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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病隙碎笔1(第2页)

十二

求神明保佑,可能是人人都会有的心情。“人定胜天”是一句言过其实的鼓励,“人是被抛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才是实情。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

有一部电影,《恺撒大帝》。恺撒大帝威名远扬,可谓“几百年才出一个”。其中一个情节:他唯一倾心的女人身患重病,百般医药,千般祈告,终归不治。恺撒,这个意志从未遭遇过抗逆的君主,涕泪横流仰面苍天,一声暴喊:“老天哪!把她还给我,恺撒求你了!”那一声喊让人魂惊魄动。他虽然仍不忘记他是恺撒,是帝王,说话一向不打折扣,但他分明是感到了一种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以一生的威严与狂傲去垂首哀求,但是……结果当然简单——剧场灯亮,恺撒时代与电影时代相距千载,英雄美人早都在黑暗的宇宙中灰飞烟灭。

我也曾这样祈求过神明,在地坛的老墙下,双手合十,满心敬畏(其实是满心功利)。但神明不为所动。是呀,恺撒尚且哀告无功,我是谁?古园寂静,你甚至能感到神明在傲慢地看着你,以风的穿流,以云的变幻,以野草和老树的轻响,以天高地远和时间的均匀与漫长……你只有接受这傲慢的逼迫,曾经和现在都要接受,从那悠久的空寂中听出回答。

十三

有三类神。第一类自吹自擂好说瞎话,声称万能,其实扯淡,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并不鲜见。第二类喜欢恶作剧,玩弄偶然性,让人找不着北。比如足球吧,世界杯赛,就是用上最好的大脑和电脑,也从未算准过最后的结局。所以那玩意儿可以大卖彩票。小小一方足球场,满打满算二十几口人,便有无限多的可能性让人始料不及,让人哭,让人笑,让翩翩绅士当众发疯,何况偌大一个人间呢。第三类神,才是博大的仁慈与绝对的完美。仁慈在于,只要你往前走,他总是给路。在神的字典里,行与路共用一种解释。完美呢,则要靠人的残缺来证明,靠人的向美向善的心愿证明。在人的字典里,神与完美共用一种解释。但是,向美向善的路是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路,你再怎样走吧,“月亮走我也走”,它也还是可望不可即。

刘小枫先生在他的书里说过这样的意思:人与上帝之间有着永恒的距离。这很要紧。否则,信仰之神一旦变成尘世的权杖,希望的解释权一旦落到哪位强徒手中,就怕要惹祸了。

十四

唯一的问题是:向着哪一位神,祈祷?

说瞎话的一位当然不用再理他。

爱好偶然性的一位,有时候倒真是要请他出面保佑。事实上,任何无神论者也都免不了暗地里求他多多关照。但是,既然他喜欢的是偶然性而并不固定是谁,你最好就放明白些,不能一味地指靠他。

第三位才是可以信赖的。他把行与路作同一种解释,就是他保证了与你同在。路的没有尽头,便是他遥遥地总在前面,保佑着希望永不枯竭。他所以不能亲临俗世,在于他要在神界恪尽职守,以展开无限时空与无限的可能,在于他要把完美解释得不落俗套、无与伦比,不至于还俗成某位强人的名号。他总不能为解救某处具体的疾苦,而置那永恒的距离失去看管。所以,北京人王启明执意去纽约寻找天堂,真是难为他了。

十五

我寻找他已多年,因而有了一点儿体会:凡许诺实惠的,是第一位。有时取笑你,有时也可能帮你一把的是第二位。第三位则不在空间中,甚至也不在寻常的时间里,他只存在于你眺望他的一刻,在你体会了残缺去投奔完美、带着疑问但并不一定能够找到答案的那条路上。

因而想到,那也应该是文学的地址,诗神之所在,一切写作行为都该仰望的方向。奥斯维辛之后人们对诗产生了怀疑,但正是那样的怀疑吧,使人重新听见诗的消息。那样的怀疑之外,诗,以及一切托名文学的东西,都越来越不足信任。文学的心情一旦顺畅起来,就不大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有它。说生活是最真实的,这话怎么好像什么也没说呢?大家都生活在生活里,这样的真实如果已经够了,文学干吗?说艺术源于生活,或者说文学也是生活,甚至说它们不要凌驾于生活之上,这些话都不易挑剔到近于浪费。布莱希特的“间离”说才是切中要害。艺术或文学,不要做成生活(哪怕是苦难生活)的侍从或帮腔,要像侦探,从任何流畅的秩序里听见磕磕绊绊的声音,在任何熟悉的地方看出陌生。

