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
突然,一阵剧烈的头痛,让冷星河发出一声惨叫,紧接着,便直挺挺的晕了过去,万幸,这里是战场边缘,没人注意到这里。
良久,冷星河再次睁开眼帘,眼中闪过一抹惨然。
他确实穿越了,可这穿越的身份和时间却惨了不是一点半点。
想他这具身体的身份,本是紫金帝国第一大世家冷家之人,理应受到万千瞩目。
但奈何却是庶子出身,不得宠爱,就连他这战士二阶的修为,都是进了军营之后,刻苦修炼得来的,至于他那冷家,也早在半年前便已消失在了这片大陆上。
而他因为在早些年便已经离家外出,侥幸逃得一命。
如今辗转多年,最近听闻有外域势力入侵帝国,这才加入了炎凤军团。
要说这炎凤军团,可是如今紫金帝国的第一军团,人数五十万众,其中修为最低者都是战将修为。
可由于域外势力人数众多,不得不进行扩编,这才给了冷星河加入其中的机会。
此时旷野上的战斗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因为身着黄衣的一方占据着兵力优势。
很不巧的是,他属于红色衣甲的一方,不过……想到这里,冷星河嘴角一翘。
也许,这是上天看他上一辈子活的太懦弱,太无能,所以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冷星河扫了眼远处依然在拼杀的双方,默念道“系统,升级到三阶战兵需要多少规则点?”
【当前修为二阶战士(晋升三阶战兵,需999规则点)】
看到系统给出的数据,冷星河暗自琢磨了一番,眉头一皱,居然还要击杀999个士卒才能升阶吗?妥妥的地狱开局?
紧了紧手中握着的战戈,四处打量起来,此时的他根本不敢坐起来,毕竟前车之鉴还在。
没想到,这么一打量,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好东西,若是此物在手,说不定升阶之路会轻松许多。
只见距离那杆残破战旗不远的地方,一名早已死去多时的红甲士卒手中,正握着一把军弩。
看到这军弩,冷星河第一时间便知道,这是一个不可多得机会。
小心翼翼的观察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之后,纵身一跃,将那军弩牢牢的掌握在手中。
随后从那红甲士卒身上的箭壶中,抽出一根弩矢,安装好弩矢,将之藏在身后,冷星河这才放下心来。
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也同时惊动了几个远方刚刚杀死红甲士兵的黄衣士卒。
这些黄衣士卒,看了眼独自站在战旗旁的冷星河,互相对视一眼,随后便狞笑着,挥舞各自手中的兵器,冲向冷星河。
“这……”那些狂叫着冲向自己的黄衣士卒,让冷星河无奈的站直了身躯。
他本来的想法是躺在战场当中装死尸,然后趁乱捡人头的,可谁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不过此时的冷星河早已不是前世那个懦弱之人,看到这黄衣士卒冲向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害怕,反倒是心底有着一丝丝期待,还有一丝丝兴奋。
眼看这三个黄衣士卒便要杀到跟前,冷星河也不藏拙,直接从身后抽出军弩,对着最前方的一个黄衣士卒扣动了扳机。
“嗖~”
一声弩箭飞射的声音响起,在打头那名黄衣士卒惊恐的面容下,正中他的心窝。
而冷星河的举动,也让那剩下的两个黄衣士卒惊怒不已。
绝世歌姬公孙离 纸规 衍天志之不朽仙 神级荒岛求生系统 恣意风流 女儿谋 秦少的小娇妻 龙婿传奇 她的表情管理崩掉了 吾乃生性凉薄 开局一颗学识宝石 大洋王权 寡妇门前桃花多 没错,我把魔君套路了 宿主绑定错误 快穿之无限反套路 装逼愤怒系统 异界召唤之君临天下 摊牌了我就是收租大佬 酒神界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