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盛玄浩可是要做大事的人,岂能因为对方的美貌就失了心智?也就盛玄轩那个不中用的二弟才会如此萎靡不振吧?
所以这幅画自三年前回国来,他丢在暗格里之后,就再也未曾打开来看过,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
不过,那个公主,后来安平国发生动荡,她逃走了,去哪里了呢?她会去哪里?倒是挺让人好奇呀。
“小卓子。”盛玄浩叫道。
门口一个小厮立刻推门进来跪下请安“太子殿下,奴才在。”
“你去收拾一下,后日跟着本宫去一趟安平国,不,现在该改叫,富国了。”
“是。”小卓子立刻退了出去。
盛玄浩把手背在背上,盯着地面陷入沉思,他这一次去可不仅仅是为了看一眼富国游山玩水,还应该去一趟皇宫,见一见安富,试探一番这个新皇帝的心思。
皇帝批完奏折出来,盛玄轩还在那里一声不吭的跪着,听候处置。
终归是自己的儿,皇帝思索片刻转身走向他“轩儿,起来吧,你都多大了,这些道理不该现在才明白,回宫去,否则你母亲该担心了。”
盛玄轩还想说着什么话,可他精疲力尽,口干舌燥的,即使是想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皇帝离开的身影,距离他越走越远。
堂询给元新成铺好床,却磨磨蹭蹭不愿意出去,元新成感受得到他有话想要说。
“说嘛,怎么了?”元新成放下手里的书问他。
堂询咬咬牙开口说道“公子,今天那个沈姑娘,她。”
元新成以为他又要说什么劝自己跟沈乐安在一起的话,刚想开口打断他,却听见堂询说道“她太可恶,属下去把她做了吧。”
“堂询,这些年你跟着我就学了这些东西吗?”元新成不悦的说道。
堂询立刻跪下“属下知错,请公子惩罚。”
元新成迟疑两秒,随后问道“堂询,你之前不是还劝我收了沈姑娘,怎么现在又想杀她?”
堂询不敢抬头看元新成,低着头说道“属下认为如果公子可以放下那段婚约跟沈姑娘在一起的话,那也是极好,虽然沈姑娘是烟花之地,但是公子只要把她放在身边做个小妾即可,也好过一直流连在安平国,都三年了公子自己也有数吧,但是公子的确好像不喜欢沈姑娘,那既然如此就不该让她缠着公子,使公子进退两难,所以属下想杀了她,替公子接除后顾之忧。是,是属下多嘴了。”
元新成微微叹口气,“堂询,我知道你想什么,但以后别动杀人的念头了,明天开始你就专心回去酒楼,照看生意,以后让沈姑娘来照顾我即可。”
堂询蓦然抬头“公子,你怎么又接受沈姑娘了?”
元新成想要伸手去搀扶堂询,堂询一个迅速就起了身“多谢公子。”
“堂询,你觉得她,跟我们这三年来找的人相差大不大?”元新成问道。
堂询眸光微收,仔细回想他对沈乐安的所有了解,从她出现在吹花楼门口,再到今个儿纠缠公子。
良久,堂询说道“公子,如果把沈姑娘当做就是我们一直以来要找的人的话,恰好什么都对得上。”
元新成点点头“我其实一直都有这样的疑惑,但不确定,直到今天晚上她在我房间里演戏,我无意中瞧见了她手上戴着的玉镯,后来我仔细打量过了,上面的成乐两个字还在,我确定那是真的玉镯,所以,她一定就是我们找的人。”
“真的吗公子?”堂询激动的问道。
元新成点点头,“所以啊,你还想杀她吗?”
堂询赶紧摇摇头“不不不,还好属下事先问过公子了,否则的话错杀了人,岂不是糟糕!”
元新成笑道“行了,既然没什么问题就退下,明天你收拾一下然后回酒楼等我,我在吹花楼再待几天和她相处,等到找到合适的机会再跟她坦白身份吧。”
修仙职业选手 开局变成蛇的我该怎么办 临刀行 说是与非 公主小爷别胡闹 紫霞剑宗 氪金就变强 我家掌门真滴强 魔主别闹 代号—9527 一念冰封 官帽 人间三道 鸿蒙法天 华娱大导演 我有一艘英雄飞船 詹星 我真的是主角 战狼雄兵 我的外挂是起点读书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