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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随笔十三(第1页)

“史铁生作品全编(..)”!

我曾想过当和尚,羡慕和尚可以住进幽然清静的寺庙。但对佛学不甚了了,又自知受不住佛门的种种戒律,想一想也就作罢。何况出家为僧的手续也不知如何办理,估计不会比出国留学容易。

那时我正度着最惶茫潦倒的时光。插队回来双腿残废了,摇着轮椅去四处求职很像是无聊之徒的一场恶作剧,令一切正规单位的招工人员退避三舍。幸得一家街道小作坊不嫌弃,这才有一份口粮钱可挣。小作坊总共三间低矮歪斜的老屋,八九个老太太之外,几个小伙子都跟我差不多,脚上或轻或重各备一份残疾。我们的手可以劳作,嗓子年轻,梦想也都纷繁,每天不停地唱歌和不停地在仿古家具上画下美丽的图案。在那儿一干七年。十几年后,我偶然在一家星级饭店里见过我们的作品。

小作坊附近,曲曲弯弯的小巷深处有座小庙,废弃已久,僧人早都四散,被某个机关占据着。后来时代有所变迁,小庙修葺一新,又有老少几位僧徒出入了,且唱经之声隔墙可闻。傍晚,我常摇了轮椅到这小庙墙下闲坐,看着它,觉得很有一种安慰。单是那庙门、庙堂、庙院的建筑形式就很能让人镇定下来,忘记失学的怨愤,忘记失业的威胁,忘记失恋的折磨,似乎尘世的一切牵挂与烦恼都容易忘记了……晚风中,孩子们鸟儿一样地喊叫着游戏,在深巷里荡起回声,庙院中的老树沙啦沙啦摇动枝叶仿佛平静地看这人间,然后一轮孤月升起,挂在庙堂檐头,世界便像是在这小庙的抚慰下放心地安睡了。我想这和尚真做得,粗茶淡饭暮鼓晨钟,与世无争地了此一生。

摇了轮椅回家,一路上却想,既然愿意与世无争地度此一生,又何必一定要在那庙里?在我那小作坊里不行么?好像不行,好像只有住进那庙里去这心才能落稳。为什么呢?又回头去看月下小庙的身影,忽有所悟:那庙的形式原就是一份渴望理解的申明,它的清疏简淡朴拙幽深恰是一种无声的宣告,告诉自己也告诉别人,这不是落荒而逃,这是自由的选择,因而才得坦然。我不知道那庙中的僧徒有几位没有说谎,单知道自己离佛境还差得遥远,我恰是落荒而逃,却又想披一件脱凡入圣的外衣。

从那小庙的宣告中,也听出这样的意思:入圣当然可以,脱凡其实不能,无论僧俗,人能舍弃一切,却无法舍弃被理解的渴望。

有一回我发烧到摄氏四十度三,躺在急诊室里好几天,高烧不退。我一边呻吟并且似乎想了一下后事的安排,一边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一切景物都蒙上了一层沉暗的绿色,幸而心里还不糊涂,知道这不过是四十度三在捣鬼。几天后,烧退了,那层沉暗的绿色随之消失,世界又恢复了正常的色彩。那时我想,要是有一种动物它的正常体温就是四十度三,那么它所相信的真实世界,会不会原就多着一层沉暗的绿色?这是一种猜测,站在人的位置永远无法证实的猜测。便是那种动物可以说话,它也不能向我们证实这一猜测的对还是错,因为它不认为那发绿的世界有什么不正常,因为它不可能知道我们所谓的正常到底是什么状态,因为它跟我们一样,无法把它和我们的两种世界做一番比较。

对于色盲者来说,世界上的色彩要少一些——比如说,不是七种而是五种。但为什么不可能是这样:世界上的色彩本不是七种而是九种,因为我们大家都是色盲呢?

