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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杨慕收拾好碗筷后,就抱着球球进了西屋。
木大郎正埋头写《慕归》,见她进来,淡淡道:“今早生意可好?”
说起这个,杨慕就很开心,眉飞色舞道:“你猜我赚了多少银子?”
木大郎抬眸看了看她开心的样子,心里暗暗叹了口气,道:“四两还是五两?”
自己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住人家的,哪里有资格耍脾气?不就是一块蛋糕吗?自己不与她计较就是了。
可是,凭什么偏偏不给他蛋糕?
算了,他是个吃软饭的!
可吃软饭的怎么了?就不配拥有蛋糕吗?
木大郎脑子里各种纠结。
杨慕则是挑眉道:“四两五钱多!”
她大眼睛乌溜溜看着木大郎,期待的意味十分明显。
木大郎鼻尖闻着少女的芳香,看着少女明媚的笑颜,早就把蛋糕的事情忘了。
少女满脸“快夸我”的等待中,终于听到了那句赞扬。
“还不错!”
“哈哈!”杨慕喜滋滋。
上午看到那位白衣公子的时候,杨慕还觉得白衣公子的长相更精致些,如今看着木大郎才发觉,还是木大郎的脸颊线条硬朗,更有味道。
想吃了他的心思更浓烈了,怎么办?
木大郎不知道杨慕的心思,只是给自己的话本子结了尾,之后指着上面的字,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
在杨慕看来,这就是一个借用了原主一部分故事的话本子,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书中的女主秦慕原本是护国公府的庶出小姐,后来因为生病去道观养病。
结果那位跟着去的奶母是个见钱眼开又胆大包天的,竟然把小主子卖给了人牙子。
小女孩秦慕被人牙子卖来卖去,最终在一个山村里落脚。
在村子里的遭遇,与原主一样,备受欺凌。
后来秦慕的养母去世之后,她像是换了一个人,一下子变得强硬起来,还分了家。
有一次,在秦慕去县城的时候,结识了一位风流倜傥的公子,这位公子凭借女主身上佩戴的小葫芦,认出并告知了女主她的身份。
女主最终带着养母之子,随着这位公子去了京城,回到护国公府认祖归宗,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世家小姐。
木大郎看着杨慕的眼睛,认真问:“若你是秦慕,你会回京吗?”
杨慕想了想,道:“会吧。毕竟京城更加繁华,也更加方便。而且京城有最好的教育,石头三岁了,也该开蒙了。”
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咸鱼生活,谁愿意起早贪黑的讨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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