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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漫长的,差不多七年光景。在最初的半年里,日子真有一点不好过呢。其实,现在回想,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有时候会觉得夜有些长,有时候会无端端走神,有时候,会‐‐想。想。那是一种细细碎碎的想念,想到的时候会笑,然后,是无尽的寂寥。明明知道,他不会有信来,有时候仍然免不了有一点不切实际的盼望。在听到他所在的国家的名字的时候,会觉得亲切。在有人说到某条街或者某个馆子的时候,也会觉得有一点点雀跃‐‐那是他住过的街那是他在上海时常下的馆子。甚至,在有客人姓李或者名字里有个子或者明都会觉得亲切。如此种种,说不出是好还是坏。那绝不仅仅是苦涩,也谈不上什么痛彻心肺之类,相反,大多数时候是快活的,仿佛,他还在。当然,也绝不能自虐地说这是什么好。毕竟绝望。
最初的半年过去以后,慢慢开始好了。不再那般频繁地想起他,不再无端端地出神,不再,走在路边,忽然从心里到身体都一软‐‐只为忽然忆起某个在一起的场景。日子一日一日水一样地朝前流泻,身边或久或暂也换了数张面孔,然后,忽然有一日得到他归国的消息。记得那是在某巨贾的宴席上,有人闲闲提起李全良的大公子学成归来。心脏当即漏跳一拍。又有人说起他已经与某名媛订下婚期。有那么一刻,一瞬,一个刹那,真的是心酸了。在若莲一生中,大抵也只有这极短极短的一个片刻,真的心酸。那种感觉,非常非常不好受啊。即使只有片刻,文艺一点说,也让人白了少年头。纵然知道此乃必然,纵然知道就是这个结局,纵然她张若莲淡定安然,乐天知命,从不作任何不切实际的非份之想,也从来不曾看轻过自己,但在该刹那,还是觉得痛不可当。这种痛,除却天边月,无人知。
再然后,李子明的头生子降生,而若莲,也有了小凤仙。少年情事,似乎早已随风而逝。然,有那么一天,他又出现在了她的院子。
那是一个春日,百花盛开。空气里氤氲着各式各样的花香,那些味道纠结在一起,已经分辨不出谁是谁。又是午后,他就那么来了。一脚跨进院子,急步走到她处。那个有些急切有些匆忙的影子是若莲永远不会忘怀的。如果说七年以前的那个夜晚是若莲此生最失控的时候,那么此刻就是李子明最失控的时候。没有表白,没有解释,没有一丝一毫的歉意,只有眼睛里掩也掩不住并且也没有打算遮掩的热情。那热情,更甚少年时。
当是时,若莲耳边回荡的,是李子明七年前所讲的关于蝉的故事。她望着那个越走越近的影子,心里一万次地感谢上苍。她得到的,已经超过她的预期。是的,李子明对这段关系未着一字,甚至,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将你心换我心这种事情发生。但是,早在别离之前,他就已经计划好今日之重聚。他们不过是这世间两个俗世男女,又都将世事看得水晶般透明。她不可能跟了他去,低眉顺眼做一个姨娘;他亦不可能抛却父母家业,带了她走,做浪迹天涯的贫贱夫妻。既然今生已经被上苍安排在这样一种关系下相遇,那也就只能如此,唯有如此。
虽然浪掷了生命中最好最美的七年,但是,还是值得的。当张若莲和李子明在那个春日的午后紧紧相拥的时候,世间的一切都仿佛停止,远离了。而那一个刹那的了解和静默,就足以支撑他们用这种别样的方式相守余生。即使双双都会老去,即使双双都会胖都会丑,都会死。
第17章
若莲并不知道,在她羡慕爱卿的时候,爱卿也在羡慕她。爱卿可以说是张家最清楚若莲旧事的那个人。除了李子明,爱卿还知道小凤仙的父亲。是啊,以张若莲的品貌心性才情,以张家的传统方法秘术,若莲会有小凤仙这样一个外表极不出色的女儿,并且还是唯一的女儿,这件事情,怎么想都不合情理。只有爱卿知道,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并且,她一直都觉得那也是值得的。十五年前的那个大雷雨之夜,是她和若莲交好的开端,也是她羡慕若莲的开端。那一个晚上,她在自家院子里辗转一夜不得眠,平生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有另外一些完全不同于张家,不同于自己圈子的人,她仿佛看到了世界打开的另外一扇窗,那扇窗后面的东西,她也许永远不可能亲自去触摸,但这并不影响她觉得那是一种别样的,吸引的生活。自那以后,她羡慕若莲。或者,用羡慕这个词语并不足以表达爱卿对若莲的那种情绪,也许,应该说是仰慕。这一次,知道若莲要将小凤仙送去海外,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的金宝,也不要再走张家的这条路。
尽管爱卿也是这一行的天才,且运气比张明铛好得太多太多,半生顺风顺水,几乎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但是,她并不爱这一行,虽然,日进斗金。她想让她的金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愿意爱的人。其实,她不知道,张家这条路,在张月如和张雪亭的时代,已经是给女儿的最好最好的安排。
当张月如还叫沈红莲的时候,曾经是杭州数一数二的美女,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和所有戏文里老套得不行的故事一样,沈红莲自小就和当地一望族订亲。据说,是对方的当家人看了三岁的红莲一眼便惊为天人,一定要订给自己的小孙子做媳妇。这件事自然是当地的佳话,这桩婚约毫无疑问是沈家高攀。因了有这段婚约在身,沈红莲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家族骄傲是也。可是,仍然和所有的老套戏文一样,该望族的孙子不幸早夭,在沈红莲连见也没见过夫婿的时候就成了一个寡妇。如果沈红莲肯守个望门寡或者是到该望族家里去守着,那一定会赢得佳声,说不定数十年后还弄个牌坊流芳乡里。当然,如果她家退婚也不是不可以,该望族倒并非为富不仁。问题是造化弄人,就在她家还没有退婚的时候,沈红莲元宵灯节出去观灯,给人掳了去,还怀了孕。当然,如果她未受辱的时候就一头碰死也不致让两个家族蒙羞,或者,在她知晓怀孕的时候就上吊自杀也勉勉强强可以遮挡住两家脸面,最坏,她就算不死,悄悄把孩子打掉也不至于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偏偏都不,沈红莲不但苟且偷生,还生下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张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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