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击无果,传播者收回须带。
天阳则弓起身体,放低了重心,做出奔行的姿势。
身体才往前倾,视野里的画面就变得模糊起来。隧道、墙壁、星柱,所有的一切,在少年的眼里化成一片色彩斑斓的流光逸彩。
当他停下来时,出现在视野里的,是传播者的后背!
黑暗子民那女人的脸孔上,表情呆滞。就在刚刚,对面的少年消失了。它正要去搜寻天阳的身体,突然全身一震。
一道血柱自斗蓬下的身体喷涌而出,鲜血凝成剑刃的形态,似乎是因为某种力量的规则使然。
停顿片刻,束缚着血液的力量散去,那如同石油般黑色的血液,才洒落地面。
一只手以掌刀的姿态,从传播者的胸口破出。
天阳的手。
出现在黑暗子民身后的少年,一击便破开了传播者的身体。
可这落在人类身上的重伤,对传播者来说却不痛不痒。它探出两丛须带,扎进隧道的墙壁里。
须带一震,便将自己从天阳的手上拖了出去。那些须带像橡皮般,无限拉伸,从而让传播者荡到了隧道的穹顶。
那诡秘的生物,身体突然朝一点收缩,血肉和组织不断折叠,密度一路上升。眨眼的功夫,传播者以规整的球状姿态出现。
身上的斗蓬滑落,以两边的须带为支撑点,如同弹丸般弹了过来。那颗球体在半途喷出浓郁的黑雾,它们覆盖在球体的表面,飘荡如炎。
如同黑色火球般的事物高速轰落,但天阳已经先一步闪移规避,暗炎之球落在地面。隧道如同被重炮炮弹击中般,猛烈震动,地面成片崩裂,井喷般冲起的沙石,被一圈黑色气焰扫过后,化成块块漆黑的结晶掉了下来。
少年出现在星髓之柱旁边,天阳伸手抚上树干,五指轻松压进坚硬的结晶里。
再抬起时,拉出了大片的星髓结晶。这些晶体在某种规则的影响下,迅速拼接,形成一把与天阳手掌相接的晶质长剑。
少年一掌轻按,在剑上抹过。结晶内部,一道道头发细小的丝络渐次亮起。
等地上那团暗炎火球再次伸出须带,将自己往上方荡起时,连接着天阳手掌的晶质长剑,已经通体生辉。
远远看去,此时的少年,如掌星河!
暗炎咆哮,满蓄力道,弹射奔袭!
天阳微微抬头,脸上无悲无喜,冰冷得令人心悸。
少年抬剑,星河横荡。
隧道里亮起一条银色的光线。
这条光线,将隧道一分为二。
它横过那颗暗雾之球,所过处,是暗球的中心,精准到了毫米单位!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按下了暂停键。
那颗暗球表面的黑雾,被银白光线一触,便上下排开,露出黑雾包裹下的球体。
银线滑过球体,没入另一边的隧道墙壁。
表面坚度超过合金的球体,以及球体深处一个如同人类心脏般的器官,皆如被铁线切割的柔滑奶酪般,无声裂开。
球体表面立刻喷出一圈血浪。
中心处的器官,本来散发着橙色的光芒。但这时光芒四溢,如同狂风中摇曳的烛火一般,迅速熄灭。
那件器官,是传播者的意志囚笼。
意志囚笼粉碎,黑暗子民的生命就此画上句号。
散裂的球体落到地面,滑出了十几米,漆黑的血液在隧道的地上拖出一条浓墨似的痕迹。
而这时,那面被银线没入了墙壁里,依旧传来沉闷的轰鸣。如果从墙壁的裂痕看进去,可以看见墙中的黑暗里,那条银色光线如同一线潮般,仍在推进。
不知远去多少距离,形成银光的能量才宣告消失,往后如果有人翻开城市的地基,就会发现隧道附近,出现长达千米的地基断层!
传播者的血肉正在腐烂、分解。短短几秒钟之后,地面便仅残留一滩如同霉菌般的黑色事物。
咔嚓咔嚓,片片结晶剥落,掉到地上,散成粉末。
天阳眼中,星芒暗淡。
咱家宗主有点懵 服装大师从做旗袍开始 妖牛家族发展史 末世NPC 从灵石矿开始进化 我为神树代言 河神新娘楚夕颜冥北霖 这就是真理 永暗星空 重生之无尽深渊 仙女叫我来修仙 探秘者笔记 我老婆超凶 缔造我的第一豪门辰逸苏紫萱 武道医王吴东周美珠 最强王者之上 诡秘之上 逍妖法外 猎无道 从枣子哥开始梦幻阵容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