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雾之下 第050章 狙击大师(第2页)

可听说秦杰开出的价格,竟然是一枚星质结晶后,曲高二话不说就接了下来。

所以现在,他坐在秦府的露台花园里,等待着那个据说是战神职阶,但只是职级1的战士上门。

这对于曲高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

战神职阶以正面冲击见长,高职级的升华者战力委实恐怖,不过只是职级1的话,曲高相信,只要能够命中对手,一颗普通的固体子弹也足够要他们的命。

甚至,还不需要附加自己的能力。

这简直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至于以后不能来擎天堡,曲高一点也不在乎。

东陆的堡垒城市不下三十座,哪怕少了擎天堡一座逆界,还有二十多座逆界任他探索。

想到这,曲高心中不由嗤笑那些家伙的短视。

不过.......

那个叫天阳的小子怎么还不来?

谈不上焦躁,但曲高还是想早点结束,毕竟躺在柔软的床上,终究比坐在这里来得强。

就在这时,毫无先兆的,一道光束从秦府外面的大街上射了过来!

光束穿透了根本没什么防御能力的围墙,击中一辆停在主楼前方空地上的车辆。车辆的燃料仓被光束引爆,化成一颗颜色鲜艳的橘黄火球。

车体的碎片暴烈飞溅,冲击波更是震得主楼的窗户成片炸开!

突然的爆炸让曲高心跳漏了一拍,对方用这种方式作为开场,确实大出他的意料之外。

然后让曲高更意外的攻击来了。

一道道光束,以极高的频率轰进秦府,指向主楼二层。从能量光束的射击频率来看,一种星素枪械在曲高的脑海中浮现。

突击者步枪!

那种可以进行连发,而且射击频率颇高的步枪,是对付低阶黑民的利器。

用它拿来攻击建筑,特别是一座没有什么防御措施,未曾考虑过会被这种武器针对的高尚住宅,更是再简单不过。

秦府那贴着漂亮瓷砖的外墙,坚持不到三秒,就被高频射击的能量光束轰倒。然后主楼二层直接暴露在了光束的威胁下,位于露台的曲高,此刻感觉到主楼正在震动。

他只觉自己仿佛坐在一座火山上!

尽管曲高知道,秦杰为了引诱对方深入府邸,一早就在二楼准备了个替身。

他自己本人应该藏在更加安全的地点,但被突击者集火攻击,谁都不能保证主楼不会给轰塌。万一把秦杰给埋了,那曲高可就拿不到报酬了。

想到这,曲高迅速趴到地上,狙击枪探出花丛。电子瞄具里很容易就看到了大街另一边的灯柱下,有人趴在那,正架着突击者步枪朝这边疯狂轰射!

可惜因为角度问题,曲高看不到那个人,甚至连步枪也只探出了一半。不过,在那根灯柱后面,曲高看到一片衣角。

他笑了起来,区区一根灯柱,还难不倒他。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往狙击枪里压了颗穿甲弹。调整枪口,锁定对方位于灯柱后的头部位置,射击!

黑夜下,一条淡淡的红线勾勒出子弹的弹道,穿甲弹轻松击穿了灯柱,那把突击者步枪立刻哑火。

曲高稍稍松了口气,就在这时,他突然捕捉到了物体高速破空时,所产生的沉闷音啸!

探秘者笔记  仙女叫我来修仙  咱家宗主有点懵  从枣子哥开始梦幻阵容  最强王者之上  我老婆超凶  永暗星空  逍妖法外  缔造我的第一豪门辰逸苏紫萱  妖牛家族发展史  这就是真理  武道医王吴东周美珠  末世NPC  重生之无尽深渊  我为神树代言  服装大师从做旗袍开始  诡秘之上  从灵石矿开始进化  河神新娘楚夕颜冥北霖  猎无道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