹豫又涌上心头,如果就这么放任这个可怕的少年成长,九宏怕是不会有好日子过了,一定要找个机会除掉他,就算用有损草原荣耀的卑鄙手段也在所不惜!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令人惊奇,天隐竟然从腰带里摸出了两片火石、一小袋盐巴巴、一小包调料,手法极其娴熟地生起了火,并将已经收拾好的野猪架在上面烤了起来。卡萨巴一时间看糊涂了,这个自己视为大患的少年究竟是来做护卫的,还是来旅游的,怎么身上什么都有?

不一会儿,肉香便飘入了众人的鼻中,引得大家肚子里的馋虫大声叫好。

哎呀呀呀,队率这也太、太贤惠了吧?俺将来要是找个婆娘,得像队率这样的!刘大彪胡思乱想着,但又觉得不对,怎么能拿队率跟婆娘比呢?大不敬,大不敬,真是大大不敬!赶忙从自己的心头驱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实也是不得不集中精力,出手晚了,香喷喷的肉可就没了,哎哎,阿鱼,你那么胖往里急什么啊,怎么动作比俺还快?气死老子了,老虎不发威,你拿我当病猫是不?

可怜的阿鱼,难得发挥一次,就被刘大彪“无情”地压了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肉离自己越来越远,一双胖胖的手在空中无力地挥舞着,在黑夜中抒发着对逝去的野猪肉的哀思

“想不到万俟队率还考得一手好肉,不错!”卡萨巴的那份任谁都是不敢抢的,是以他现在正满意地吃着手下递来的肉,跟天隐闲聊起来。

“小的时候一个人过,就会了”,天隐自从父母逝去后就过着无家可归的生活,睡过破庙,住过树洞,偶尔也窝在别人家的柴房里。为了活下去,他学会了很多生存的技巧,比如生火、比如烤肉,天隐身上随时都会带着火石,所以那时在鬼洞他才可以点起火把。看着手中的火石,天隐不禁笑了,想起了那时一起探险的伙伴,也不知雪儿是否还好,虎子还能不能变回原来的模样?

“嗖——”迎面飞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天隐下意识地伸手一接,原来是一只酒囊。

酒囊不会自己飞来,卡萨巴朗声笑道:“有肉,自然不能无酒,天隐你不尝一下草原的佳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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