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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这首诗和一坨大便一样(第2页)

锦花城夜场三大风云人物便是拓跋空,司马向南和马有云。这三人皆是夜夜笙歌。不同的是拓跋空虽然老了点,但是技术十分出众,又舍得给银子。司马向南向来几秒完事,但年轻俊俏,嘴巴也甜。而这马有云一向仗势欺人,只把姑娘当牲口用。接待他一次,三天起不了床。

这锦花城胭脂地的姑娘们都喜欢接拓跋空和向南的生意,对这马有云是避之不及。

李香兰心中气闷,自己出阁的初夜就要被这个烂人夺走,明明他诗做的一塌糊涂,可偏偏场上众人都说他是第一。

转头伸手抓住老鸨衣角求助,那老鸨却一把将她甩开,低声骂道:“人家马公子出了5000两纹银,而且这诗又是做的第一,你还犹豫什么”?

“香兰姑娘,你和马云公子天生一对”!

“快快,安排洞房,我们也听个墙角跟”!

场上众人抢了银子,皆是起哄。我们今夜品鉴不到香兰姑娘,躲在墙根听听声音也是好的。这些浪荡子纷纷交头接耳,淫笑连连。

马有云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哈哈哈,各位,我再问一遍,我今天的诗是不是全场第一”?

“是第一!”。众人齐声说道。

李香兰心中凄苦,流下泪来。只觉万念俱灰。

“这首诗和一坨大便一样!”。一个声音忽然响起,瞬间覆盖整个大厅。

马有云大怒:“那个王八道不识抬举,出来掰掰手腕!”。

只见两人踏步跨入大厅,领头一人一身青色长衫,随意打了个发结,身材修长,剑眉入云鬓,目若朗星,熠熠生辉。

后面一人一身黑衣,腰间挂一把黑锏,背上缚一柄黑色阔剑,神色坚毅,目不斜视。

正是叶知秋和司马铿。

马有云见叶知秋远比自己英俊百倍,更加嫉妒起来。“嘿,你这个小白脸,来比试比试!”

叶知秋哈哈一笑,缓缓道出一首诗来。

“青山隐隐水迢迢,

秋尽锦花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

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诗一出,整个场面鸦雀无声,这是,这是,传世名作啊!这是神作啊!!!

麻了,麻了,朝闻道夕死可矣。当场就有人流下泪来喃喃自语道。值了值了,死了也值了。

这场上的人收了马有云的银两,但此刻也无论如何再也吹捧不下去,这必然是传世名作,名动西蜀的神作。

那老鸨听的更是眉飞色舞,“快快快快拿纸笔来把这诗抄一下。”

那李香兰本已绝望,此时看见如此俊秀的男子有如天神般降临,更是随口涌出一首神作,当场就觉得浑身软了,恨不得立刻教他吹箫。

激动的泪水涟涟,此人,当是我的如意郎君。就是这人有点好色,我们青楼里面妈咪教的吹箫技能,他怎能用在诗里,偏偏又用的如此清雅脱俗。真是个坏人。

喜欢给你一巴掌,足以慰风尘()给你一巴掌,足以慰风尘。

绑定学霸系统后社恐她崩人设了  开局就被系统拯救了  凡尘道途  修神在都市  重生之这个金丝雀很自觉  重生八零东北小厨娘  冰冷总裁未婚妻  红楼封仙  末世重生,我带全家疯狂囤货!  穿书女频文?开局霸王之力了解下  霸道总裁与秘书的俗套故事  我有一个诡王朝  没什么特别喜欢  我在大唐躺平摆烂  浮生尽缘起缘灭  没灵根,靠平板电脑修炼成功  穿书成反派,但又没完全反  分手后,一首素颜引发全网共鸣  在幻想乡的日子  穿书七零:恋爱赚钱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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