我总猜想,在我们分析太阳的光谱时,是否因为眼睛的构造(还有体温呀,心率呀,血压呀等等因素)而事先已被一种颜色(比如沉暗的绿色)所蒙蔽所歪曲了?当然这猜想又是永远无法证实,因为我们不管借助什么高明的仪器,最终总归是要靠眼睛去做结论;而被眼睛所蒙蔽的眼睛,总也看不出眼睛对眼睛的蒙蔽。

那么听觉呢?那么嗅觉和味觉呢?那么人的一切知觉以及由之发展出来的理性呢?况且,人类的知觉说不定会像色盲一样有着盲点呢?我们凭什么说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纯客观的世界呢?

一度,我曾屡屡地做一个大同小异的梦,梦见我的病好了,我的腿又能走了,能跑能跳而且腿上又有了知觉。因为这样的梦做得太多,有一回我在这梦里问这梦里的别人:“这回我不是又在做梦吧?”别人说:“不是,这怎么会是梦呢?当然不是。”我说:“那怎么证明?你怎么能给我证明这一次不是梦呢?”别人于是就给我证明,“你看太阳,不是还在天上?”“你看这树叶不是绿的么?你听,不是还有风?”“你再看这河,水不是还在流着么?”……虽种种证明完全不合逻辑,但在梦中我却一一信服,于是激动得流泪,心想这一回到底不是梦了,到底是真的了。可这么一激动,就又醒了,看着四周的黑夜,心里无比懊恼。懊恼之余我想:要是在梦中可以怀疑是不是梦,那么醒了也该怀疑是不是醒吧?要是在梦中还可以做梦,为什么醒来就不可以再醒来呢?

我还常常做些离奇古怪的梦。有一次我梦见一个周身闪耀着灵光的人对我说:“知道你的病因是什么吗?”我问:“什么?”他说:“你的脊髓里颠倒了八小时。”于是我相信我的病因可算找到了。有一次我梦见走进一片树林,或者有或者只是我感到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找找看,哪一棵树是你。”遍地的灌木葳蕤泼洒,高大的乔木蔽日遮天,我摸摸这一丛,敲敲那一棵,心想哪一棵回答说它是我,它就必定是我。有一次我梦见我放声高歌,歌声嘹亮响遏行云,而且是即兴的词曲,但低吟高唱无不抑扬成调。有一次,我梦见,我把右腿卸下来装在左胯上,再把左腿卸下来装在右胯上,于是我就能行走如初了。我也做过周游世界的梦,做过发财的梦,做过被称为“春梦”的那种梦。我相信弗洛依德们肯定会找到这些梦的原因,不过我对此没有多少兴趣。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总归跑不出这个逻辑。让我感兴趣的是,梦中全不顾什么逻辑和规矩,单是跟着愿望大胆地走去。

你无论做什么样的离奇古怪的梦,你都不会在梦中感到这太奇怪,这太不可思议,这根本不可能,你会顺其自然地跟随着走下去。而这些事或这些念头要是放在白天,你就会羞愧不已、大惊失色、断然不信、踟蹰不前。这是为什么?很可能是这样:从人的本性来看,并无任何“奇怪”可言;就人的欲望来说,一切都是正当。所谓奇怪或不正当,只是在这个现实世界的各种规矩的衬照下才有的一种恐惧。

写作(这里主要指小说和散文)成为少数人的职业,我总感觉有点儿荒唐。因而我想“专业作家”可能是一种暂时现象。世界上那么多人,凭什么单要听你们几个人叨唠?人间那么多幸福快乐困苦忧伤,为什么单单你们几个人有诉说的机会?几十亿种生活,几十亿种智慧和迷惑,为什么单单选取你们的那一点点儿向大家公布?我觉得这事太离谱儿。

小说或散文若仅仅是一处商业性的娱乐场所倒也罢了,总归不能人人都开办游乐场。但文学更要紧的是生命感受的交流,是对存在状态的察看,是哀或美的观赏,是求一条生路似的期待,迷途的携手或孤寂的摆脱,有人说得干脆那甚至是情爱般的袒露、切近、以命相许、海誓山盟。这可是少数几个人承担得起的么?

