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乐安让小四好好的休息,“我,想要去亲自杀他们,为启哥哥,报仇。”
沈乐安提着剑出现在那些士兵面前,一滴泪悄然落在剑刃上,她一个轻轻跳动,所有士兵朝着她杀了过去。
“沈乐安!”盛玄浩的声音凭空响起,马匹都还未站住脚他就急匆匆的跳下马举着剑杀着人走了过去,沈乐安闻声也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继续杀人,盛玄浩看着她狠冽杀人的侧颜竟觉得心口很堵。
这边盛玄浩杀过去的时候沈乐安已经发泄完了,剩下一地的尸体,她脸上溅到了敌兵的血,头发也很凌乱,拿着把剑颤抖着站在原地。那边唐官印和许贺嘉还在合力杀敌。
“乐,乐安。”盛玄浩瞧见她这样心疼的叫了叫她,随后一把将她拥在怀里,沈乐安再也忍不住在他的怀里号啕大哭起来,“啊,呜呜,呜呜呜,启哥哥,呜呜呜。”
当许贺嘉和唐官印共同一剑刺向最后一个士兵时,他们互相对望一眼。
“公,公主。”杨启的声音弱弱响起,沈乐安哭泣的声音止住,她抬头一看,杨启一只手抬了起来。
“启哥哥!”沈乐安连忙跑过去。
许贺嘉的人做打扫着战场,阿引被捆绑着丢在了沈乐安面前,杨启也被重新敷药躺在了床上。
“阿引,今日屠城,昔日灭宫,安富欠我的,一分不少的我都会让他还给我。”沈乐安红肿着双眼看向阿引。
阿引一声不吭。
“公主公主,很多安平国的百姓都在城外想要进来。”小晃捂住胸口跑了进来。
“为什么?”沈乐安不解的问道。
“他们瞧着许大人带着很多人马径直奔着平乐村过来,于是多番打听才知道原来安富要杀我们灭城,他们一部分人主动去大闹皇宫,还有一部分人来了城门口要进来帮忙,都是感念公主当初在传染病时候挺身而出救了他们。”
小晃言辞之间些许的兴奋。
盛玄浩给沈乐安递过去一杯水,“我们这里已经没事了,你让他们回去吧,这种事情不准拿来烦乐安。”盛玄浩眉头微微皱起。
小晃看了一眼他,随后又看向沈乐安。
“小晃,你去告诉他们这里没事了,也让闯宫的百姓回去不要闹腾,否则会受伤。”沈乐安接过盛玄浩的水开口说道。
“是。”小晃退下。
“接下来,公主想要怎么办?”许贺嘉担心的问道,即使死了一个阿引,也势必会派来无数个阿引,这事情的源头在于安富,不是他死,就是我们亡方能罢休。
“将阿引杀了,狗头砍下来今晚我夜袭皇宫,再将安富抓住给他一个痛快。”盛玄浩不耐烦的说道。
沈乐安默不作声。
“大家今天都累了,先好好的休息,剩下的,明天再说吧。”沈乐安一身疲惫的站起来走开,盛玄浩赶紧跟了上去。
“乐安。”盛玄浩叫住她。
“嗯?”沈乐安回头。
“我,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就被人打昏拖到郊外去了。”盛玄浩解释道。
“对了,你说这个我想起来了,琉璃呢,她在哪里你看见了吗?”沈乐安赶紧问道,一直没有看见她人影。
“她,她没事。”盛玄浩不悦的说道。
沈乐安点点头,“回去休息吧,我想睡会儿。”
盛玄浩看着她离开的背影不再多言,看着外面烈日下的地面微微发愣。
直到现在,沈乐安杀人的侧颜还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一丝情感,冷漠,绝望,他能够想到的这些词都适用在她身上。
而她一身疲惫一脸是血,面无表情像是丢了魂魄一样,最后在自己怀里哭泣的样子,他一想起来就会很疼,很心疼。
原来在此之前他对她一直都是喜欢,仅次于爱的喜欢,今天他突然觉得,他爱她,是爱。
公主小爷别胡闹 詹星 华娱大导演 修仙职业选手 氪金就变强 代号—9527 我的外挂是起点读书 鸿蒙法天 我真的是主角 官帽 战狼雄兵 魔主别闹 我家掌门真滴强 临刀行 人间三道 说是与非 一念冰封 紫霞剑宗 开局变成蛇的我该怎么办 我有一艘英雄飞船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