十六

写《务虚笔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凡我笔下人物的行为或心理,都是我自己也有的,某些已经露面,某些正蛰伏于可能性中伺机而动。所以,那长篇中的人物越来越互相混淆——因我的心路而混淆,又混淆成我的心路:善恶俱在。这不是从技巧出发。我在哪儿?一个人确切地存在于何处?除去你的所作所为,还存在于你的所思所欲之中。于是可以相信:凡你描写他人描写得(或指责他人指责得)准确——所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之处,你都可以沿着自己的理解或想象,在自己的心底找到类似的埋藏。真正的理解都难免是设身处地,善如此,恶亦如此,否则就不明白你何以能把别人看得那么透彻。作家绝不要相信自己是天命的教导员,作家应该贡献自己的迷途。读者也一样,在迷途面前都不要把自己洗得太干净,你以什么与之共鸣呢?可有谁一点儿都不体会丑恶所走过的路径吗?

这便是人人都需要忏悔的理由。发现他人之丑恶,等于发现了自己之丑恶的可能,因而是已经需要忏悔的时刻。这似乎有点过分,但其实又适合国情。

十七

眼下很有些宗教热的味道,至少宗教一词终于在中国摆脱了贬义,信佛、信道、信基督都可以堂堂正正,本来嘛。但有一个现象倒要深想:与此同时,经常听到的还是“挑战”,向着这个和向着那个,却很少听到“忏悔”。忏悔是要向着自己的。前些天听一位学者说,他在考证“文革”时期的暴力事件时发现,出头作证的只有当年的被打者,却没有打人的人站出来说点儿什么。只有蒙冤的往事,却无抚痛的忏悔,大约就只能是怨恨不断地克隆。缺乏忏悔意识,只好就把惨痛的经验归罪给历史,以为潇洒,以为豁达。好像历史是一只垃圾箱,把些谁也不愿意再沾惹的罪孽封装隐蔽,大家就都可以清洁。

忏悔意识,其实并非只是针对那些“文革”中打过人的人。辉煌的历史倘不是几个英雄所为,惨痛的历史也就不由几个歹徒承办。或许,那些打过人的人中,已知忏悔者倒要多些,至少他们的不敢站出来这一点已经说明了良心的沉重。倒是自以为与那段历史的黑暗无关者,良心总是轻松着——“笑话,我可有什么要忏悔?”但是,你可曾去制止过那些发生在你身边的暴行么?尤其值得这样设想:要是那时以革命的名义把皮带塞进你手里,你敢于拒绝或敢于抗议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样一问,理直气壮的人肯定就会少下去,但轻松着的良心却很多,仍然很多,还在多起来。

十八

记得“文革”刚开始时,我曾和一群同学到清华园里去破过“四旧”,一路上春风浩荡落日辉煌,少年们满怀豪情。记不清是到了谁家了,总之是一位“反动学术权威”吧,到了人家的客厅里砸碎几只花瓶,又去人家的卧室里割破了两双尖皮鞋,然后便想不出再要怎样表现一腔忠勇。幸亏那时知识太少,否则就可能亲手毁灭一批文物,可见知识也并不担保善良。正当我们发现了那家主人的发型有阶级异己之嫌,高叫剪刀何在时,楼门内外传来了更为革命的呐喊:“非红五类不许参加我们的行动!”这样,几个同学留下来继续革命,另几个怏怏离去。我在离去者中。一路上月影清疏晚风忧怨,少年们默然无语,开始注意到命运的全面脸色。

待暴力升级到拳脚与棍棒时,这几个不红不黑的少年已经明确自己的地位,只作旁观了。我不敢反对,也想不好该不该反对,但知不能去反对,反对的效果必如牛反对拖犁和马反对拉车一般。我心里兼着恐惧、迷茫、沮丧,或者还有一些同情。恐惧与同情在于:有个被打的同学不过是因为隐瞒了出身,而我一直担心着自己的出身是否应该再往前推一辈,那样的话,我就正犯着同样的罪行。迷茫呢,说起来要复杂些:原来大家不都是相处得好好的么,怎么就至于非这样不可?此其一。其二,你说打人不对,可敌人打我们就行,我们就该文质彬彬?伟大的教导可不是这样说的。其三,其实可笑——想想吧,什么是“我们”?我可是“我们”?我可在“我们”之列?我确实感觉到了那儿埋藏着一个怪圈。

