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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三十多年前才有除掉海怪的巨额悬赏,上万名英雄一去不回。”“没错。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居然对这件事如此了解。”我点点头:“我听说了,这大家伙有五颗心脏。只要有一颗心脏留下来,只要它浸泡在水里,身体上任何触角与心脏都会在接下来几小时内迅速重生。有四颗在它的身体上,一颗在它的口腔里。再是骁勇善战的英雄,都只能除掉四颗心脏,最后一颗几乎无法碰到。所以,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打败它的。”“其实当时我们也算是侥幸,因为正巧是它体质最虚弱的时候。我们把它引到了一个早就已经布置好陷阱的巨大荒岛上,让它的身体卡在了岛周边的陷阱中。然后逐一除掉它的触角和四颗心脏。这家伙离开水实力就被削弱了百分之八九十,接下来我们只需要等待,待它意志力薄弱张嘴的时候,用炮筒对着它的口腔里打下去。可超出我们意料的是,这时下起了暴雨。”“所以,它重生了……”“对。触角几乎立刻就重生了,但是心脏没这么快。兄弟们在那一个瞬间死掉了大半。船长离它的头最近。”副船长捂住额头,吃掉最酸的柠檬般皱起了脸,“他不顾一切,冲过去刺穿了它最后一颗心脏。同时,它的触角也跟倒下来的椰枣树似的,直接打在船长身上。”我禁不住捂住嘴:“……然后呢?”他张开双臂,比出了大约两米的长度:“那触角上有这么长的尖钩,它划破了船长的脸,刺穿了他的胸腔。最后,海怪那恶心的眼睛停止转动了,船长也停止了呼吸。不过,那一场雨却下了三天。”作者有话要说:一直觉得,想写好一个架空故事,即便是幻想的,也得建立在真实人文底蕴上。所以,当初为了写这篇《骷髅船长》,我看了很多海洋相关书籍和纪录片。最有帮助的是凡尔纳著《海底两万里》,这也是一本经久不衰的畅销书,简直是海底世界百科全书,受益匪浅。友:“尼玛,写一篇两万字的小说你看这么多书干嘛啊……”君:“处女座你真的不懂么?==”于是,这篇小说其实只有两万字,好短小……嗯嗯,虽然短小,情节是很完整的。我自己有被感动到,希望后文也能感动到你们:)☆、part4其实,修森虽然变成了骷髅,但还是好好地站在甲板上。这一段故事却令我的胸口闷痛起来。大概是因为想起了十六岁那一年的回忆。那时我的头发还不是银白色,外形也不是现在的模样。童年的玩伴加死对头已经变成了高高的少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若不抬头,站在他面前只能看到他的胸膛。那一天,风的长发抚平了天空的皱纹,海鸥颤抖着飞行,吹散了初春零落的文字——樱花。它们在风的抚慰下,重新排列组合,时而如粉色的星点,时而如串联的项链,无声地书写着新的诗篇。他一路踩着花瓣朝我走来,不耐烦地低头躲开花枝。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黑发简直比镜子还要闪亮。可是,在这么浪漫的画面里,他却很煞风景地捏住了我的脸,跟小时候没什么区别。“喂,我马上就要走了啊。”他用一副嫌弃我的样子说道,“你连送别礼物都没有给我准备吗?”“我听说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如果真的完成任务,不会要太久吧,最多一两年。但是,海怪是很危险的,我可能会死掉。”听到最后那个“死”字,我先是一愣,几乎没有任何缓冲,泪水夺眶而出:“不要,我不要你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科学家说,这个海怪是在海底沉睡了几千万年的无性繁殖生物,如果放任它不管,它可能会生出可怕的后代。这样整个世界都会受到威胁,我重视的人也包括在内。”我绞尽脑汁,却找不到任何留下他的借口:“可是,可是。我还是不想你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欺负你把你弄哭,你还当我是好朋友?”我想了一会儿,还是老实点头。他捏住我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松开了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小雪,从懂事开始,我就没有把你当朋友看过。”“什么……”打击太大了,我说不出话来。“等我两年。”他轻拍我的脑袋,忽然变得特别认真,“如果两年之后我能活着回来,就娶你为妻。”说完以后,他好像自己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双颊浮起了花瓣的颜色:“但如果我死了,你就当我这话没说过吧。”