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三章 无名(第1页)

“剑二十三!”

剑圣沉声一喝,虚空都好像承受不住这股恐怖的剑意,开始嗡嗡作响。

剑圣的元神散发出灭绝众生的的剑意,向着雄霸走去。

每走一步,剑圣的剑气就会强上一分。

一股无法形容的剑意从剑圣的元神之中弥漫开来,席卷八方。

剑意之中充斥着杀戮、毁灭、败亡、灭天绝地的意境。

浓烈到极点剑意凝固了时空。

剑圣的剑意凝结出了一片剑道领域,雄霸深处其中,竟感受到那剑意透来的切肤之痛。

“雄霸,死吧!”

当剑圣将剑意凝聚到极致,身如长剑,以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欺身而上。

寻常武者,纵使是宗师级高手也如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由剑圣宰割。

然而就在剑圣杀至身前的时候,雄霸心念一动。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

广修浩劫,证吾神通。”

护体金光显形,雄霸宛如身披金甲,万法不侵,竟直接抗住了剑二十三的攻击。

《金光咒》乃是道教八大神咒之一,金光护体,鬼神避退。

剑圣的元神攻击确实强悍,但雄霸拥有天师传承,功大欺理。

“这金光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能挡住我的剑二十三!”

剑圣露出惊讶之色,他如今为元神形态,照例而言,能免疫一切实体力量,哪怕真气对他而言的影响都微乎其微,可雄霸身上散发出的金光,却给他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

“轰~”

二人硬拼一击,爆发出一声惊雷般的巨响,让场中众人头昏脑涨,魂不附体。

“剑二十三确有独到之处,可惜你的功力不够。”

冷然一语,雄霸体内瞬间出现一股恐怖的气息。

乍见一道金色人影从雄霸体内飞出,正是雄霸的元神。

《双全手》性命双修,可淬炼灵魂,茅山术中也有阴神出窍之法,雄霸还修炼了岳绮罗的《不灭魂经》,自然可以元神出窍,而且灵魂的凝练程度,远非半虚半实的剑圣可比。

雄霸灵魂出窍的刹那,磅礴气势冲击之下,使得剑圣的剑道领域都几乎崩溃。

“你竟也能元神出窍,这怎么可能,而且你的元神之力怎会如此强悍?”

剑圣面色大变,几乎声嘶力竭。

“因为我本就走在你前面,你能做到的事,我自然能做到,来,让我看看你最强一剑有多厉害。”

雄霸元神示意剑圣出招。

“雄霸,你要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

剑圣怒然长啸,一剑绝杀,双掌聚元,非生非死,亦生亦死的剑意融合,以燃烧元神为代价,凝成的一柄巨剑,霎时,人与剑再无分别,以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向雄霸直刺过去。

“燃烧元神之剑,不差,三分归元气!”

雄霸沉声一喝,时间好似停顿了一般,那奔腾而来的巨剑与世间万物都好似静止了,只有雄霸双掌中那无形的元气快速收缩凝结在一起。

三元之力收缩成一个巴掌大的混沌球体,相比以前晶莹剔透的无形罡气,这以天师修为凝聚而出的《三分归元气》更为霸道。

混沌球体中云气激荡、风势席卷,寒冰凌冽,相生相克,衍生出一股灭世之威。

随着三分归元气轰击而出,与剑圣以身化剑撞击在一起,爆发出一股骇人听闻的恐怖气息。

“轰隆~”

宫越辰白灵汐小说名全文免费阅读  阴婚不散:鬼夫大人狠狂野  位面道君  唐潜  我在大明割韭菜  镇天剑祖  兄宠  白殿下的黑包群  快穿BOSS又表白了  独家娇宠已上线  腹黑相公枕上宠施落卫琮曦  我只想安稳地活下来  乾隆朝的造反日常  他家小祖宗最甜啦  我天赋全加了力量  我不修炼也能无敌  偏宠反派的主神回来了  倾世贵女  游钓万界  网游之法神崛起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