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知宴住在璃城的上晟公馆,顶层loft公寓,布置简约奢靡,平时除了他一个人住,还有一条狗。
这条狗叫seven,小名七七,是只纯种金毛犬。
房门一打开,七七就上来冲他摇尾巴,蹭他的裤腿,不安的吠了两声,应该是用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气。
进屋以后,黎尔追问温知宴的伤口如何了,说应该要马上处理,问他找家里的医药箱。
温知宴回答说没事,要黎尔去厨房准备晚餐,他上楼自己处理一下,换件衣服就行。
不管黎尔追问多少次,他始终不告诉黎尔,也不让黎尔看他的手伤如何。
他转身上楼,之后,黎尔无奈,只能进厨房,照今天原本预计的那样,给他做晚餐。
厨房有四五十平米,摆着三只双开门冰箱,里面放满了各种食材。
黎尔稳定了一下复杂的心情,给温知宴做了一顿谈不上丰盛,但是却很有诚意的晚餐。
为了节省时间,黎尔选择以小炒为主,高中那会儿倪涓雅跟黎正勤闹离婚,家里没有人做饭,放学后,都是黎尔自己背着书包去超市买菜,然后回家做饭,那时候他们家的晚饭开饭时间总是很晚。
后来她去蒙特利尔上学,大三跟大四在校外租房,学业不忙的时候,黎尔会自己下厨做菜。
第一次到相亲对象家做饭给他吃,这件事其实难不倒黎尔。
最难的部分在于,这个相亲对象是温知宴,而且
()还是为黎尔受伤的温知宴。
黎尔做晚餐的时候,男人跟狗在楼上,她一个人在楼下活动,静悄悄的,做好晚餐以后,她用微信发给温知宴。
【吃饭了,伤口还疼吗?】
他很快回复:【还疼,你还能让我再亲一下止疼嘛?】
黎尔不知道怎么回复了。只能脸红心跳,怕他等一下在餐桌上,又会突然亲她。
黎尔不想告诉她,在那落雪的长街上,是黎尔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并且还是舌吻。
手指顿了顿,她说:【真的吃饭了,快下来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温知宴很快下楼来,身边跟着七七,张着水汪汪的眼睛望着倪尔。
倪尔没有真正的养过宠物,青春期本来想养来着,倪涓雅跟黎正勤不让她养。
有一次她瞒着他们,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去宠物店买了一条狗,是条三个月大的金毛犬,将它带回家后,他们把她骂惨了,说明明自己都照顾不了了,还养什么狗,让她把那一条狗立刻退回给宠物店。
宠物店老板不答应退回,后来黎尔重新找了个宠物店,让那个老板花一百元的贱价,就把那条狗买走了。
仔细算起来,那条狗跟黎尔相处了三天不到。
真是想起来就不好的回忆。
见七七跟温知宴相处得很好,“其实以前我也养过狗。()”黎尔大言不惭的说起自己这段经历,高三的时候,我很喜欢跑步,觉得早上带一条狗去跑步,就不孤单了,只可惜后来≈hellip;≈hellip;?[(()”
“后来怎么了?”温知宴在餐桌边坐下。
他察见黎尔脱了外套,将及腰长发绑了个松马尾,在厨房里找了件围裙系上。
围裙是素色的,杏仁色,她里面穿着圆领掐腰洋装裙子,翠玉绿色,一白一翠相得益彰,显得她面孔很明润,又妩媚。
温知宴的黑眸直勾勾的睨着她,散发的光泽愈发充满热度。
“后来我家里不让我养了,让我送回宠物店去。我就再也没有养了。”
黎尔叹气,“我觉得,养宠物最难受的不是得到,是失去。温先生这条狗养得很好,都充满灵性了。”
“别叫我温先生。”温知宴很抵触的纠正。
“对不起,我又忘了。温知宴,七七多大了?”黎尔吐吐舌头,立刻改正。
“六岁零三个月。”温知宴回答。
黎尔歪头,想起自己以前那只只养了三天的金毛犬,如果现在还在的话,应该跟七七一样大。真可惜,家里人不让彼时的少女养宠物。
她还记得她给那条狗取的名字,叫unruly,它是个男孩子,非常不羁,被她带回家能毫无歇止的叫一晚上。
不过如果那时候真的让她养,后来她也不能很好的照顾小家伙长大,因为高考前夕,她就出国留学了。
“跟我的unruly一样大。”
妹妹是只招财猫 [综漫]普通人生活资格证 全世界独一份的例外 大理寺后街的小食肆 温柔乡 [综漫]结婚后每天都想跟云守离婚 娇宠[清穿] 彪悍农女养家日常 [综漫]审神者只想救他挚友 腾云街记事[九零] 偏执反派的白月光重生了 王姑娘一朝觉醒[综武侠] 我以为的一对都喜欢我怎么办 咸鱼不当对照组[七零] 婚后观察综艺 给反派送温暖[快穿] 躺赢小太后 女配人设又崩了 [综漫]咒术喵战 [综英美]夏目的奇妙之旅
身怀起死回神医术的兵王周游退役回到农村,搞种植,弄旅游,将一个荒村建成了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以祖传的神农医经,治绝症,疗百毒。美女,我看你身有顽疾,你除去衣服,我给你施个针?...
你说这靠谱不靠谱!堂堂大清朝的王府小姐竟然在脱得光溜溜的洞房花烛夜的交融瞬间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更可悲的是,她的落脚地竟然是一个有着裸睡习惯的花花总裁的床上。而当时这个花花总裁正好从浴室里出来,从小被封建礼数所约束的她,怎能忍受这样被人偷窥的尴尬,抬脚就对他拉开了攻势,趁着黑暗对他飞起一脚。大胆狂徒!竟敢偷看本小姐的洞房花烛夜,还不拿命来?他边对她使着狗刨沙的功夫,边口出狂言回...
被扫地出门,百般羞辱。王者归来,誓要血债血偿,把敌人踩死在脚下!...
陈亮脚踩人字拖,背着大挎包,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去收租。什么?禁止衣冠不整的人进入?睁开你的狗眼开开,这可是我们的大房东,看没看见腰里别着那么一大串钥匙,以后看见我们房东无条件放行,第一时间多打电话给我。偌大的公司董事长擦了擦额头,暗自庆幸房东脾气好。...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去夜总会当服务员后,没想到会和小姐发生那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