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
次日一早,孙铮练完功,将自己写的游记交给赵元福。
每次到有城镇的地方,就会通过锦衣卫或者驿站把这一段的游记发回去给朱厚照看,这是孙铮和小太子的约定。
赵元福接过小本本,一脸便秘的模样。
之前已经发过几次,赵元福也曾经翻阅过。
他发现小爷写的东西很直白,用的就是平日里的大白话,甚至比民间流传的那结话本还要白,却总能把很平常的事写的妙趣横生。一路见闻完全不掺假的写上去,而且事无巨细,让人读过就如同亲历。
他能明白这是两个小孩子之间真诚的友情,也能理解太子殿下看到这样游记时,如同自己陪在小爷身边那种感觉。
但现在他担心的是,小爷如果原原本本把消灭黄沙马匪的事情都写上去,这么大的丑闻传进宫中,引发的一连串事情怎么收场?还有,其中还死了四个太祖血脉,没人说倒也罢了,真被捅出去,这帮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得吃挂落。
见他不放心,孙铮拍拍手:“反正我是不会瞒殿下的!他说只是自己看,不会告诉旁人!现在交给你,发不发你自己定。我出去逛,傍晚回来。”
赵元福心里直抽抽,黄沙匪这事就已经不得了,再加上四个宗室死于非命,您还真是一点不担心!见他要出门,连忙喊孙、李二人跟上。
大户人家上街,为啥一定要有跟班?不只是显示身份,免得被人冲撞。更是必要配置,硬通货是银钱,稍微想买个像样的东西,光是银钱就得带好几斤。富家子弟谁能受这罪过,可不就得专门喊个跟班嘛。这和后世美女逛街,喜欢牵条舔狗扛包是一样的道理。
孙铮一身富贵少爷的打扮,身后又跟着两个彪形大汉,还真没谁不开眼来骚扰。
文庙往往是每座城池香火最旺,最繁华的地段。朱表桂舍得拿出这地段的宅子,足见庆成王府确实很有钱。
当然,在太原城,最有钱的当属晋王府,没有之一。某种意义上来讲,整座太原城,都属于他家私产。
文庙和晋王府,也只有一街之隔,都不用费脚,走出街口就能看到晋王府院墙。
文庙一条街,分布着各种出售文房四宝和书籍文玩的店铺,不少头戴大方巾,穿着蓝衫的学子游走其间。倒是显得生机勃勃,文气盎然。
可是转出街口,再看仅仅一街之隔的另一条巷道,几个拖着枣杆,捧着破碗,一路颤巍巍向行人乞讨的流民,小心翼翼打量过往行人,连乞讨的声音都尽量压低,唯恐冲撞了贵人,惹来麻烦。
随意而行,这一路上,孙铮不光看到了卖菜的、卖苦力的,也看到了头上插着标草,被当做商品出售的男女老幼。
仅仅一街之隔,一边是莺歌燕舞,四海升平。另一边,则是鬻儿卖女,颠沛流离。这种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就这么共处同一片阳光之下,泾渭分明,井河不犯。
这就是大明朝现状的缩影。
整个大明就处于这么一种两级分化的状态,从建国开始一直到灭国,从未有过实质性的改变。
有很多明粉一说大明,就是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可这不正是普通百姓缴粮纳税,辛苦奉养的国家应尽的义务吗?
说到底,民众没有真正觉醒,没有彻底的社会改革,任何王朝,都不过是互相比烂而已。
街边传来一连串叫好声,闻声察看,是一座露天茶摊,说书人正说到妙处,引发的茶客喝彩。
孙铮本来没在意,却听到茶客中有人喊:“老罗你莫欺心,这事可马虎不得,那黄沙贼果真被一窝打干净了?那往后这商道就太平啦?”
咦?有点意思,这才几天功夫,消息就传遍了?
默默入座,要了一壶茶,静静听那说书人吹牛。
葬道九天 万道神塔 大师姐又逼我做她道侣 麻衣良婿 太太凶猛 我刷视频就能赚钱 九天大漠 无限版帝国时代 龙魂殿 横滨之恋 地表最狂男人 镇国战神叶君临 都市武圣 虚空崛起 林奇江若晴透视医圣 我在地狱中归来 美色动人 旦装行 边谋爱边侦探 灵华记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