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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是解放前广东及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一种特殊群体。她们多来自穷苦家庭,或者在婚姻路上受了挫折的妇女。为表示终身不嫁,就束起头发,通过某种仪式当众宣布自己做了自梳女。做了自梳女,就不可以有男人打她们的主意了,不然会被世人不耻的。自梳女现象在解放后日渐绝迹,唯有珠三角个别地区还有一小部分存在,比如肇庆观音堂,在解放前,单这一处就住着几百名自梳女,直到解放后,政府尊重她们的个人选择,仍然由她们继续住在堂里,过着吃斋拜佛、自力更生的日子。换言之,做自梳女有几个重要特征:不结婚,吃素,留辫子。”小宛仰头想一想,笑起来,这样说,会计嬷嬷还真是一个标准的“自梳女”。只不过,自己打小儿认识她起,就一直看她拖着根灰白参半的长辫子,也知道她没结过婚,却没想过要问问这是为什么。大抵世事都是这样,对一件不合理的事或一个不正常的人看得久了,也就司空见惯,视为正常,再想不到要问个究竟。若不是这个之乎者也提起,她还真不觉得赵嬷嬷有什么奇特之处。“但是,嬷嬷只有五十来岁哦,她不可能是在解放前出家的吧?”张之也笑:“自梳女不是尼姑,那也不叫出家。”“反正都差不多。”“差得多了。尼姑是要剃光头的,自梳女可是要保留一根大辫子,而且不用还俗也可以到社会上工作,不必死守在尼姑庵里。”张之也说,“来之前,我们已经对赵自和嬷嬷的身世做了一些基本调查,了解到她是一个弃婴,解放初期被一位自梳女婆婆收养,并在观音堂长大,后来就顺理成章地做了自梳女。”虹桥书吧第5节:离魂衣(5)“是这样?”小宛低下头来,“原来嬷嬷的身世这么可怜。我从没想过,这么传奇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边。”“你身边还会缺故事吗?台上台下,戏里戏外,到处都是。更何况,一个美丽女孩的生活从来都是多姿多彩的。”小宛脸红了,狠狠地瞪一眼:“到底是记者,油嘴滑舌!”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仿佛在追击着什么,誓必劈于刀下而后甘。小宛抱住肩膀,忽然打了个寒颤。张之也立即问:“你是不是冷?”“有一点……”小宛说到一半忽然打住,发现自己仍披着那身戏装,彩衣绣襦,重重叠叠穿了好几层,又是在盛夏,虽说有雨,但是喊冷也未免太矫情些,倒像撒娇了。张之也挠挠头,也有些尴尬。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主角承认冷,那么男主角下个动作就该是脱衣相赠了。可是他身上只有一件衬衫,而且还淋得湿湿的,脱?拜托了!一时两个人都无话,只有戏曲声夹在雨中淋沥而来。“想鬼病最关心,似宿酒迷春睡。绕晴雪杨花陌上,趁东风燕子楼西。抛闪杀我年少人,辜负了这韶华日。早是离愁添萦系,更那堪景物狼藉。愁心惊一声鸟啼,薄命趁一春事已,香魂逐一片花飞……”小宛出神地听了一会儿,赞道:“真是好曲子,词美,曲美,戏衣也美。”张之也愣一愣:“你说你刚才唱的那曲?”“我哪有那么不谦虚?”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门外,“你听,不知道哪个组在放录音,这是《倩女离魂》的戏曲,第三折,张倩女病中念王生一节。”“是吗?怎么我听不见?”“这么大声音你都听不见?”小宛正想取笑,张之也的手机响起来,虽然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可是张之也的表情语气透露出这分明是个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小宛避嫌地站起来走到门边,发现雨已经小得多了,她张开手接了几滴雨,对着天自言自语地说:“夏天就是这样,雷声大雨水少,这么快停了。”张之也收了线,听到小宛的语气里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说:“谢谢你借屋檐给我避雨,我得走了,还要去采访赵自和。”小宛淡淡答:“走好。”径自走过去将衣裳三两下脱下来叠进箱子里。也怪,雨刚停,太阳还没重新探出头来,身上倒已经不觉得冷了。→虹→桥→书→吧→第6节:死玫瑰(1)死玫瑰那个歌手没有来。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铁口的栏杆上,眼见着黄昏一层层地落下来,熟悉的地铁口空落如故。人群来来往往进进出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可是人群里没有他,那么再多的人也与她无关,再拥挤的地铁站也还是空虚。她闭上眼睛,在心底里重复着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每次她来这里,他都会唱起。歌名叫做《死玫瑰》:“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会爱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泪,伤悲的眼中挤不出一点泪;对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小宛家学渊源,幼承庭训,一直热爱戏剧,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通俗歌曲演唱会,可是却一直都很喜欢在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通常很年轻,长发,衣服有点脏,但是不会脏得很厉害。唱歌的时候半闭眼睛,虽然是讨钱,却看也不看扔钱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乞丐,是艺人。那是小宛认为最好的流行音乐。直见生命的苍凉。如果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地方还可以认真地唱一首歌的话,那么那首歌一定很值得听。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这样的标准搜集的。——但仍然没有一次,会像那一次那样令她心动,在瞬间忘了自己。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为什么会路过那里,坐了那班地铁,经过那个站台,看到那个人,听到那支歌。只记得,在初听的一刹,她已经被俘获,从此不属于自己。唱歌的少年叫阿陶,最多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清俊的脸上,却写着抹不去的沧桑。穿一身破烂的牛仔衣,已经辨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因为旧而格外妥贴,与人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歌声与地铁与夜融为一体一样。他怀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样旧而妥贴的吉它,望着地铁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苍凉的声音一点点加深着冬夜的凄凉与忧伤,车水马龙在身后川流,行人来来往往,太阳落下去而霓虹灯亮起来,什么都留不住,可是年轻歌手的声音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小宛忽然就流了泪。从那以后,便养成了每晚换三次车老远地跑到那个地铁站听歌的习惯。听了整个冬天。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生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那样的画面,叫做青春。要到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阿陶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阿陶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于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那一天,他们两人并肩坐在栏杆上,看着人流上车下车,只觉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却自始至终也没说几句。恋爱的快乐盖过了一切,少年的心还来不及体会,已经没有余地顾及其他。反正,日子还长着呢,还有明天,后天,大后天,以及无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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