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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现在来看这个故事,仿佛它只能发生在薛嵩从湘西回来之后。既然如此,我就必须把湘西发生的事全部交待清楚。我开始考虑红线怎样了,小ji女怎样了,田承嗣又怎样了,觉得不堪重负。尤其是田承嗣,他像只巨大的癞蛤蟆压在我身上,叫我透不过气来。癞蛤蟆长了一身软塌塌、疙疙瘩瘩的皮,又有一股腥味,被它压着实在不好受。史书上说,董卓很肥,又不讨人喜欢,但他有很多妾。董卓的小妾一定熟悉这种被压的滋味。除此之外,我一会儿是薛嵩,一会儿是薛嵩的情人,一会儿又成了薛嵩的表弟;这好像也是一种毛病。但我忽然猛省到,我在写小说。小说就不受这种限制。我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可以是任何人。我又可以拒绝任一时间,任一地点,拒绝任何一人。假如不是这样,叉何必要有小说呢。

后来,那个从塔里逃出来的姑娘就住在长安城里。我很喜欢这个姑娘,正如我喜欢此时的长安城:满是落叶的街道,鳞次栉比的两层楼房,还有紧闭的门窗。长安城到处是矮胖的法国梧桐,提供最初的宽大落叶;到处是年轻的银杏树,提供后来的杏黄色落叶,这种落叶像蝴蝶,总是在天上飞舞,不落到地下来;到处是钻天杨树,提供清脆的落叶。最后是少见的枫树,叶子像不能遗忘的鲜血,凝结在枝头。在整个自由奔放的秋季,长安是一座空城。你可以像风一样游遍长安,毫无阻碍。直到最后,才会在一条小街里,在遥远的过街天桥上看到这个姑娘,独自站着,白衣如雪。作为薛嵩,你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相当令人满意。但我更想作那个姑娘,在天桥上凭栏而立;看到在如血残阳之下,在狂涛般的落叶之中,薛嵩舞动着黑色的斗篷大踏步地走来。这家伙岂止像个盗马贼,他简直像个土匪……我作薛嵩作得有点腻,但远远地看看他,还觉得满有兴趣。

在长安城里看这篇小说,就会发现,它的在千年之后的万寿寺,那里有个穿灰色衣服的男人,活得像个窝囊废;他还敢说“作薛嵩作得有点腻”,把他想出了这一切扣除在外,他简直就是狂妄得不知东西南北。

在薛嵩到来之前,我走进自己的房间。除了不能改变的,这间房子里的一切都改变了。不能改变的是这座房子的几何形状,窄长、通向天顶,但我喜欢这种形状。以前的糙席、软垫子通通不见了,四壁和地板都变成了打磨得平滑的橡木板。当然,推开墙上的某块木板,后面会有一个柜子,里面放着衣物,被褥等等,但在外面是看不到的,头顶的天窗也没有了,代之以一溜亮瓦,像一道狭fèng从东到西贯通了整个房间。于是,从头顶下来的光线就把这间房子劈成了两半。这间房子像极北地方的夏季一样,有极长的白天和极短的夜。从南到北的云在转瞬之间就通过了房顶,而从东到西的云则在头上徘徊不去。这个季节的天像北冰洋一样的蓝。这正是画家的季节。

从塔里逃出来之后,我是一个独立的人。也许,如你所猜测的那样,我是一个画家,也许是别样独立谋生的人,像这样的人不分男女,通通被称作“先生”。我喜欢作一个“先生”,只在一点上例外。这一点就是爱情。薛嵩走进这间房子,转身去关门。此时我体内闹起了地震,想要跳到他身上去,用腿盘住他的腿爬上去……女人就像这间房子,很多地方可以改变,但有一点不能改变。不能改变的地方就是最本质的地方。

后来,薛嵩朝我走来,我则朝后退去,保持着旧有的距离,好像跳着一种奇异的双人舞。就这样,我们在房子中间站住,中间隐了两臂的距离;黑白两色的衣衫从身上飘落下来,起初还保持着人体的形状,后来终于恢复了本色,委顿于地。薛嵩仿佛永远不会老,肤色稍深,像一个铜做的人,骨架很大,但是削瘦,肌肉发达,身上的毛发不多,只有小腹例外。这家伙有点斗鸡眼,笑起来显得很坏,但他是个好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这个样子,现在还是这个样子。他低下头去,动了动脚趾,然后带着一脸好笑抬起头来。他是不会随便笑的──果然,他勃起了。那东西可真是难看哪……薛嵩留着八字胡,整个胡子连成了一片,呈一字形。而在他身体的下部,xx毛就像浓烈的胡须,那个东西就如翘起的大鼻子,这张脸真是滑稽得要死……

而我自己浑圆而娇小,并紧腿笔直地站着。腿之间有一条笔直的线,在白色的朦胧中几不可见。假如它不是这样的直,本来该是不可见的……我像在塔里时那样端庄,不顾他的好笑,毫无表情。但微笑是不可抑制的,水面凝止的风景终究是会乱的──这道fèng隙也因此变显著了──如你所知,我在万寿寺里写这个故事,那位白衣女人在我身边看着。她在我脑袋上敲了一下,叫道:变态哪!我也就写不下去了……