作家都自信道出了世事众生的真相,即便夸张、变形、想象、虚构、拼接、间离……但他们必说那是真或是本质的真。虽对真的检查见仁见智,但有一条肯定:自命虚假的作品绝无。然而人间浩瀚复杂瞬息万变,几位职业作家能看见多少真呢?有一副旧对子:百行孝当先/万恶淫为首。据说有位闲人给上下联各添了十二个字:百行孝当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自古无完人。迹可察,但心可度么?我还听一位“文革”中遭拷打而英勇未屈者说过:要是他们再打我一会儿我可能就叛变了,我已经受不住了正要招认,偏这时他们打累了。我有时候猜测:那个打手一定是累了么?还是因为譬如说他与某个女人约会的时间到了?当然还可能是其他原因,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只要当事人不说,真相便永无大白之日。还是那句话,要是成千上万的人只听几个人说(且是小!说,是散!文),能听见多少真呢?充其量能听见他们几个人自己的真也就难能可贵。

扬言写尽人间真相,其实能看全自己的面目已属不易。其实敢于背地里毫不规避地看看自己,差不多就能算得圣人。记得某位先哲有话:“语言,与其认为是在说明什么,不如说是在掩盖什么。”形单影只流落于千差万别的人山人海中,暴露着肉身尚且招来羞辱,还敢赤裸起心魂么?自亚当、夏娃走出伊甸园人类社会于是开始之日,衣服的作用便有两种:御寒和遮羞;语言的作用也便有两种:交流和欺瞒。孤独拓展开漫漫岁月,同时亲近与沟通成为永远的理想。在我想来,爱情与写作必也是自那时始,从繁衍种类和谋求温饱的活动中脱颖而出——单单脱去遮身的衣服还不够,还得脱去语言的甲胄让心魂融合让差别在那一瞬间熄灭,让危险的世界上存一处和平的场所。可能是罗兰·巴特说过,写作者即恋人。所以有人问我,你理想中的小说(或散文)是什么?我想了又想,发现我的理想中并没有具体的作品,只有一种姑妄名之的小说环境或曰创作气氛,就像年轻恋人的眼前还没有出现具体的情人却早有了焦撩着的爱的期待。于是我说,在我的理想中甚至是思念里,写小说(或写散文)应该是所有人的事,不是职业尤其不是几个人的职业,其实非常非常简单那是每一个人的心愿,是所有人自由真诚的诉说和倾听。所有人,如果不能一同到一个地方去,就一同到一种时间里去,在那儿,让心魂直接说话,在那儿没有指责和攻击当然也就无需防范和欺瞒,在那儿只立一个规矩:心魂有袒露的权利,有被了解的权利,唯欺瞒该受轻蔑。

所以我希望“职业作家”是暂时现象。我希望未来的写作是所有人的一期假日,原不必弄那么多技巧,几十亿种自由坦荡的声音是无论什么技巧也无法比拟的真实、深刻、新鲜。我希望写作是一块梦境般自由的时间,有限的技巧在那儿死去,无限的心思从那儿流露,无限的欣赏角度在那儿生长。当然当然,良辰一过我们还得及时醒来,去种地,去打铁,上下班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

我最早喜欢起小说来,是因为《牛虻》。那时我大约十三四岁,某一天午睡醒来颇有些空虚无聊的感受,在家中藏书寥寥的书架上随意抽取一本来读,不想就从午后读到天黑,再读到半夜。那就是《牛虻》。这书我读了总有十几遍,仿佛与书中的几位主人公都成了故知,对他们的形象有了窃自的描画。后来听说苏联早拍摄了同名影片,费了周折怀着激动去看,结果大失所望。且不说最让我难忘的一些情节影片中保留太少,单是三位主要人物的形象就让我不能接受,让我感到无比陌生:“琼玛”过于漂亮了,漂亮压倒了她高雅的气质;“蒙泰尼里”则太胖,太臃肿,目光也嫌太亮,不是一颗心撕开两半的情状;“牛虻”呢,更是糟,“亚瑟”既不像书中所说有着女孩儿般的腼腆纤秀,而“列瓦雷士”也不能让人想起书中所形容的“像一头美洲黑豹”。我把这不满说给其他的《牛虻》爱好者,他们也都说电影中的这三个人的形象与他们的想象相去太远,但他们的想象又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回家再读一遍原著,发现作者对其人物形象的描写很不全面,很朦胧,甚至很抽象。于是我明白了:正因为这样,才越能使读者发挥想象,越能使读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去把各个人物写真,反之倒限制住读者的参与,越使读者与书中人物隔膜、陌生。“像一头美洲黑豹”,谁能说出到底是什么样呢?但这却调动了读者各自的经验,“牛虻”于是有了千姿百态的形象。这千姿百态的形象依然很朦胧,不具体,而且可以变化,但那头美洲黑豹是一曲鲜明的旋律,使你经常牵动于一种情绪,想起他,并不断地描画他。