他清了清嗓子,丢下一句“我走了”,就转身离去。我完全惊呆在原地,等他走远了才大声喊道:“修森!”他站住了脚,却没回头。我握紧双拳,心中强烈的感情已经快要满溢而出,但最后也只能喊出简单的一句话:“我、我会等你的!”他还是没有回头,只是在空中挥了挥手,就大步离去,消失在了花瓣雨中。“快听听看雪刃都在说什么,公主聊着锡兰岛的珍珠,她聊的却是锡兰岛的海怪。”香蕉头拍了拍我的肩,神情凝重地说出了终结性发言,“雪刃,你果然是条汉子。”这番话把我从过去的记忆中拽了回来。然后,另一个船员也挥舞着粗胳膊,酒罐子里的啤酒白沫溅得到处都是:“是啊,伙计们,直到公主出现以后,我才终于想起正常女孩子应该是什么样——喜欢花花草草、珍珠宝石,多愁善感,柔情似水。你们说是不是啊?”大家大笑着迎合他,也纷纷问起船长的意见。修森对此不置可否,只是用细细的手指骨摸了摸下巴,呵呵笑了两声。奇特的是,公主也不再害怕他了,反倒朝他露出明晃晃的微笑:“船长喜欢珍珠吗?”“我喜欢送珍珠给女孩。”云淡风轻的一句话,竟令公主不自在地别过了头。她搓搓手,轻轻“哦”了一声。不得不说,修森这家伙就确实有种奇怪的魅力,就是变成骷髅,也会令人不由敬畏。可是,他这么和公主说话,我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我接过一杯啤酒,把它一饮而尽,在船员们的起哄声中离开甲板。发现我与公主本质上的差异后,最开始几天,男人们都喜欢拿我的性别开玩笑,一会儿说我是汉子,一会儿说我有发达的肌肉,一会儿说我的酒量比船上所有男人都大……后来,他们甚至在木板上画了一张我露出胸肌的图,下配文字“雪刃器大活好”。公主问我,他们这样开我的玩笑,我不生气吗,如果是她,她早就哭了。我不假思索地摇头。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就没必要放在心上。久而久之,我的不在乎让他们感到了无生趣,渐渐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但也正因如此,我的性别在他们之间也越来越模糊。搬运修补、海战杀敌、保护公主等等我样样能做。但是,过了很久,我才迟钝地发现,自己并不能接受被修森当做男人看。一个炎热的下午,修森向极乐鸟号所有船员宣布,他要去拜访一个老朋友。然后,在他望远镜所指方向,出现了一片热带群岛。大海的浪涛并未淹没最大岛屿上传来的歌声。那是来自红种人的独特浩歌,伴着单调的原始鼓声,每一个音节都勇猛热情,仿佛刀剑迸鸣,万兽奔腾在生死一线的峡谷之中。岛屿上的土著人成群结队,欢歌热舞,迎接着我们的到来。随着船只离岛屿越来越近,在那一片土著人的中央,我看见了身材健壮戴着羽帽的酋长,岿然不动地等待着我们的到来。但比他那象征地位羽帽更吸引人的,是一个身段姣好的女子:她双肩赤裸,双手高举过头顶,正在敲击着一把比斯开小鼓;土著人们吹着铜管为她奏乐,她脚下舞步轻盈,越过一个个金垫子,已变成一只贴地面嬉戏的黄莺;她短裙飘飘,一如由无数朵开得烂红的蔷薇花瓣组成……她棕色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光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半眯着,妩媚地扫视着地面。后来我们的船在岸边停下,她收起凌乱的舞步,挺着胸脯站在酋长身边,猫一般的眸子睁开,视线充满侵略性地驻留在修森身上。“你可终于来了,修森。”酋长用力拍了拍修森的肩,“可把我给等死了。”我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弄明白了,等死的人可不是酋长,而是他的宝贝千金。当晚我们在这个印第安岛屿住下,在篝火晚会上欣赏当地的表演。我又从他们的对话中得知,修森确实和酋长是多年的老朋友,酋长甚至见过他变成骷髅前的模样。八个月前,修森无意从一只大白鲨的口中救下了酋长女儿娜娜诺,送回给老友之后,早就听闻过修森各种传闻的娜娜诺,就这样彻头彻尾地迷上了他。尤其是从父亲那听说修森以前是个风华绝代的美男子,她更是发誓非修森不嫁。我不得不说这真是个审美奇葩的姑娘啊,比我还奇葩很多。我对修森的执着,更多是源自不可逃离的束缚,但她呢?完全是少女的萌动。还是对一颗骷髅头!正这么想,抬头就看见娜娜诺风情万种地依偎在修森身侧,一双眼睛像着了火一样,痴情地望着那颗白森森的头颅。热带女子果然比寒带女子要大胆奔放得多,这画面令来自北国的公主毛骨悚然。她被遗忘已久,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却不料这失礼的一幕被娜娜诺看见,娜娜诺挑衅地瞪了她一眼,在修森的脸颊上吻了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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