不管那位白衣女人说什么,我总愿意变得浑圆、娇小,躺在坚硬的橡木地板上,看亮瓦顶上的天空,躺在露天地上,天绝不会如此的遥远,好像就要消失;云也不会如此近,好像要从屋顶飘进来。起初,我躺得非常平板,好像一块雕琢过的石材平放在地板上,表情平板,灰白的嘴唇紧闭,浑身冰冷,好像已经沉睡千年。然后,双唇有了血色,逐渐变得鲜红,鼻间有了气息;肩膀微微抬了起来,rx房凸现,腹部凹陷,臀部翘了起来。再以后,我抬起一只手,抱住薛嵩的肩头。再以后,这间屋子里无尘无嗅的空气里,有了薛嵩的气味。坦白地说,这味道不能恭维,但在此时此地是好的。我的另一手按在他的腰际。就这样,我离开地板,浮向空中,迎接爱情。爱情是一根圆滚滚、热辣辣的棍子,浮在空中,平时丑得厉害,只有在此时此地才是好的。写完了这一句,我愤怒地跳了起来,对白衣女人吼道:你有什么意见可以直说,不要敲脑袋。这又不是一面鼓,可以老敲!这样一吼,她倒有点不好意思。噎了一下,才说:不是我要敲你──像这种事总不好拿来开玩笑。我说:我很严肃,怎么是开玩笑!她马上答道:得了吧,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满肚子都是坏水,整个是个坏东西……说完她就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发愣,想起了维克多·雨果的《笑面人》。那个人谁看他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只有他还挺拿自己当真──但我又想不起维克多·雨果是谁。我也不知这是怎么回事,但我知道假如去问那个白衣女人,肯定是找挨揍。

3

现在我终于明白,在长安城里我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薛嵩。薛嵩也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我。我的故事从爱情开始,止于变态,所以这个故事该结束了。此时长安城里金秋已过,开始刮起黑色的狂风。风把地下半腐烂的叶子刮了起来,像膏药一样到处乱贴,就如现在北京刮风时满街乱飞的塑料袋。一股垃圾场的气味弥漫开来。我(或者是薛嵩)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离开长安,到南方去了。

在《暗店街》里,主人公花了毕生的精力去寻找记忆,直到小说结束时还没有找到。而我只用了一个星期,就把很多事情想了起来,这件事使我惭愧,莫迪阿诺没有写到的那种记忆必定是十分激动人心,所以拼老命也想不起来。而我的记忆则令人倒胃,所以不用回想,它就自己往脑子里钻,比方说,我已经想起了自己是怎样求学和毕业的。在前一个题目上,我想起了自己是怎样心不在焉地“坐在阶梯教室里,听老师讲课。老师说,史学无它,就是要记史料;最重要的史料要记在脑子里。脑子里记不下的要写成卡片,放手边备查。他自己就是这样的──同学们如有任何有关古人的问题,可以自由地发问。我一面听讲,一面在心里想着三个大逆不道的字:“计算机”,假如史学的功夫就是记忆,没有人可以和这种不登大雅之堂的机器相比。作为一个史学家,我的脑壳应该是个onitor,手是一台打印机,在我的胸腔里,跳动着一个微处理器,就如那广告上说的pentiu,给电脑一颗奔腾的心。说我是台586,是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我的肠胃是台硬磁盘机,肚脐眼是软磁盘机。我还有一肚子的下水,可以和电脑部件一一对应。对应完了,还多了两条腿。假如电脑也长腿,我就更修不过来了。更加遗憾的是,我这台计算机还要吃饭和屙屎。正巧此时,老师请我提问(如前所述,我可以问任何有关古人的问题),我就把最后想到的字眼说了出去:“请问古人是如何屙屎的”。然后,同学笑得要死,老师气得要死。但这是个严肃的问题。没有人知道古人是怎样屙屎的:到底是站着屙,坐着屙,还是在舞蹈中完成这件重要工作……假如是最后一种,就会像万寿寺里的燕子一样,屙得到处都是。

说到毕业,那是一件更恐怖的事。像我这样冒犯教授,能够毕业也是奇迹。除此之外,系里也希望我留级,以便剥削我的劳动力。在此情况下,白衣女人经常降临我狗窝似的宿舍,辅导我的学业,并带来了大量的史料,让我记住。总而言之,我是凭过硬本领毕了业,但记忆里也塞进了不少屎一样的东西。无怪我一发现自己失掉了记忆,就会如此高兴……根据这项记忆,白衣女人是我的同门。无怪我要说:薛嵩和小ji女作爱,是同门之间切磋技艺──原来这是我们的事。很不幸的是,白衣女人比我早毕业。这样就不是学兄、学妹切磋技艺,而是学姐和学弟切磋技艺。这个说法对我很是不利,难怪我不想记住自己的师门。

我到医院去复查,告诉治我的大夫,我刚出院时有一段想不起事,现在已经好多了。他露出牙齿来,一笑,然后说:我说嘛,你没有事。等到我要走时,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本书来,说道:差点忘了!这书是你的吧。它就是我放在男厕所窗台上的《暗店街》……我羞怯地说道:我放在那里,就是给病友和大夫们看的。他把手大大地一挥,果断他说:我们不看这种书──我们不想这种事,我只好讪仙地把书拿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本书大体还是老样子,只是多了一些黄色的水渍,而且膨胀了起来。走到门诊大厅里,我又偷偷把书放在长条椅子上。然后,我走出了医院,心里想着:这地方我再也不想来了。

我和莫迪阿诺的见解很不一样。他把记忆当作正面的东西,让主人公苦苦追寻它;我把记忆当成可厌的东西,像服苦药一样接受着,我的记忆尚未完全恢复,但我已经觉得很够了,恨不得忘掉一些,但如你所知,我和他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认为,丧失记忆是个重大的题目,而记忆本身,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领域,是摆脱不了的。因为这个原故,我希望大家都读读《暗店街》,至于我的书,读不读由你。我就这样离开医院,回到万寿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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