在已有的众多艺术品类中,音乐是最朦胧的一种,对人们的想象最少限制的一种,因而是最能唤起人们的参与和创造的一种。求新的绘画、雕塑以及文学,可能都从音乐得了启发,也不再刻意写真写实,而是看重情绪、节奏、旋律,追求音乐似的效果了。过去我不大理解抽象派绘画,去年我搬进一套新居,挺宽绰,空空的白墙上觉得应该有一幅画,找了几幅看看觉得都太写实,太具体,心绪总被圈定在一处,料必挂在家里每天看它会有囚徒似的心情。于是想起以往看过的几幅抽象派画作,当时不大懂,现在竟很想念,我想在不同的日子里跟它们会面,它们会给我常新的感觉,心绪可以像一个囚徒的改过自新。

听觉原就比视觉朦胧,因而音响比形象更能唤起广阔的想象。比听觉更朦胧的,是什么?是嗅觉。将来可否有一种嗅觉交响乐呢?当然那不能叫交响乐,或许可以叫交味乐?把种种气味像音符一样地编排,让它们幽眇或强烈地散发,会怎么样?准定更美妙,浮想联翩,味道好极了!

几年前美术馆有过一次别开生面的“现代艺术展”,我因行动不便,没能去看。听说最令人惊诧不解的一件作品是:一个人(作者本人),坐在小板凳上,双脚浸在水盆里,默默然旁若无人地洗脚。有看过的人回来说:“什么玩意儿,越玩越邪乎了!早知这样不如上澡堂子看去。”

我却接受这件作品,心绪因之漫展得辽远,无以名状地感动。为什么会这样,连自己也一时猜不透,是不是也中了邪?慢慢想,似乎有一点儿明白。

我先是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的时候,无论是生命中的什么滋味,一尝到极端便无以诉说,于是从繁杂的世界回到属于自己的一隅,做着必要的凡俗之事,思绪却东奔西走,但无以诉说的事恰恰指向了现实的绝境,思绪走投无路便可能开出一块艺术的心境,看见生命的危惧,看见不屈不死的渴望,于是看见上帝的恩赐和生活的原状,感动着但是镇定了,镇定了又不想麻木,种种滋味依然处在极端。但一改愤世嫉俗的故习,转而追随了审美的逻辑。

其次我想到这是为什么?——把几颗粗糙平凡随处可以捡到的石子,似乎排布随意地粘在一只素雅的瓷盘上,就使人有了艺术的感受;把几片凋零枯焦并不珍奇的落叶装在精美的镜框里,就产生了审美价值;把农舍门窗上的剪纸陈列在美术馆里,人们就更加看见它们的魅力。原因肯定很多。但我想,至关重要的是发现者的态度。在那石子、落叶、剪纸和瓷盘、镜框、美术馆之间,是发现者的态度,弥漫着发现者坎坷曲回的心路,充溢着发现者迷茫但固执的期盼,从而那里面有了从苦难到赞美的心灵历史。任何一种东西,原本并没有美在其中,万物之间也并没有美的关系,是人发现了美。美,其实是人对世界、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在那石子、落叶、剪纸和瓷盘、镜框、美术馆的关系中,便蕴藏了发现者的这类态度。而真正的欣赏也得是一种发现。基于欣赏者的态度而有的一种发现,或者基于这种发现而生长的一种态度。当我们看着这些作品,我们发现了什么呢?除了发现发现者所发现的,我们还发现了发现者与其作品的关系,我们感动的其实是发现者的态度,其实是再发现时我们所持的态度。于是我们也成为发现者,甚至成为有更多发现的发现者,思绪万千。要是你没能发现发现者的态度,没能发现一个孤独的洗脚者和周围高雅堂皇的建筑和各怀心事的人群之间的关系,那当然就不如去路边看石子和到澡堂子里去看洗浴了。

