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 后手(第2页)

高渐离还是小瞧了他,身为最终兵器的白起才不会轻易的将自己的疲态示人。

自从进入星夜状态后,他一直没有使用嘲讽,就是为了等待时机。

被嘲讽的高渐离无法再操控琴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巨大的镰刀靠近自己的脖颈。

高渐离已经变成了血族,此时白起就算杀了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愧疚感,更何况他还是杀害嬴政的凶手。

巨镰之上弥漫着死亡的气息,高渐离却无法做到防御的动作。

利器入肉,鲜血喷涌。

白起充满疑惑的回头,看见阿轲出现在自己的身后,将两柄短刃全部插入。

半空中的徐福大笑着:“你以为只有你有后手吗?”

阿轲抬起头,双眼黑红,脚下踩着和白起一样的法阵。

原来之前徐福并没有只针对白起,被血族包围的阿轲依旧在他的算计中。

阿轲擅长的是背后偷袭,正面对敌本就是弱项。

再加上阵法的削弱,瞬间就失去了抵抗的能力。

与高渐离一样,黑色的光点落下,阿轲也被转化成了血族。

白起留着大招等待机会,徐福也留着阿轲这个底牌。

最终还是徐福忍到最后,重创了白起。

鲜血控制不住的从嘴角里流出,阿轲的背后攻击触发暴击。

这两把短刃进入身体,将白起的脏器搅烂。

短刃拔出,白起的身体又是一颤。

此时的高渐离早已摆脱了嘲讽状态,一脚踢出,白起如同破布一般被踢向远处。

大雨没有停止,地下废墟内充满了积水。

白起倒在地上,泥水倒灌入他的口鼻,迫使他剧烈的咳嗽。

藏于他体内的毒液终于忍不住,从胸口处涌出,包裹全身。

自愈功能开启,阿轲刺出的血洞也逐渐恢复。

徐福有些兴奋:“终于出来了。”

他其实根本就不敢让高渐离和阿轲杀死白起,因为他不知道毒液是否会随着白起的死亡而死亡。

好不容易遇到的宝贝他可不敢赌。

高渐离见毒液出来,不断拨动琴弦,声音越发的尖锐。

此时的白起已经站起身,但肢体分离的痛苦再次出现。

毒液已经无法为他提供自愈能力,甚至无法包裹他的身体。

高渐离的声音愈发的尖锐刺耳,毒液分离的也就越严重。

阿轲也走上前来,拿出短刃强行进行分离。

而白起因为伤势未愈,根本没有抵抗的能力。

最终毒液被分离,化作一滩黑色的液体。

失去毒液支撑的白起也再次倒在水中。

不过他发现原本能够将头部淹没的雨水居然消失,全部流向了不远处的那条暗河。

正是那条将嬴政卷走的暗河。

白起仰着头,恍惚之间看到一束金光顺着雨水从上方的洞口中进入,最终汇入到那条暗河之中。

read3();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因为长得太凶,被美女校花倒追  荒岛:开局给绝色女总裁做心肺复  愿好春光  苍白徽记  从地错开始的职业传承  斗罗:我以无穷武学打穿世界  快穿之宿主又崩剧情了  诸天影视世界逍遥行  被夺一切后她封神回归  玄幻之原来我是盖世高人  毒舌总裁娶佳妻  重生校园:最强大小姐  我代替我哥娶了那个omega后  桃源小仙农  摊牌了:我是重生者  最强杀戮系统  天价彩礼,反手拐走准弟妹  云过天空你过心  反诈节目:开局设计网恋奔现  豪门宠婚:帝少,今晚不约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