十九

几年以后我去陕北插队。在山里放牛,青天黄土,崖陡沟深,思想倒可以不受拘束,忽然间就看清了那个把戏:我不是“我们”,我又不想是“他们”,算来我只能是“你们”。“你们”是不可以去打的,但也还不至于就去挨。“你们”是一种候补状态,有希望成为“我们”,但稍不留神也很容易就变成“他们”。这很关键,把越多的人放在这样的候补位置上,“我们”就越具权势,“他们”就越遭孤立,“你们”就越要乖乖的。

这逻辑再行推演就更令人胆寒:“你们”若不靠拢“我们”,就是在接近“他们”;“你们”要是不能成为“我们”,“你们”还能总是“你们”?这逻辑贯彻到那副著名的对联里去时,黑色幽默便有了现实的中国版本。记得我站在高喊着那副对联的人群中间,手欲举而又怯,声欲放却忽收,于是手就举到一半,声音发得含含糊糊。“你们”要想是“我们”,“你们”就得承认“你们”是混蛋,但是但是,“你们”既然是混蛋又怎能再是“我们”?那个越要乖乖的位置其实是终身制。

二十

我曾亲眼见一个人跳上台去,喊:“我就是混蛋!”于是赢来一阵犹豫的掌声。是呀,该不该给一个混蛋喝彩呢?也许可以给一点吧,既然他已经在承认是蛋的一刻孵化成混。不过当时我的心里只有沮丧,感到前途无比暗淡。我想成为“我们”,死也不想是“他们”。所以我现在常想,那时要有人把皮带塞给我,说“现在到了你决定做‘我们’还是做‘他们’的时候了”,我会怎样?老实说,凭我的胆识,最好的情况也就是把那皮带攥出汗来,举而又怯,但终于不敢不抡下去的——在那一刻孵化成混。

二十一

大约就是从那时起,我非常的害怕了“我们”,有“我们”在轰鸣的地方我想都不如绕开走。倒不一定就是怕“我们”所指的那很多人,而是怕“我们”这个词,怕它所发散的符咒般的魔力,这魔力能使人昏头昏脑地渴望被它吞噬,像“肯德基家乡鸡”那样整整齐齐都排成一股味儿。我说过我不喜欢“立场”这个词,也是这个意思。“我们”和“立场”很容易演成魔法,强制个人的情感和思想。“文革”中的行暴者,无不是被这魔法所害——“我们”要坚定地是“我们”,“你们”要尽力变成“我们”,“我们”干吗?当然是对付“他们”。于是沟堑越挖越深,忠心越表越烈,勇猛而至暴行,理性崩塌,信仰沦为一场热病。

二十二

“上山下乡”已经三十年,这件事也可以更镇静地想一想了:对于那场运动,历史将记住什么?“老三届”们的记忆当然丰富,千般风流,万种惆怅,喜怒悲忧都是刻骨铭心。但是你去问吧,问一千个“老三届”,你就会听见一千种心情,你就会对“上山下乡”有一千种印象:豪情与沮丧,责任与失落,苦难与磨炼,忠勇与迷茫,深切怀念与不堪回首,悔与不悔……但历史大概不会记得那么详细,历史只会记住那是一次在“我们”的旗帜下对个人选择的强制。再过三十年,再过一百年,历史越往前走越会删除很多细节,使本质凸现:那是一次信仰的灾难。

并没有谁捆绑着我们去,但“我们”是一条更牢靠的绳子。一声令下,便树立起忠与不忠的标识。我那时倒没有很多革命的准备,也还来不及忧虑前途,既然大家都去,便以为是一次壮大的旅游或者探险,有些兴奋。也有人确是满怀了革命豪情,并且果然大有作为。但这就像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有时也能成全好事,但这种方法之下不顺心的人就多。我记得临行时车站上有很多哭声,绝非“满怀豪情”可以概括。

二十三

不过我现在也还是相信,贫困的乡村是需要知识青年的,需要科学,需要文化,需要人才。但不是捆绑的方法,不能把人才强行送过去,强行一旦得逞,信仰难保不是悲剧。很可能,人才被强行送过去的同时,强行本身也送过去了。贫困的乡村若因而成长起几个强徒,那祸害甚至不是科学能够抵挡的。

方法常常比目的还要紧。比如动物园里的狼,关在笼子里,写一块牌子挂上,说这是狼,可谁看了都说像狗。狼不是被饲养的,狼是满山遍野里跑的,把狼关在笼子里一养,世界上就有了狗。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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