有一种叫做“接受美学”的东西,我想没准儿就是这么回事。

其实什么叫艺术品呢?真是没有一定之规。莫扎特就一定是?但是听不懂他的人从中毫无所得。冬日北风中的一声叫卖就一定不是?但有人却从中听见人生辽阔的存在。常听说某种艺术被称为空间艺术,某种艺术被称为时间艺术,我想这说法不算恰当。艺术从来就不是发生在空间和时间,而是发生在更高的一维,发生于众生之精神寻觅的网脉一样的遭遇和联结之上,如何地遭遇联结恐怕专属于神的作为,人呢,借助了时空去接近她。但时空常又阻碍了这种接近,这才有无羁无绊的沉思默想跳出在时空之上,无中生有地开辟一条朝圣之路。

为什么,往事总在那儿强烈地呼唤着,要我把它们写出来呢?

为了欣赏。人需要欣赏,生命需要被欣赏。就像我们需要欣赏我们的爱人,就像我们又需要被爱人欣赏。

重现往事,并非只是为了从消失中把它们拯救出来,从而使那部分生命真正地存在;不,这是次要的,因为即便它们真正存在了终归又有什么意义呢?把它们从消失中拯救出来仅仅是一个办法,以便我们能够欣赏,以便它们能够被欣赏。在经历它们的时候,它们只是匆忙,只是焦虑,只是“以物喜,以己悲”,它们一旦被重现你就有机会心平气和地欣赏它们了,一切一切不管是什么,都融化为美的流动,都凝聚为美的存在。

成为美,进入了欣赏的维度,一切才都有了价值和意义。说生命的终极价值和意义是美,仿佛有点儿无可奈何。我们可以把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发现得很清晰,很具体,很实在或很实用。可是生命呢?如果一切清晰、具体、实在和实用的东西都必然要毁灭,生命的意义难道还可以系之于此吗?如果毁灭一向都在潜伏着一向都在瞄准着生命,那么,生命原本就是无用的热情,就是无目的的过程,就是无法求其真而只可求其美的游戏。

所以,不要这样审问小说——到底要达到什么?到底要说明什么?到底要解决什么?到底要完成什么?到底要探明什么?到底要判断什么?到底怎么办?小说只是让我们欣赏生命这一奇丽的现象,这奇丽的现象里包含了上述的“到底”和“什么”,但小说不负责回答它。小说只给我们提供一个机会,一个摆脱真实的苦役,重返梦境的机会:欣赏如歌如舞如罪如罚的生命之旅吧。由一个亘古之梦所引发的这一生命之旅,只是纷纭的过程,只是斑斓的形式。这足够了。

我每每看见放映员摆弄着一盘盘电影胶片,便有一种神秘感,心想,某人的某一段生命就在其中,在那个蛋糕盒子一样的圆圆的铁盒子里,在那里面被卷作一盘,在那儿存在着,那一段生命的前因后果同时在那儿存在了,那些历程,那些焦虑、快乐、痛苦,早都制作好了,只等灯光暗下来放映机转起来,我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我有时想,我的未来可能也已经制作好了,正装在一只铁盒子里,被卷作一盘,上帝正摆弄他,未及放映,随着时光流逝地斗转星移,我就一步步知道我的命运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我又想,有一天我死了,我一生的故事业已揭晓,那时我在天堂或在地狱看我自己的影片:哈!这不是我吗?哈,我知道我都将遇到什么,你们看吧,我过了二十一岁我就要一直坐在轮椅上,然后我在一家小作坊干了七年,然后我开始学写作……不信你们等着瞧。我常想,要是有那样的机会,能够那样地看自己的一生,我将会被自己感动,被我的每一种境遇所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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